海口市司法局

海口市司法局

海口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是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三大職能,對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著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無法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司法局
  • 機構類型:黨政機關
  • 所屬區域:海南省海口市
  • 機構地址:市政府第二行政辦公區16號樓
  • 郵政編碼:570135
通知信息,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領導介紹,地理位置,

通知信息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39號),設定海口市司法局,為海口市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增加的職責
(一)根據2008年7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下放行政管理事項的決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6號)規定,增加“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日常管理”等4項行政審批事項。
(二)指導、監督和管理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工作。
(三)指導、監督和管理強制隔離戒毒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擬定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和管理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工作。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規劃,指導各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四)指導、監督和管理律師和公證工作;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五)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指導、監督和管理監外執行安置幫教工作。
(八)參與地方立法工作,承辦涉港、澳、台有關法律事務;指導、監督司法鑑定工作。
(九)參與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十)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理論研究,組織開展有關專題的理論研討和交流活動,指導並參與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內部審計和槍枝彈藥、警用服裝、警務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二)負責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
(十三)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非經營性其國有資產。
(十四)指導各區司法行政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內設政治部(警務部)1個副處級機構、10個正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警用裝備處)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負責管理本系統警用槍枝彈藥、警務車輛、警用服裝和器材。
(二)紀檢監察處(警務督察處)
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紀律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指導、檢查處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受理對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按規定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進行經濟責任內部審計;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司法行政機關及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監督檢查;承擔紀檢組的日常工作。
(三)勞動教養管理處(強制隔離戒毒管理處)
監督檢查勞動教養和強制隔離戒毒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對勞動教養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習藝勞動、生活衛生、防疫等工作;指導、監督勞教場所和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生產經營、基本建設;參與勞教場所、戒毒場所的規劃工作。
(四)法制宣傳處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市法制宣傳工作;參與本市依法治理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普法工作;承擔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處
監督管理律師、公證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律師、公證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及基層法律事務所等機構的設立審核;負責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等人員的執業審核;參與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指導、監督仲裁工作。
(六)基層工作指導處
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和協助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七)監外執行管理處
貫徹執行監外執行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區、鎮(街道)對監外執行對象的管理、教育和改造;組織實施對全市監外執行工作的檢查考核;組織開展監外執行工作調查研究;指導、監督和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八)政策法規處(司法鑑定管理處)
負責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參與地方性立法工作,對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提出修改意見;負責本系統的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理論調研工作;承辦涉港、澳、台有關法律事務;指導、監督本市司法鑑定工作。
政治部(警務部)
(九)人事警務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警務、警銜評授工作;參與組織本系統人民警察警銜晉升培訓和新錄用人員的初任培訓;組織實施對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評、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工作。
(十)警務組織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宣傳、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檢查、指導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計畫,檢查、指導所屬單位教育培訓工作;會同相關業務處室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活動;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及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專項編制50名,其中:正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部9名(部領導2名,人事警務處4名,警務組織宣傳教育處3名),辦公室8名(含工勤人員4名),紀檢監察處、勞動教養管理處、法制宣傳處、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處、基層工作指導處、監外執行管理處、政策法規處各4名。

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副處級)1名,政治部主任(副處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21名,其中:政治部4名(副主任1名,人事警務處2名,警務組織宣傳教育處1名),辦公室3名,紀檢監察處、勞動教養管理處、法制宣傳處、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處、基層工作指導處、監外執行管理處、政策法規處各2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領導介紹

局長:陳建軍

地理位置

地址:濱海西路市政府第二辦公區16號樓B區二層
海口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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