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是為提高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強工作統籌協調能力,推動城鄉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助推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的實施方案。由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於2021年5月17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印發日期: 2021年5月17日
  • 發文字號:冀建城管函﹝2021﹞134號
印發信息,(一)總體構架,(二)邏輯架構,系統建設參照標準規範目錄,城鄉建設管理數據資源目錄,
關於印發《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冀建城管函﹝2021﹞134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綜合執法局:
  為進一步加快全省城市管理服務平台建設聯網工少罪喇整作,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和聯網工作活動的通知》要求,我們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參照執行,並於每月25日前報送全市(新區)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改造工作影艱和情況。
  聯繫人:翟相斐 詳見參考連結
  郵 箱:詳見參考連結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17日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為提高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強工作統籌協調能力,推動城鄉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助推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型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聯網的要求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信息化建設工作安排,按照“先簡後難、先急後緩”“邊建設、邊完善”“先聯網、後提升”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系統建設思路,依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大數據支撐服務平台,統一設計、統一招標、統一建設、統一驗收,構建符合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需求的“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省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城鄉建設管理服務保障體系。
二、目標任務
以廳“一張網”“一套庫”“一個平台”為支撐,謀劃建設“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11月底前,完成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建設並驗收,實現與國家及
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三、建設原則
(一)統籌謀劃、統一設計。以廳“一張網”“一套庫”“一個平台”和“四項業務監管服務系統”總體框架為統領,立足全省住建領域現有行業信息資源,對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執法監督等分散業務進行統一頂層設計,統一系統架構,推行“多網合一”“多系統合一”,打破“信息孤島”,推動多行業資源共享。
(二)標準引領、強力推動。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指南》《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技術標準》及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加強組織推動,科學實施,分級做好行業數據槓獄煮資源梳理歸集工作,制定統一、開放、可操作的數據標準、技術規範、建設評價指標和系統接入標準等,指導全省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管理工作。
(三)規範建設、安全運行。按照“部省引導,分別推進,分級實施,逐辯雄贈級對接,互聯共享”的要求,注重安全防控,規範建設科學化、智慧型化、規範化的業務模組,合理設計套用體系、數據體系、基礎環境和管理體系,確保各業務模組既能協同運行,又可獨立使用,充分運用電子政務外網實現部、省、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安全無縫對接、平穩運行、數據共享、信息共用。
四、系統構架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簡稱“省級系統”或“省級平台”)總體架構為“5+4+4+1+2”:即“5大基礎系統+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4大技術支撐、1個綜合性城市建設管理資料庫和2個保障體系”。
“5大基礎系統+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5大基礎系統”為戶立盛艱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建設的業務指導系統、監督檢查系影雅統、綜合評價系統、數據交換系統、套用維護系統;“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為城市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城市管理行業監管系統、村鎮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和執法監管系統,實現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統籌協調和綜合評價。
