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是201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紅十字事業。改革開放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公布施行以來,我省紅十字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全省各級紅十字會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具體指導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循國際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主動把紅十字事業融入省委、省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其在人道領域的政府助手作用,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設的生力軍和民間外交的重要渠道。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25號),促進新時期我省紅十字事業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充分認識發展紅十字事業的重要意義
  (一)紅十字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省各級紅十字會秉承“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致力於動員社會力量,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境況,協助政府履行人道職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別是近年來,各級紅十字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參與應急救援、應急救護、人道救助、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捐獻、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志願服務、國際人道援助以及開展民間外交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是自然災害頻發的人口大省,大力發展紅十字事業,對動員社會力量、匯集各方資源,進一步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與健康、促進社會和諧文明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發展紅十字事業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現實需要。當前,全省正處於大力推進國家糧食生產核心區、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實現中原崛起、河南振興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同時也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發揮紅十字會等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紅十字會作為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在開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訴求、化解社會矛盾、提供老齡服務、實施心理疏導、處理涉外事務以及加強特殊領域人文關懷等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充分發揮紅十字會的獨特優勢,對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三)弘揚紅十字精神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與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一脈相承,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高度契合,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體現。大力弘揚紅十字精神,形成與我國深厚文化底蘊和豐富文化資源相匹配、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相適應、與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目標相承接的紅十字特色文化,是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提高中華民族思想道德素質、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
  二、著力推進紅十字事業改革創新
  (四)積極推進紅十字會體制機制創新。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際人道主義原則相適應的體制機制,理順政府與紅十字會的關係,改革和完善紅十字會內部治理結構,創新管理模式,強化民主決策機制,提高組織執行能力,使紅十字會在人道救助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加大上級紅十字會對下級紅十字會的財務監督、業務指導、工作督查力度,下級紅十字會主要專職負責人的任免提名要聽取上一級紅十字會的意見。在有條件的地方的紅十字會開展社會組織改革試點,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規範”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五)著力打造公開透明的紅十字組織。公開透明是提升紅十字會社會公信力的重要保證,信息化建設是推進公開透明的重要手段。各級紅十字會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做到資金募集、財務管理、招標採購、分配使用等捐贈信息公開透明,切實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要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各地要將紅十字會的信息化建設納入當地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提升紅十字會的科學管理和信息公開水平;新聞媒體要為紅十字會信息公開提供支持;民政、防汛抗旱、地震、氣象、應急等相關部門要發揮職能優勢,支持紅十字會在人道救助領域的信息訴求,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六)全面建立綜合性監督體系。有效的監督是紅十字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要建立完善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綜合性監督體系。各級紅十字會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紅十字會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建立社會監督委員會,對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建立績效考評和問責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紅十字會的監察、審計,建立年度綜合監察、審計和重要項目監察、審計機制。
