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金管理責任制

流動資金管理責任制是管理流動資金的重要制度。經濟責任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以經營責任為基礎,相應的確定流動資金使用和管理的責權,讓使用資金的單位承擔資金使用的經濟責任。

在企業內部,可按流動資金在各流轉環節的職能分為儲備資金、生產資金等由有關部門負責管理,也可按使用單位如科、室、店、部、櫃、組規定的責權,實行分級管理,企業財會部門負責統一調度、全面綜合平衡,在企業內部形成一個以責任制為中心的流動資金管理體系。保證流動資金在周轉中,其價值能順利實現,實物能及時更新。流動資金管理責任制的建立和貫徹,要和經營責任制、財產管理責任制等相結合起來,才能相得益彰,發揮其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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