“4大技術支撐”:即大數據計算平台、物聯網平台、CIM可視化技術和視頻AI平台,為省級刪棕朵系統提供技術支撐。
“1個綜合性城市建設管理資料庫”:即廳城鄉建設管理綜合資料庫,包括內部業務數據、部門共享數據和外部獲取數據,為省級系統“三大核心”(“三大核心”:即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提供數據支撐。
“2個保障體系”:是指標準規範保障體系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為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保障。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邏輯架構為“4橫”。“4橫”為部、省、市、縣四級系統架構。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依託省政務雲,通過政務外網聯通部省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匯集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領域相關行業數據,為行業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提供數據支撐,發揮“上傳下達”作用,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建立“大城管”格局,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保障體系,增強工作統籌協調能力,助推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市、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依託市、縣政務雲(其他雲或本地部署方式),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城市管理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聯網工作的通知》(冀辦督函〔2020〕102號)和我省要求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時出台相關政策,指導各地制定項目建設改造實施方案或工作推進方案,按時完成與省級系統互聯互通,及時補齊本地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設計缺項、建設漏項、管理弱項等行業信息化短板,倒逼系統改進提升。
(三)套用架構
省級系統套用架構主要包括業務指導系統、監督檢查系統、綜合評價系統、數據交換系統、套用維護系統、城市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城市管理行業監管系統、村鎮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和執法監管系統,實現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統籌協調和綜合評價。
市、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主要包括基礎套用、運行監測、指揮協調、公眾服務、數據匯聚、數據交換以及城市建設、
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執法監督(辦案)等系統,實現城鄉建設
管理業務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和監督考核。
(表見參考連結附屬檔案)
(四)網路架構
省級系統部署在省政務雲上,通過省政務外網連線部、省、市、縣城市建設管理主管部門,形成覆蓋部-省-市-縣四級的互聯互通網路體系,實現部省市縣四級聯通和四級監管。各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通過政務外網與省級系統實現數據交換,共享信息。行業主管部門用戶可以通過政務外網訪問部署在政務雲的各業務監管系統,移動辦公用戶可通過VPN或VPDN訪問系統。社會公眾可以通過網際網路登入12319公眾號提出社會訴求和問題諮詢、意見建議等。
(五)功能架構
為巨觀掌握全省行業動態,圍繞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5+X”套用體系,拓展謀劃了城市建設行業監管、城市管理行業監管、村鎮建設行業監管和執法監督4個行業套用監管系統,住房城鄉建設部特指的“X”在我省即為“4”。
1.城市建設行業監管子系統
(1)供熱信息監管
供熱信息監管主要將已建成的省級供熱平台進行數據轉換後直接併入。
(2)供水信息監管
供水信息監管主要將已啟用的省級城市供水全過程監管平台調整後併入。
供水信息監管包括供水設施、供水運行監測、供水信息投訴、供水水質監測及供水應急處置。其中:
供水設施包括:供水廠、供水單位;
供水運行監測包括:流量監測、供水問題;
供水水質監測包括:水質上報、統計分析、採樣點、實時監控數據信息。
(3)排水信息監管
排水信息監管主要包括排水設施、排水運行監測及排水應急處置。其中:
排水設施包括:污水處理廠、井蓋、泵站、水位監測點;
排水運行監測包括:排水口堵塞、內澇積水、污水處理、視頻監控。
(4)燃氣信息監管
燃氣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全省概況、運行監測、應急處置、考核評價、台賬管理、投訴處置。其中:
全省概況包括:燃氣經營企業信息、經考核合格的燃氣從業人員信息、城鎮燃氣管道及門站信息;
運行監測包括:巡查巡檢信息採集與監測、入戶安檢信息採集與監測、監控信息採集與監測、燃氣車輛信息採集與監測。
應急處置包括:應急演練、報警信息。
台賬管理包括:既有管道燃氣用戶加裝安全裝置台賬、燃氣事故台賬、隱患整治台賬。
(5)道橋信息監管
道橋信息監管主要包括道橋概況、道路橋樑運行監測及巡查養護信息,道路建設情況管理。其中:
道橋概況包括:道路、橋樑;
