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省與市縣財政體制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省與市縣財政體制的通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文時間是2009年05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省與市縣財政體制的通知
  • 發文字號:豫政〔2009〕32號
  • 發布時間:2009年05月22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2004年省與市縣財政體制改革較好地調動了各級政府加快發展、增收節支的積極性,全省財政收入保持較快增長,財政實力不斷增強,財政對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支持能力進一步增強。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現行體制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影響科學發展的問題。為進一步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財政體制,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省政府決定從2009年起完善省與市縣財政體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完善財政體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調整收入分配體制,最佳化財力分配結構,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鼓勵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財政體制。
  基本原則:
  一是鼓勵科學發展。引導市縣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更加注重最佳化產業結構、增加企業效益、提高收入質量、促進可持續發展。
  二是財力和事權相匹配。按照事權劃分,合理確定市縣基本支出需求。對自有財力不能滿足基本支出的,相應增加基數性補助,確保市縣基本支出需要。
  三是保存量、調增量。確保市縣既得利益,逐步調節財力增量分配格局,最佳化財力分配結構。
  四是公平和效率相統一。實行規範統一的財政體制,營造公平的發展環境。兼顧地區發展差異,實施不同類型的激勵政策,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五是引導資源最佳化配置。鼓勵企業戰略重組和資源整合,妥善處理各方的利益關係,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增強企業競爭力。
  二、完善財政體制的主要內容
  (一)改革增值稅分配政策。為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經濟成長主要由依靠第二產業帶動轉變為第二、三產業協同帶動,市縣增值稅收入(地方留成部分)以2008年為基數,增量部分省級分成20%,取消省下劃鄭州市增值稅收入上解遞增規定。
  (二)增加企業所得稅市縣留成。為促進各地更加注重發展質量和企業效益,市縣企業所得稅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增量部分省級分成比例從20%調整為15%。同時,將安陽鋼鐵集團和河南安彩集團(含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下劃安陽市,下劃收入基數按2006—2008年三年平均數核定。
  (三)加大對資源類稅收的調控。為促進節約資源、保護耕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市縣資源稅收入以2008年為基數,增量部分省級集中30%;市縣耕地占用稅收入以2007—2008年兩年加權平均數為基數(分年權重為2007年1/3和2008年2/3),增量部分省級集中20%。
  (四)調整非稅收入分配政策。為提高財政收入質量、最佳化經濟環境,市縣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收入中的社會撫養費收入以2008年為基數,增量部分省級分別集中20%。省級集中收入全部用於市縣執法部門經費保障、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
  (五)提高市縣“兩稅”返還增長比例係數。市縣消費稅和增值稅稅收返還增長與上劃中央“兩稅”增長率的比例係數從1∶0.15提高到1∶0.3。
  (六)建立市縣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按照2008年省對市縣一般性轉移支付測算情況,對存在基本支出缺口的縣(市),缺口部分全部納入縣(市)補助基數;對省轄市本級財政困難比較突出的,按2008年補助額納入補助基數,增強困難市縣政府的統籌能力。逐步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核定縣(市)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基本支出需求,加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鼓勵縣(市)加強收入征管,最佳化支出結構,逐步提高基本支出保障水平。
  (七)分類實施激勵性財政政策。2009—2012年,對開封、南陽、商丘、周口、信陽、駐馬店6個省轄市(含省直管縣),省級分成市縣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三稅”)當年增量部分全額獎勵市縣,鼓勵其加快發展;對其他省轄市(含省直管縣),省級分成“三稅”收入按當年增量的60%獎勵市縣,其中分成收入增量超過全省平均增幅部分全額獎勵市縣,鼓勵其率先發展。
  (八)擴大省直管縣改革試點範圍。增加蘭考、宜陽、郟縣、滑縣、封丘、溫縣、范縣、鄢陵、盧氏、唐河、夏邑、潢川、鄲城、新蔡、正陽等15個縣為省直管縣。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擴大部分縣(市)管理許可權的意見》(豫政〔2004〕32號),賦予省直管縣與省轄市相同的經濟管理許可權和部分社會管理許可權,省財政在體制補助、稅收返還、轉移支付、財政結算、專項補助、資金調度等方面直接核定並監管到省直管縣。
  (九)明確企業兼併重組財稅政策。因企業重組對省轄市之間和省與省轄市之間財稅利益造成較大影響的,以重組前一年企業上繳的各項稅收和附加為基數,按照“依法徵收、按基數同比分享”的辦法進行調整。探索異地投資、稅收分享辦法,鼓勵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集體企業合理布局,促進產業集聚。
  三、完善財政體制的相關配套措施
  (一)歸併簡化結算事項。將企事業單位財務劃轉、農村低保、五保戶補助、貧困縣公檢法幹警服裝經費、接收軍隊轉業幹部經費等項目歸併,按2008年補助數納入補助基數,簡化結算事項。基數性補助列入市縣年初預算,提高市縣預算的完整性。
  (二)改進轉移支付辦法。市縣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全額計入標準收入,鼓勵市縣最佳化收入結構。標準支出測算突出“以人為本”的原則,主要根據總人口、學生數、面積等客觀因素和平均支出水平確定,並適當考慮支出成本差異。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加大對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的補助力度,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同時,對省轄市撤縣(市)改區,原享受的轉移支付以上年為基數繼續保留,2009—2012年納入轉移支付測算範圍,支持中心城市發展,促進城市化進程。
  (三)完善省轄市以下財政體制。本次體制調整省對各省轄市提高“兩稅”返還增長比例係數增加的財力要全部落實到縣(市)。各省轄市要切實承擔分級管理的責任,財力狀況較好的省轄市要建立市對縣(市)轉移支付制度。省轄市對縣(市)的體制調整,財力要向縣(市)特別是困難縣(市)傾斜,調整方案實施前須徵求省級財政部門的意見。縣(市)要合理確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鄉財縣管”制度,對經濟欠發達、財政收入規模較小的鄉鎮,其財政支出可由縣級財政統籌安排;全面推行鄉鎮幹部工資縣級代發辦法,建立鄉鎮幹部工資保障機制。
  (四)切實加強財政收支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稅收徵收和優惠政策,按照依法徵收的原則,做到應收盡收、應退盡退,嚴禁虛收空轉,切實提高征管水平和收入質量。市縣要全面推行部門預算改革。按“零基預算”辦法編制預算,合理安排基本支出,確保幹部職工工資和地方津貼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按輕重緩急安排項目支出,集中財力辦大事,確保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大事、實事落到實處。推行綜合財政收支計畫,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列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統籌安排預算內、外資金,提高政府調控能力。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按照“結構合理、目標明確、管理規範、精簡高效”原則,清理整合專項資金,完善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管理辦法,建立統一、規範、透明的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制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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