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監獄
- 機構類別:監獄
- 地點:景德鎮
- 隸屬:市司法局
要求,實施詳情,
要求
《意見》要求,通過主抓十項措施,進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質量,提升幫教安置工作水平,健全銜接聯動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
實施詳情
一是開展聯合幫教。與監獄加強溝通反饋,了解掌握被幫教人員的思想動態,結合當地特點及優勢有針對性地開展聯合幫教工作。
二是實現信息共享。搭建監獄與地方司法行政機關專用網路平台,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共享;罪犯出監前一個月,監獄對即將出監的罪犯的改造表現、勞動技術能力、身體健康狀況、心理特徵四個方面進行綜合評估,並向司法局提供罪犯教育改造質量鑑定意見,提出做好安置幫教工作建議;司法局每半年一次向景德鎮監獄提供安置幫教工作信息,反饋刑釋就業安置和遵紀守法等情況。
三是加強技能培訓。監獄對罪犯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努力使服刑人員在釋放前3個月,獲得一門或多門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為刑釋後就業安置打好基礎。
四是抓好人員交接。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獲悉罪犯出監的信息後,提前通知其親屬(沒有親屬的,通知社區(村組)幹部,社區(村組)幹部難以落實的,則由居住地司法所派人)於出監當日將其接回,並將行程安排反饋景德鎮監獄,確保刑釋人員人人有登記、個個有著落。景德鎮監獄按有關規定向刑釋人員發放路費。
五是提供社會救助。地方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刑釋人員落實低保或提供臨時社會救助,並逐步建立回歸基金,為特困刑釋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七是落實結對幫扶。高度重視安置幫教工作,健全工作網路,組建幫教小組,採取“一對一 ”、“多幫一”等方式,對刑釋人員逐一上門幫教,形成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
九是完善質量考察。景德鎮監獄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和配合下,通過走訪、發函、電話等途徑,加強五年內刑釋人員的改造質量跟蹤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