道路橋樑運行監測包括:超重車輛監測、道橋類型事件、橋隧健康監測、道橋報警信息,
道橋建設情況管理包括:項目信息、工作進展等。
(6)城市體檢信息監管
2.城市管理行業監管子系統
(1)城市容貌監管
城市容貌監管主要包括街容街貌、戶外廣告、城市管理部件、秩序管理、城市管理事件、人居環境獎、美麗街區及精品街道等。其中:
街容街貌包括:建(構)築物立面、沿街商家、公共設施設備、公共空間等;
戶外廣告包括:大型戶外廣告、沿街牌匾標識、其他類型廣告;
秩序管理包括: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亂打亂建、各類圍擋等;
人居環境獎包括:國家及國際人居環境相關獎項、省人居環境(進步)獎、省人居環境範例獎。
美麗街區、精品街道、綠色社區包括:全省工作開展情況、各地工作動態和創建完成情況等。
(2)環境衛生監管
環境衛生監管主要包括清掃保潔監管、運輸車輛監管、垃圾處理設施監管、垃圾分類監管、公廁監管、綠色社區及潔淨城市。其中:
清掃保潔監管包括:道路清掃標段、保潔時間和環衛保潔人員、保潔質量等;
環衛車輛監管包括:清掃車、灑水車、渣土車、垃圾運輸車等;
垃圾處理設施包括:垃圾焚燒廠、垃圾填埋場、餐廚垃圾處理廠、建築垃圾處理廠;
垃圾分類監管包括:投放、收集、處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公廁監管包括:公測基礎信息監管、公廁保潔監管、公廁運行監管、APP公廁導視服務。
(3)園林綠化監管
園林綠化監管主要包括公園、綠地、古樹名木、園林城市。其中:
公園按照面積分三類、綠地分五類、古樹名木分古樹、名木、古樹群。
(4)歷史文化保護監管
歷史文化保護監管包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及歷史建築。
3.村鎮建設監管子系統
(1)農村住房建設
農村住房建設主要包括到戶管理及數據對接。其中:
到戶管理包括:農戶信息、農戶住房信息、統計查詢、信息預警。
(2)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包括: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監管、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監管、農村生活垃圾終端處理情況及垃圾分類開展情況。其中:
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監管包括:收集車輛、收集點(桶、箱)、保潔員數量;
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監管:垃圾轉運站、轉運車輛;農村生活垃圾終端處理情況:終端處理方式(焚燒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理、高溫裂解爐、低溫磁化爐、填埋場填埋等等)、農村生活垃圾中有機廢棄物利用。
(3)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主要包括:基礎信息、數據管理、統計管理。其中:
基礎信息包括:主管部門可通過電子台賬對各建制鎮污水處理廠信息進行查詢管理;
數據管理包括:污水處理率、集中收集率、污泥處理率、達到標準情況等管理;
統計管理包括:各鎮污水信息查詢管理、有關數據分析管理、總結評價;
(4)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主要包括:保護項目管理、保護項目挖掘及保護對象修復。其中:
保護項目管理包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
(5)建制鎮建設
建制鎮建設主要包括:基礎信息、進度管理、統計管理、整體考核及推廣管理。其中:
基礎信息包括:建制鎮基礎信息管理;
統計管理包括:建制鎮基礎信息管理、建制鎮新增基礎設施統計管理、建制鎮其他有關項目統計管理。
4.執法監督子系統
(1)行政處罰
住建領域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實現網上辦理,統一行政處罰文書、有關數據標準。
(2)舉報辦理
實現對舉報案件的網上受理、轉辦和督辦,市、縣(市、區)住建、城管執法部門可通過系統反饋辦理結果,對逾時辦理提出警示。
(3)執法監督
行政執法監督主要包括全省一般程式案件管理、執法機構管理、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管理、執法車輛管理等功能。實現執法考評、執法數據、執法動態等資料網上報送、匯總。
五、建設內容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思路,省市縣分級負責搭建本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或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省級簡稱“省級系統”或“省級平台”、市縣級簡稱“市縣級平台”),實現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綜合評價等。
(一)省級系統
省級系統部署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在共用國家平台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拓展建設套用體系建設、數據體系建設、基礎環境建設和管理體系建設等,並預留業務功能拓展接口。實現與國家、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強化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等功能。
2021年省級系統建設內容主要是5大基礎系統和列入2021年財政預算的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處業務。省級供熱監管信息平台、執法監管平台基本成熟,不再重複建設,直接併入。供水信息監管平台調整完善後,直接併入。
1.套用體系
