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

刑釋解矯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簡稱安置幫教工作,是在各級政府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刑滿釋放、解除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置幫教
  • 解釋:刑釋解矯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 對象:刑滿釋放5年內和解矯3年內的人
  • 主要任務:幫教對象進行管理和監督
定義,對象,工作制度,檢束,主要任務,工作紀律,社會組織,如何參與,

定義

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簡稱安置幫教工作,是在各級政府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動。

對象

安置幫教工作對象是指刑滿釋放5年以內和解除社區矯正3年以內的人員。

工作制度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一)人員接受制度
收到《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通知書》後應及時登記,7天內通知家人及親屬到監獄或勞教所接回。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後,7天內上門家訪,了解刑釋解教人員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減少脫管、失控現象發生。
(二)請示報告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上級部門對請示的問題要及時研究,儘快予以批覆。
(三)建檔統計制度
法務部門對幫教安置對象要逐人建檔。幫教安置對象的犯罪情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係、接受教育、考核鑑定等情況要記入檔案。幫教安置組織要建立起幫教安置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和統計數據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四)培訓工作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要建立幫教安置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採取多種形式對專業幫教安置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幫教安置工作的質量。
(五)信息報送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要加強信息與報送工作,堅持客觀性和實效性的原則,收集、整理本地區幫教安置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幫教安置工作信息,及時逐級上報。
(六)監督檢查制度
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的幫教安置執行工作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工作應予配合。各級幫教安置組織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檢查制度。要積極接受紀律檢查監察部門的監督和上級幫教安置組織的監督檢查。
(七)情況通報制度
幫教安置工作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建立情況通報和信息交流制度,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通報會,交流工作情況和工作信息,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突發事件發生要隨時通報。
(八)例會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應當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傳達上級幫教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幫教安置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九)強化“三項管理”,杜絕刑釋解教人員的再犯罪
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歸正人員的心態很不平穩,存在過一天算一天的得過且過思想,為真正杜絕他們思想行為上的重複犯罪現象,我們在加強思想教育、化解消極心態和安置落實工作的基礎上,重視對這一部分人員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

檢束

一是落實專項管理。我們每年均組織人員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一次以掌握了解基本情況為主的摸排管理工作。統一製作下發《刑釋解教人員基本情況登記卡》、《刑釋解教人員排查清理工作統計表》、《重點對象排查清理情況統計表》,對歷年刑釋解教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分類梳理,全面掌握全鎮歸正人員的安置和幫教情況。

主要任務

安置幫教工作主要任務:
1、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幫教對象進行管理和監督。
2、通過多種形式,對幫教對象進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幫教其不良心理和行為。使他們悔過自新,棄惡從善,成為守法公民。
3、依法組織幫教安置對象參加適合其年齡、身體條件、勞動技能的社會公益勞動。
4、幫助幫教對象解決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工作紀律

安置幫教工作紀律
一、不濫用職權、弄虛作假;
二、不隱瞞案情,包庇、縱容幫教對象違法犯罪;
三、不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幫教對象;
四、不玩忽職守,履行法定職責;
五、不泄露幫教安置工作秘密;
六、不利用幫教對象從事營利性活動或牟取其他私利;
七、不得吃請或收受好處。

社會組織

深圳市陽光下之家社會幫教服務中心,簡稱“陽光下之家”,又稱“陽光下之家刑釋解教人員幫教中心”,成立於2003年。是國內首個更生人士矯正服務中心,也是國內最專業的為刑滿釋放人員提供社會幫教志願服務的NGO組織。中心由全國普法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廣東省十大新聞人物、北京2008年奧運火炬手王金雲2003年9月創辦。12年來,王金雲花費個人250多萬元積蓄,堅持不懈地幫助失足者回歸社會,勸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高飛是他勸服的第53名服務對象。此外,他還幫助了170多名出獄青少年找到了工作,勸導600多人放棄了犯罪或重犯罪的念頭,幫扶了一萬多名失足者開始了新的生活。中心主要為刑滿釋放、犯案在逃、監獄服刑、社區矯正人員,以及他們的親屬提供社會幫教服務。多年來,憑藉著出色的成績,中心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陽光下之家陽光下之家