  三、積極支持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
  (七)建立健全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努力提高紅十字會救災能力。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是政府應急救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要把紅十字應急救援工作納入政府應急回響體系,把紅十字備災救災中心(物資庫)建設列入當地防災減災總體規劃統籌考慮,從政策、經費、設備等方面支持紅十字會依託志願人員建立各類救援隊伍,提高民間救援專業化水平,依法保障紅十字會組織社會力量執行國內國際應急救援任務;政府應急部門要增強與紅十字會信息共享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為依法使用紅十字標誌並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等提供便捷通道,保證優先通行,並按政策規定免收過路、過橋等相關費用。
(八)建立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長效機制,努力提高紅十字會救護能力。各地要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在公眾參與的應急救護培訓中的主體作用,把參與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列為高危崗位從業人員安全上崗的必備條件;積極推動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不斷提高應急救護知識的普及率;將紅十字會應急救護培訓納入交通運輸、建築、電力、安全監管、煤炭、冶金、旅遊等行業和易發生意外傷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領域的安全教育培訓計畫,不斷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九)建立紅十字人道關懷體系,提高紅十字會人道救助能力。支持紅十字會開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推動開展“紅十字博愛送萬家”、“紅十字天使計畫”、“博愛中原·美麗河南”等品牌項目和活動,大力開展以健康服務、大病醫療救助、扶貧幫困等為內容的社會救助活動,完善城鄉紅十字人道服務體系。支持紅十字會結合實際,興辦醫療、康復、養老等與其宗旨相符的社會公益事業,並給予政策優惠與扶持,切實增強紅十字會救助實力。
  (十)加強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捐獻、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和表彰獎勵工作,各級冠名紅十字的血液中心(血站)要與紅十字會加強聯合,適當給予資金、物資支持,充分利用紅十字志願者加大無償獻血宣傳力度。各級政府要從機構、人員、經費等方面支持紅十字會依法開展造血幹細胞、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積極推動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河南分庫及省轄市工作站建設,不斷擴大庫容量,提高管理的信息化和規範化水平;探索設立人體器官捐獻救助基金,為捐受雙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
  (十一)積極開展國際人道援助和交流合作。各級政府要支持和鼓勵紅十字會積極參與國際紅十字運動和對外人道援助工作,將紅十字會的對外人道援助工作納入當地對外援助整體部署。支持和指導紅十字會依照有關規定設立民間國際人道援助基金,建立以專職人員為骨幹、志願人員為主體的民間救援隊伍,提高紅十字會參與國際人道救援的能力。支持紅十字會加強與香港、澳門紅十字會的聯繫,在人道救援、志願服務、紅十字青少年等方面加強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台灣紅十字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增進包括青少年在內的兩岸民眾之間的溝通和互助,發揮紅十字組織在推進祖國統一大業中的獨特作用。
  四、大力加強紅十字會組織和隊伍建設
  (十二)加強紅十字會組織建設。繼續推動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加強市、縣級紅十字會組織機構建設,為紅十字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全省縣級紅十字會要依法全部理順管理體制,確保有專職領導和工作人員,有工作經費,有獨立賬戶,有固定辦公場所,有交通、通訊等基本設施,能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印發〈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06〕28號)等檔案精神,解決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機關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問題。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社區、學校等建立紅十字基層志願組織,發揮其在新農村建設、和諧社區建設、文明校園建設中的作用。支持紅十字會積極發展紅十字會員和紅十字志願者,加大服務力度,切實保障會員和紅十字志願者的權利。各級文明辦、共青團和教育部門要將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整體規劃。衛生部門、紅十字會要加強對冠名紅十字(會)醫療機構的規範化管理。
(十三)完善紅十字會法人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最佳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構成,不斷創新運行機制,發揮廣大會員、理事參與支持紅十字事業的優勢和作用;提高執行委員會執行能力,積極探索成立志願服務、紅十字青少年等專門委員會,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健全民主決策機制,強化決策和監督職能。
