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性規起草和行政規章制定程式暫行規定》是1990年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地方性規起草和行政規章制定程式暫行規定
- 發布日期:1990-03-11
- 生效日期:1990-03-1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海南省地方性規起草和行政規章制定程式暫行規定》是1990年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第一條 為使海南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制定行政規章的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地方性法規,是指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在本省...
《海南省制定與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是於2001年2月16日通過的條例。2024年1月27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公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13號)》:《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海南省制定與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決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4年1月27日通過,現...
海南省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條例 (1988年11月4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88年11月11日頒布施行)第一條 為使我省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化、規範化,提高立法效率,保證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
第一條 為使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科學化、規範化,保證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地方性法規是指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經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二十三)海南省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規起草和行政規章制定程式暫行規定(1990年3月11日發布)(二十四)海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關處級以下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1990年6月4日發布)(二十五)海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關處級以下工作人員職務升降暫行辦法(1990年6月4日發布)(二十六)海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發展和完善承包經營...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海南省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規,而本市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第六條 規定本市特別重大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應當由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市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修改或者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不適當的地方性法規。第七條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對市人民代表...
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暫行條例是規定國務院制定發布行政法規程式的行政法規。國務院1987年4月21日制定。共4章21條。主要內容:(1)規定了行政法規的名稱、含義和制定行政法規應遵循的原則,(2)規定了行政法規制定程式規則及要求,如編制規劃、起草、審定和發布等;(3)規定行政法規草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或國務院總理...
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的規範性檔案,其名稱前一般應當冠以“實施”字樣。第九條 制定規範性檔案應當按照調研起草、徵求意見、協調分歧、法律審核、審議決定、附署、簽署、公布等程式進行。第十條 規範性檔案不得規定下列內容:(一)行政許可事項;(二)行政處罰事項;(三)行政強制措施;(四)行政...
2.規章所依據的上位規定已經被廢止或者宣布失效;3.規章的主要規定超越制定機關許可權,越權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強制措施和收費等;4.規章的主要規定已經不符合實際需要,明顯不適當;5.規章制定程式不符合《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條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地方性法規起草和行政規章制定程式的規定》規定。(...
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對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和程式等未作規定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規定。第六條 起草地方性法規、省人民政府規章草案,擬設定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直接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關係或者對本地方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許可,起草單位應當舉行聽證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涉及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行政規範性檔案、報請省政府批准後以部門名義印發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省政府辦公廳應對文稿內容及檔案起草部門是否嚴格依照規定的程式起草、是否進行評估論證、是否廣泛徵求意見、是否具備合法性審查要件等進行審核,由省司法廳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查並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對部門之間...
第一條 為了規範規章制定程式,保證規章質量,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規章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解釋,適用本條例。違反本條例規定制定的規章無效。第三條 制定規章,應當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確定的立法原則,符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上位法的規定。
(五)違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競爭內容的措施,違法干預或者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設定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六)其他應當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事項。第十一條制定行政規範性檔案應當按照調研起草、徵求意見、協調分歧、法律審核、審議決定、簽署、編號、公布等程式進行。屬於重大行政決策的行政規範性...
法規規範應當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第四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對有關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第五條 規定本市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特別...
第十五條 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應當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必要時,可以將法規草案公布或者召開論證會、聽證會,廣泛徵詢社會各界和廣大公民的意見。對涉及專門技術或者其他專業性強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應當聽取有關科研機構和專家學者的意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十六條 市...
(一)行政許可事項;(二)行政處罰事項;(三)行政強制事項;(四)行政收費事項;(五)其他應當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事項。第十一條 制定規範性檔案應當按照調研起草、徵求意見、協調分歧、法律審核、審議決定、簽署、公布等程式進行。第十二條 規範性檔案一般由制定機關負責起草,必要時也可以邀請或委託有關...
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並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法建議項目,可以優先立項:(一)立法規劃的項目;(二)保障本市中心工作的項目;(三)保障重要法律、行政法規、海南省地方性法規實施的項目;(四)本市特別急需的項目;(五)其他可以優先立項的項目。第七條 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規的建議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項...
為克服部門利益保護,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章可以委託有關機構或者團體、組織起草。八、嚴格執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 按照《海南省規範性檔案監督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3號)的要求,加大規範性檔案的監督和審查力度。對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規範性檔案要及時撤銷。根據經濟體制改革要求和政府機構改革...
建立政府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問計求策的程式規範,增強決策的正當性與可接受性。推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落實《海南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與備案規定》,嚴格實施合法性、意識形態、國家和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公平競爭審查。強化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