在共享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業務指導系統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開發建設滿足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定的監督檢查、綜合評價和套用維護系統,拓展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城市建設行業監管、城市管理行業監管、村鎮建設行業監管和執法監管)。構建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5+4”套用體系,並通過廳數據交換系統縱向對接國家、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橫向與廳內其他信息系統數據融合,對外與省級相關廳(局)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一是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定的“5大基礎系統”
(1)業務指導系統:按許可權共享國家平台業務指導系統,包括政策法規、行業動態和經驗交流等功能模組。其中,政策法規模組應具備匯聚、共享和展示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性檔案功能;行業動態模組應具備匯聚、共享和展示地方城鄉建設管理機構設定、隊伍建設、執法保障、信息化套用、改革進展、專項行動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等功能;經驗交流模組應具備接收、共享和交流地方城鄉建設管理先進經驗等功能。
(2)監督檢查系統:包括重點工作任務督辦、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模組和12319公眾服務號。其中,重點工作任務督辦模組應具備指揮派遣、工作反饋和監督通報等功能;輿情監測模組應具備輿情採集、輿情督辦、輿情分析和輿情報告等功能;應急管理模組應包括視頻調閱(應能調閱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視頻監控數據及其他視頻監控資源)和應急跟蹤等功能;12319公眾服務號由國家平台統一開發,省級平台直接對接國家平台12319公眾號公眾訴求數據,拓展開展省級公眾訴求上報、處置情況統計分析、跟蹤督辦等功能。
(3)綜合評價系統:包括評價指標管理、評價任務管理和評價結果生成等功能模組。其中,評價指標管理模組應具備圍繞“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民眾滿意”等工作評價內容,合理設定指標類別、指標名稱、指標說明、指標權重等評價指標庫數據的配置管理功能;評價任務管理模組應具備基於評價指標庫生成評價任務、分發評價任務、現場評價以及回傳評價結果等功能;評價結果生成模組應具備基於評價指標數據和評價任務完成情況,按規定評價周期生成評價結果的功能,評價結果可採用文字、圖表等可視化方式表達。
(4)數據交換系統(共用廳“一庫一平台”):能夠從“一庫一平台”或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獲取城鄉建設管理基礎、城市部件事件監管、城鄉建設管理行業套用、相關行業訴求、輿情監測和重點工作任務處理反饋等數據;開發具備接入各級平台配置、接口服務發布、接口服務訂閱、數據交換和接口狀態監控等功能的業務功能模組。
(5)套用維護系統:具備機構、人員、許可權和系統等配置功能。其中,機構、人員和許可權配置功能應能反映與平台運行維護相關的各級部門、人員、崗位及其許可權信息;系統配置功能應配置工作流程、表單生成等功能參數。
二是建設“3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1)城市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在共享國家及各市相關行業系統業務基礎上,建設供熱信息監管、供水信息監管、排水信息監管、燃氣信息監管、道橋信息監管、城市體檢信息監管六大部分若干小類內容,並預留數據接入連線埠。
(2)城市管理行業監管系統:在共享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組織搭建省級城市管理服務平台。城市容貌監管、環境衛生監管、園林綠化監管、歷史文化保護監管四大部分若干小類內容,並預留數據接入連線埠。
(3)村鎮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在國家及各市相關村鎮建設服務系統基礎上,建設農村住房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建制鎮建設五大部分若干小類內容,並預留數據接入連線埠。
2.數據體系
依託套用體系和廳“一庫一平台”,建立一個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資料庫,分為內部業務數據、其他部門數據和外部數據。共享國家平台業務指導數據,匯聚監督檢查、公眾訴求、網路輿情、綜合評價、城市部件事件數據、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執法監管等數據,採集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上報數據,融合廳內其他信息系統數據,整合其他省級部門相關數據,形成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的數據體系。
3.基礎環境
按照“集約、適用”原則,依託河北省電子政務雲平台計算、存儲及網路資源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現有網路資源及場地資源,營造符合國產化軟硬體運行環境的省級平台基礎環境,縮短建設周期,減少建設及運行維護成本。
(二)市級平台
市級平台部署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由各市負責建設。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設並驗收。
市級平台在共享國家平台、省級系統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建設指揮協調、行業套用、公眾服務、數據匯聚和數據交換等系統,形成“1平台”(即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和“4大行業套用監管體系”,實現對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考核評價、公眾服務、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目標,與國家平台、省級平台、縣級平台聯網運行。縱向對接國家平台、省級平台及縣級平台,橫向與相關市級部門信息共享。
