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的通知,發布機構為新鄉市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機構: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
- 地區:河南新鄉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的通知,發布機構為新鄉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的通知,發布機構為新鄉市人民政府。中文名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的通知 類型 通知 發布機構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 地區 河南新鄉 ...
《關於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並審議通過的通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12月30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並審議通過了《關於清理...
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一般不採取掛鈎方式。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不再採取先確定支出總額再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結合稅費制度改革和法規修訂,逐步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探礦權和採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等專款專用的規定,統籌安排這些領域...
1.合理安排財政支出。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嚴控政府性樓堂館所、財政供養人員以及“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一般不採取掛鈎方式。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不再採取先確定支出總額再安排具體項目即“...
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一般不採取掛鈎方式。制定重要公共資源有償出讓和使用經營收益管理辦法,開展相關試點。 (二十一)推進稅收制度改革。全面推開營改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改增範圍。全面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開展水資源費改稅試點...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及相關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一般不得規定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部門、行業規劃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的,要與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相銜接。(六)推進規範各類收入及其統籌使用。加大各類收入統籌使用的力度,進一步理順稅費關係,清理、整合和規範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
積極配合做好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組織開展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試點,抓緊完善相關制度。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精打細算,把錢用在“刀刃”上。堅持從嚴從簡,勤儉辦一切事業,能減少的支出堅決減少,能不花的錢堅決不花,狠剎鋪張浪費和奢靡之風。健全公務支出管理...
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探索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三公”經費支出只減不增,繼續深化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專項資金整合,全面落實“營改增”、資源稅從價計征等改革政策。創新資金保障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1.最佳化支出結構。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和“約法三章”,堅持過“緊日子”,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完善公務卡制度,控制行政運行成本。一般性支出繼續保持“零增長”,“三公”經費預算只減不增,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按照中央部署,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一般不...
八、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 全省各級政府要嚴格控制政府性樓堂館所、“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等一般性支出。強化財政供養人員管理,積極推進人員信息資源共享和動態監控,切實解決違規進人、“吃空餉”等問題,確保全省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生產總值、總人口等掛鈎事項,一般不採取掛...
會議指出,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是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要堅持最佳化結構、精準扶持、量力而行,改進預算編制方式,完善重點支出保障機制,增強財政資金統籌能力,確保財政可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重點領域財政投入同我國經濟發展階段和社會事業發展需要相適應。會議強調,...
(17)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一般不採取掛鈎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規範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完善一般...
繼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八)深化支出管理改革。根據中央和省統一部署,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支出規模或生產總值等掛鈎事項,一般不再採取掛鈎方式,凡是市、縣級政府自行制定的重點支出掛鈎事項一律取消。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