如何參與

1.心理問題是最大障礙,也是工作重心
王金雲曾是年薪超過20萬元的企業高管,年輕時由於不懂法,走過一段彎路。2003年,走出高牆的他對未來依然充滿信心,自己受過高等教育,服刑時間又不長,還有專業技能,在他看來,重新在社會上立足根本不成問題。但現實卻給了王金雲當頭一棒,他發現,自己曾經的優勢在服刑經歷面前顯得很無力,投出的簡歷基本上石沉大海。
“刑滿釋放人員的首要需求就是正常融入社會,他們希望做回普通人,好好生活下去,但該群體在社區中受到排擠和歧視的現象比較嚴重,表現為生活上不待見、語言上不客氣、行為上不親近。”廣州市荔灣區友善社會服務中心理事長許夢陽告訴記者,他們對該區在冊的刑滿釋放人員做了一次調研,結果顯示,調研對象普遍存在冷漠、自閉、焦慮等心理問題。
“每個走出高牆的人都需要一個心理適應期,心理健康是順利融入社會的關鍵。”王金雲表示,大部分更生人士學歷低、無技能、被歧視、家庭不接納、與社會脫節,重新就業非常困難,這些都導致他們難以順利融入社會,進而產生嚴重的心理問題。
作為與服務對象有著同樣經歷的人,王金雲更了解他們回歸社會的艱難。為此,他創辦過失足者網站,還開通了熱線。他發現,撥打熱線的人普遍對未來充滿疑慮和擔憂,有一個傾訴空間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
在接聽熱線的過程中,王金雲的角色悄然發生了轉變,從與人交流境遇、訴說苦衷,變成幫人進行心理疏導。為了讓服務更有針對性、更具專業性,王金雲成立了陽光下之家社會幫教服務中心,專注於為更生人士提供心理疏導、就業安置、創業幫扶、跟蹤服務。
“刑滿釋放人員或多或少都害怕社區居民知道他們過去的經歷,在社交過程中往往都有心理障礙。”許夢陽表示,友善服務中心針對這個問題配備了專業的心理諮詢師,還培訓所有社工加強心理輔導訓練,幫助服務對象克服消極情緒,減輕心理負擔,引導他們走出陰影。
2.參與幫教是系統工程,需要專業人才
周三石(化名),陝西安康人,2002年,17歲的他在上海打工時夥同他人犯案,之後在逃5年,偶然在網上看到“陽光下之家”,就給王金雲留言。“我很快就回復他了,之後一直保持聯繫。”王金雲說。
在陽光下之家的持續勸導和幫助下,周三石投案自首。在看守所期間,陽光下之家聯繫上海社會幫教志願者協會為其提供法律援助,被判緩刑後,陽光下之家配合法院將其安排到上海一家愛心企業進行過渡性就業,在他適應社會後,又鼓勵其回老家自主創業。返回家鄉的周三石在當地鎮黨委、政府,以及司法所、派出所的支持和幫助下,不僅成功創業,還被評為“漢陰縣十大傑出青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個人”。目前,他的企業已安置幫扶了50多名更生人士,並被確定為安置幫教基地,模式在全省推廣。
“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工作不必等他們出獄後再介入,可以與法務部門合作,將工作延伸至監獄服刑中和看守所羈押期間,甚至是犯案人員在逃期間。”王金雲告訴記者,參與安置幫教是一項系統工程,具有極強的專業性,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工作重點。
北京工業大學法律系主任張荊教授認為,參與幫教工作的人應該懂一些教育學、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或者有過司法工作經驗。
在友善服務中心18名專職工作人員中,有中級社工師1名,初級社工師8名,二級心理諮詢師1名,三級心理諮詢師2名。據許夢陽介紹,中心以社會工作理論為指引,參考國際上通用的“重新犯罪風險評估量表”對服務對象進行需求評估,制訂個性化的方案,使用心理社會治療模式、任務中心模式、現實治療模式、理性情緒療法、認知行為治療模式和危機介入模式等專業方法對目標群體進行介入,通過個案管理模式開展工作。
由於陽光下之家將服務面向全國,沒有申請當地政府購買服務,目前只有3名專職工作人員和4名兼職工作人員,“二對一”長期跟蹤幫扶的工作主要是依靠100多名心理諮詢師、律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志願者完成。為了讓陽光下之家更專注於更生人士的幫扶,王金雲還利用業餘時間參加了法學碩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的學習培訓,他告訴記者,“幫扶更生人士是一個社會問題,僅靠司法行政部門的努力是不夠的,需要通過社會來解決,專業志願服務可以彌補行政部門的不足。”
張荊表示,參與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對社會組織的能力有一定要求,需要政府部門的大力培育和扶持,還應該成立企業聯合會,有錢出錢,有崗位出崗位,讓關心這個群體的人都參與進來。
3.不能追求短期效果,需要扶持與合作
“陽光下之家有位服務對象,我們已經連續跟蹤幫扶了12年,一個人的心理問題需要很長時間去矯正。”王金雲告訴記者,安置幫教是一項時間跨度很大的工作,社會組織參與其中,不僅要專注於該人群,還應為每名服務對象建立跟蹤幫扶檔案,在不同階段提供相應的專業服務,不能盲目追求短期效果。
“有些社會組織不願參與更生人士幫扶工作,不只是因為見效慢,獲得社會資金支持比較難也是重要原因。在不少人看來,現在大學生就業都有困難,還有很多殘疾人需要幫助,為什麼要捐錢幫曾犯過罪的人?”王金雲說,為了堅持機構自身的理念,讓與自己有同樣經歷的更生人士真正融入社會,陽光下之家在沒有接受社會捐贈的情況下,成立13年來,所有費用全靠他自己掏腰包,累計花費了300多萬元積蓄,現在每年還要投入40多萬元。
“應該對參與幫教的社會組織提供政策支持、就業支持、社區資源支持。”許夢陽覺得,政府部門有必要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制度,防止人才流失,保障社工服務的延續性和服務質量;逐漸消除企業對刑滿釋放人員的歧視,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提供相應的社區資源幫助,讓刑滿釋放人員度過困難期,順利融入社會。
王金雲了解,國內專注於更生人士幫扶的社會組織數量非常少,為了將社會幫教公益事業繼續深入開展下去,他們正在和廣東當地有關部門溝通,準備成立更生人士矯正研究會,讓更多愛心人士、愛心企業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為了將陽光下之家的工作經驗分享給更多人,他們正在組織編寫相關書籍,並籌拍影視作品。
“任何單一力量都是有限的,針對安置幫教,友善服務中心也在積極尋求合作與交流,以便在幫教工作中充分整合資源,更好地引導、扶助刑滿釋放人員。”許夢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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