1.套用體系
(1)業務指導系統:市級平台的業務指導系統可按許可權共用國家平台的業務指導系統,各地也可根據實際自行開發建設。
(2)指揮協調系統:指揮協調系統是平台核心繫統。依據《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範》(CJJ/T 106),實現城鄉建設管理問題“信息採集、案件建立、任務派遣、任務處理、處理反饋、核查結案、績效考核”等7個階段的閉環管理。
根據城鄉建設管理服務評價工作要求,拓展與“乾淨、整潔、有序、安全”相關的管理對象,並納入城鄉建設管理系統平台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數據體系和行業套用數據體系管理,實現對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和綜合評價等。
(3)行業套用系統:行業套用系統應根據本地實開發建設,還應包括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和執法監督4項業務模組,並實現行業套用數據的匯聚整合套用。
城市建設包括市政公用、道路橋樑、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運行維護套用。
城市管理包括街容街貌、環衛清掃保潔、垃圾分類、垃圾處理設施、園林綠化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行業運行維護套用。
村鎮建設包括農村生活垃圾、建制鎮污水處理、農村住房建設改造等行業運行維護套用。
執法監管包括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執法案件和執法案由等行業套用。
(4)公眾服務系統:公眾服務系統包括熱線服務、公眾服務號、公眾類APP等功能模組。
熱線服務功能模組。利用城市管理服務熱線,提供投訴、諮詢、建議等服務;公眾訴求通過指揮協調系統進行派遣、處置、核查、結案;對各項服務進行滿意度評價回訪;支持與“12345政務服務”等熱線呼叫接入統一受理。
公眾服務功能模組。包括公眾服務號和小程式等,可對接國家平台“12319公眾服務號”。
公眾類APP在受理公眾訴求基礎上,強化便民服務功能。
(5)數據匯聚系統:數據匯聚系統包括數據獲取、數據清洗、數據融合以及數據資源目錄等功能模組。根據城鄉建設管理工作要求,匯聚城鄉建設管理基礎數據、部件事件數據、行業套用數據、相關行業數據、公眾訴求數據、輿情監測數據等,並完成對各類數據的清洗、校驗、抽取、融合等,形成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資料庫。
(6)數據交換系統:市級平台按照國家平台、省級系統數據共享與交換要求,開發相應的數據接口,完成數據對接、數據傳輸和數據共享。
2.數據體系
建設市級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資料庫。主要內容包括城鄉建設管理基礎數據、部件事件數據、行業套用數據、相關業務數據、公眾訴求數據和輿情監測數據等。
(1)城鄉建設管理基礎數據:包括地理空間數據和視頻監控數據等。
地理空間數據。按照《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範》(CJJ/T 106)規定,匯聚地理空間、管理部件、單元格線、實景影像和地理編碼等數據。
視頻監控數據。整合或共享城鄉建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視頻監控數據。
(2)部件事件數據:包括現有的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監管數據和統計類數據。
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監管數據應符合《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規定。統計類數據應包括區域、部件、事件、部門、人員以及問題來源、問題類別和問題狀態等統計數據。
(3)行業套用數據:包括城市管理、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市政公用、道路橋樑、供水排水、供熱燃氣、村鎮建設和執法監督等業務套用數據。
(4)相關業務數據:包括市場監管、公安交管、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城鄉建設管理等部門涉及相關業務數據、統計數據、行政許可數據、行政處罰數據和社會信用數據等。強化環境監測、交通運行、供水供電、防洪防澇等城市運行數據的綜合採集和管理套用。
(5)公眾訴求數據:包括通過熱線、公眾服務號、公眾類APP等服務渠道收集的投訴、諮詢和建議數據。數據內容包括數據來源、內容分類、交辦情況、處置反饋、滿意度等。同時,還應整合或共享政府相關部門公眾服務數據。
(6)輿情監測數據:包括通過新華網、人民網等入口網站,微博等公共網路信息渠道獲取的相關城鄉建設管理的輿情數據。
3.基礎環境
建設高效、可擴展軟硬體環境和橫向互聯、縱向互通的安全網路環境。
(1)網路環境:綜合運用電子政務外網,橫向聯通各職能部門,縱向對接上、下級城鄉建設管理主管部門,按照國家信息安全防護要求,進行網路數據交換,按用戶許可權為社會公眾、內部管理人員、平台管理人員、部門操作人員提供服務。
(2)運行環境:運行環境主要包括軟硬體環境和系統運行維護環境。軟硬體環境提供計算能力、存儲能力、數據傳輸能力。應充分利用伺服器、顯示設備、存儲及備份設備、安全設備、基礎軟體等基礎設施資源,可測算平台訪問量、吞吐量、存儲量等軟硬體設備。可使用政務雲承載平台套用,通過高速寬頻實現雲間連線;可選取有資質的雲運營商,建立異地、雙活等備份,根據需求採購雲遷移、雲安全等服務,並滿足國產化軟硬體運行管理要求,減少硬體資源採購,降低平台建設運行維護成本。
(3)安全環境:市級平台應按照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二級及以上要求,建立由物理安全、網路安全、主機安全、套用安全、數據安全和管理安全的安全保障環境。
4.管理體系
各地成立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綜合協調、問題發現、問題處置、監督考核等機制,確保平台建設運行管理高效。
