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實行的三大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省長辦公會議)制度之一。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由省長、副省長、秘書長組成,由省長召集和主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 別名:省政府常務會議
  • 人員組成:省長、副省長、秘書長 
  • 召集和主持:省長 
會議依據,會議任務,會議成員,省長,副省長,秘書長,會議內容,

會議依據

  • 《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中關於省政府常務會議的規定有:
四十二、省政府常務會議由省長、副省長、秘書長組成,由省長召集和主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省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
四十三、省長辦公會議由省長或省長委託副省長召集和主持,研究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轉辦或省委主要領導同志交辦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研究貫徹落實國務院專項會議、國家部委行業性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部署重要工作的具體措施,以及重點工作推進中的突出問題;研究、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或專項問題。省長辦公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與會人員根據會議議題和主持人的要求確定。
四十四、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長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由省政府辦公廳承辦處室提出擬辦意見,經分管副秘書長審核後報秘書長,由秘書長簽報省長、分管副省長。副省長主持召開的省長辦公會議議題,由副省長事前報省長審定。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工作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均編印會議紀要,由秘書長審核,報省長簽發;副省長主持召開的省長辦公會議根據需要編印會議紀要,由分管副省長審核,報省長簽發。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四十六、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長召開的會議,原則上不得請假。省政府領導同志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確保按時參加。省政府領導同志不能出席的,向省長請假。其他參會人員請假由省政府辦公廳向省長報告。
不能出席副省長召開的會議需請假的,由省政府相應的副秘書長向分管副省長報告。

會議任務

(一)傳達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會議精神和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委重大決策部署;
(二)討論通過向國務院報告或請示的重要事項;
(三)討論通過提請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重要事項、工作報告和議案;
(四)討論決定涉及全局的重要規劃、重點項目、重大政策性問題,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要求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的事項;
(五)討論決定由省政府制定和發布的規章;
(六)討論決定以省政府名義開展的檢查考核、評優評先、紀律處分等事項;
(七)討論決定財政預決算、國家下達的重點轉移支付、重大財政資金分配及追加預算支出
(八)討論決定省長辦公會議研究後提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定事項;
(九)討論決定省長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等。

會議成員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由省長、副省長、秘書長組成,由省長召集和主持。

省長

王凱

副省長

孫守剛劉玉江宋爭輝孫運鋒張敏鄭海洋劉尚進李酌

秘書長

朱鳴

會議內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
會議年限
會議內容
1月10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研究審議《政府工作報告(討論稿)》;部署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加快製造業“六新”突破等工作。
1月24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雲南昭通市鎮雄縣山體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十一屆省紀委四次全會精神。
2月4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貫徹落實省兩會精神、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強安全生產等工作。
2月26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結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審議通過了《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實施意見》。
3月19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防汛和規上工業企業數位化轉型等工作。
3月27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崛起座談會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農業生產、外貿、萬人助萬企等工作。
4月2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研究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加強燃氣安全治理、強化安全生產等工作。
4月18日
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文章,研究經濟運行、災後恢復重建、專精特新細分領域產業鏈培育、高校畢業生就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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