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列縣委機構序列,既是縣委工作機構,又是縣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地點:泗陽縣
  • 類型: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意見和辦法。
(二)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組織實施縣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改革方案。
(四)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縣委各部門之間,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縣委各部門與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縣級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審核縣委、縣政府各部門、部門管理機構以及鄉鎮黨委、政府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縣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縣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規定;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縣級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以及鄉鎮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來源;指導縣級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縣各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受市編辦委託,協助管理市有關部門設在我縣的垂直和雙重領導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八)監督檢查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執行情況。
(九)負責審核縣統一發放工資的部門和單位的人員編制,並對統一發放工資進行監督檢查。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編制2名
協助編辦領導對編辦政務、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組織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理論研究;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工作計畫和總結;校核編委、編辦發文稿;匯總上報有關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情況和信息;承擔編辦文秘、檔案、財務、行政、會議、接待、保密、保衛、信訪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機構編制網上運行及日常維護工作;負責縣人大、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編辦人事、黨建工作。
(二)機構編制管理科 編制2名
研究擬訂全縣行政機構編制管理的意見和辦法;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各鄉鎮機構改革工作;指導縣級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工作;研究、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調整和縣級機關各部門與各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審核全縣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來源;協助管理市有關部門設在我縣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機構編制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審核縣統一發放工資的部門和單位的人員編制;協同督查科做好機構編制管理信息系統(實名制管理)工作。
(三)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科 編制2名
督促檢查全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規定以及貫徹落實我縣制訂的《泗陽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管理暫行規定》的情況;做好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縣級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縣行政機關各部門和各鄉鎮行政事業編制及機構設定的執行情況,做好對統一發放工資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檢舉和投訴,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問題進行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按照有關規定設紀檢監察機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