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是河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1月16日。
2022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決定廢止該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
- 發布字號: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1月16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是河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1月16日。
2022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決定廢止該管理辦法。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是河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1月16日。2022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決定廢止該管理辦法。修訂信息2001年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八條 公檢法部門依法收繳的罰沒款、贓款和罰沒物資及贓物變價款的使用和管理辦法另行規定。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河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標題改為“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二、辦法中的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中的“物資”改為“財物”。三、第三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的罰沒財物,是指執法機關依法所處的罰款、...
《河北省罰沒物資、無主貨物拍賣辦法(試行)》在1989.06.03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罰沒物資、無主貨物等公物處理的管理,防止擅自作價、自行處理、變相私分公物等舞弊行為,理順罰沒物資等特殊商品的流通...
第一條 為了加強罰沒物資管理,保護國有資產的完整性,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河北省罰沒財物和贓款贓物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邯鄲市...
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罰沒和暫扣財物管理,減少國有資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各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
序號 名 稱 省政府令號 公布(修訂)日期 執法機構 1 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 [1993]88號 1993.9.2 法規處 各有關處室 直屬各單位 2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 [2002]16號 (修訂) 2002.9.24 ...
三、將《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第六條修改為:“執法機關實施罰沒行為,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明確規定,並應當到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辦理罰沒許可證(司法機關除外)。依法具有罰沒財物許可權的鄉級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
第一條 為加強對罰沒財物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罰沒物資的完好率、變現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河北省罰沒物資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和加強罰沒財物管理,防止國家財產損失及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2020年12月1 7日由 財政部印發,共五章三十六條 ,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發布 罰沒財物管理辦法 關於印發《罰沒財物...
第八條 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行為,應當按照《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罰沒許可證。第九條 行政執法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在法定許可權內委託實施行政處罰行為及其相關的行政執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 各級財政機關,應當配備專人負責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的預算管理。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執行。我部一九八二年八月九日發布的《關於罰沒財物管理辦法》和同年七月十九日發布的《關於追回贓款、贓物的...
《河北省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是為了規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五十條 實施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處以一萬元以上罰款的,必須報經文化市場管理部門法定代表人批准。罰沒財物管理按照《石家莊市罰沒財物和追繳贓物管理辦法》執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文化市場主管部門吊銷《文化市場...
三、根據以上修改,對本辦法有關條文的順序作了相應調整。河北省無線電管理規定修正案一、第十一條第五項修改為:“無線電管理機構對購買的無線電設備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後,由無線電管理機構核發電台執照;”刪去第六項。
《河北省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在1995.01.22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檔案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財產的監督管理,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和有關...
第十條 對隱瞞截留、挪用、坐支、拖延不繳、變相私分罰沒收入或違章罰沒等行為,按《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及《河北省罰沒財物和贓款贓物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審計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
2、《河北省制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若干規定》(1994年省人大常委會第28號公布)3、《河北省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省政府1993年第88號令)4、《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省政府2001年第7號令)5、《河北...
《罰沒菸草物品管理辦法》是為加強罰沒菸草物品管理,提高菸草專賣監管效能,保護涉案當事人及處置相關方合法權益,防止國家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罰沒財物管理辦法》、《電子...
依法查處走私販私、投機倒把、違反物價管理等違法犯罪案件的罰沒款和沒收物資,稱“罰沒財物”。根據財政部1986年頒布的[86] 財預228號檔案《財政部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管理辦法》,第一章對“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的定義。國...
2、《河北省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1997年9月3日公布)(四) 省政府規章 1、《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1993年9月2日公布)2、《河北省罰沒物資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2月1日公布)3、《河北...
追繳其非法所得,沒收其財物,或並處以罰款【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1-04-29 【生效日期】1981-04-2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檢查處理投機倒把活動的暫行規定 (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