  (十四)加強紅十字會人才隊伍建設。支持紅十字會創新選人用人機制,通過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多種方式充實管理隊伍;通過建立紅十字會專門委員會、招聘項目人員等方式充實專業人才隊伍;通過黨校培訓、掛職鍛鍊、內外交流等多種形式,全面提高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職業化水平,建設一支具有國際視野、專業素質和敬業奉獻、清正廉潔的紅十字工作人員隊伍。
  (十五)加強紅十字志願者隊伍建設。將紅十字志願服務工作納入當地誌願服務工作整體規劃和公共文明指數測評體系。支持紅十字會建立完善按專業、分領域的紅十字志願服務體系,拓展紅十字志願服務範圍,為社會各界參與志願服務提供平台和渠道。紅十字志願服務組織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履行登記手續。紅十字會要加強對志願者骨幹的培訓,發揮其在志願服務工作中的組織引領作用。推動紅十字志願服務與民眾在生產、生活實踐中形成的互助、互救式活動相結合,與企業、民間組織、社團開展的針對性人道救助工作相結合,拓展人道服務領域。積極推行志願服務積分和評比制度,對優秀的紅十字志願者給予宣傳和表彰。
  五、不斷最佳化紅十字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
  (十六)營造有利於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法制環境。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194號)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各級政府要明確執法主體,加強執法監督檢查,推動修訂和完善相關法規、規章,保障紅十字會依法辦會,依法履責,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加大對紅十字標誌的保護力度,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擅自使用或濫用、篡改紅十字標誌的違法行為。
  (十七)營造有利於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在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有計畫、有步驟地委託紅十字會承擔與其宗旨相符合的工作,實施與其核心業務有關的項目;支持紅十字會依法獨立開展募捐,接受和使用捐贈款物、捐贈服務。紅十字會使用捐贈資金開展人道救助工作所產生的實際成本,可從捐贈資金中據實列支。紅十字會在使用捐贈物資、捐贈服務等方面所產生的實際成本,可從非定向捐贈資金中據實列支,但應在接受捐贈時向捐贈者事前明示,並向社會公開。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按規定享受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紅十字會要將財政撥款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分開管理。
  (十八)營造有利於紅十字事業發展的輿論環境。宣傳、廣電等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加大對紅十字事業的宣傳力度,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加強對紅十字法律、法規和有關活動的宣傳報導,大力宣傳紅十字事業發展進程中湧現出的先進人物和感人事跡,宣傳普及紅十字知識,適時刊(播)發紅十字人道救助公益廣告,支持建立人道傳播平台。理論研究機構要深入開展紅十字理論和紅十字文化研究,積極發揮紅十字文化在引領社會道德風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中的作用。
要加強紅十字文化發展、交流,努力創作生產相關文藝作品,運用靈活多樣、喜聞樂見的形式,促進紅十字文化深入民眾生產生活,吸引社會各界參與紅十字事業。紅十字會要積極參與國際人道法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促進國際人道法的傳播和實施。
  (十九)營造有利於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激勵環境。各地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進一步創新模式,規範標準,擴大層面,形成以榮譽為主體,以利益、價值體現和其他需求為補充,面向民眾的榮譽激勵體系。各單位要創造條件,激勵單位職工參與公益事業;各相關部門要發揮自身職能優勢,把參與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幹細胞、捐獻人體器官等紅十字公益事業列入創評文明城市、文明縣城、文明單位、五好家庭、先進人物、榮譽市民、模範公民指標體系,列為升學就業、項目招標、公推公選等優先條件,影響民眾公益方向、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倡導社會新風,形成踐行“人道、博愛、奉獻”紅十字精神,崇尚奉獻、熱心公益、情暖人間的社會風尚。
  六、切實加強對紅十字事業的領導和支持
  (二十)加強對紅十字事業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紅十字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同步編制紅十字事業發展專項規劃。要主動爭取本級人大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的執法檢查力度,並把對紅十字事業的監督檢查納入政府督查的重要內容。政府分管聯繫領導要定期聽取紅十字會工作匯報,專題研究和指導紅十字會工作,幫助解決紅十字事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紅十字會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二十一)加大對紅十字事業的財政投入。各級政府要依法對紅十字會開展工作給予支持和資助,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紅十字會的法定職能,逐步增加對紅十字事業的經費投入。建立完善政府向紅十字會購買服務制度,支持公共領域的應急救護培訓、造血幹細胞和人體器官捐獻、志願者組織管理、紅十字捐贈物資轉運、紅十字專門委員會建設和理論研究等業務工作,推動紅十字事業可持續發展。
  (二十二)形成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合力。紅十字事業需要社會各方面力量廣泛參與和支持。各有關部門要為發展紅十字事業提供支持,特別是各級紅十字會理事單位要發揮職能作用,以紅十字會工作為己任,為紅十字事業的發展出力獻策。社會各界要大力弘揚扶危濟困、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倡導公平正義、場藕誠信友愛的社會風尚,以各種方式參與人道主義事業。各級紅十字會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凝聚社會力量,增強發展實力,開放兼容,博採眾長,形成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合力,推動紅十字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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