(1)組織機構建設:以現有的數位化城市管理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為基礎,搭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立隸屬城市政府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監督指揮中心,履行城市政府對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和監督考核等職能。
(2)工作制度建設:完善城鄉建設管理服務制度體系,圍繞“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民眾滿意”基本目標,建立健全綜合協調、任務派遣、問題處置、信息反饋、監督評價等制度。
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城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城鄉建設管理協調機制,加強對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管理相關部門之間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等機制。
監督落實機制。參照《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規定,建立健全以問題發現、任務派遣、督促落實、核查結案等為核心內容的城鄉建設管理監督機制。
信息反饋機制。參照《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8部分:立案、處置和結案》(GB/T 30428.8)規定,建立健全職責明晰、及時高效、結果滿意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信息反饋機制。
績效評價機制。參照《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4部分:績效評價》(GB/T 30428.4)規定,建立健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績效評價制度,以標準化的統計數據為依據,構建對處置部門和處置單位的考核評價體系。將績效評價結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體系,發揮績效評價“指揮棒”作用。
(三)縣級平台
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搭建在各縣(市、區),由各縣(市、區)負責建設。在共享省、市級平台相關業務系統基礎上,最佳化拓展縣級平台系統功能和業務套用,建設滿足上級要求和本級工作需求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與省級系統、市級平台聯網運行,實現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城鄉建設管理系統)業務派遣、指揮協調、跟蹤督辦、績效評價、公眾服務、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目標,助推城市建設管理高質量發展和工作效能提升。
六、實施步驟
(一)謀劃設計階段(2021年5月30日前)。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高位協調推動,建立工作制度,加大資金投入,加強工作保障,形成整體合力,強力推動落實,並對照《河北省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聯網工作方案》(冀建城管函﹝2020﹞94號)和《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建設內容,在去年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改造基礎上,進行統籌設計,制定出台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改造實施方案。
(二)平台研發推進階段(2021年6月-8月)。6月底前,開展省內外調研學習,對標先進,增強系統的實用性、針對性,編制詳細設計方案,完善建設計畫和建設任務,採購所需的軟硬體設備,申請所需的計算及存儲資源等;7月底前,按照“系統詳細設計方案”和全省數據接口標準,明確各市向省級平台歸集數據的內容、方式和頻次等;8月底前,完成本級政務雲資源申請和系統部署,初步完成系統研發。
(三)系統綜合測試階段(2021年9月20日前)。對研發系統進行反覆調試、運行後,組織專家對本級系統部署環境、軟體安全、系統功能進行綜合測試,並編制測試報告。
(四)系統上線試運行階段(2021年10月25日前)。組織全省平台使用培訓,完成住房城鄉建設部和13市及雄安新區相關行業監督管理系統數據交換,實現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與國家及市級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五)項目評估驗收階段(2021年11月25日前)。整理本級平台建設改造過程中產生的檔案資料,並組織專家對本地平台進行評估驗收,查漏補缺。
(六)系統數據對接階段(2021年12月10日前)。開展督促檢查或召開工作會議,督促指導各市(縣)完成本地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數據與省級系統對接,實現省、市、縣平台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重要內容,是一項政治任務。推動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建設是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的重要內容,對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提高工作站位,下大力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發揮省級行業示範引領作用,成立廳“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工作專班,加強協調,周密部署,強力推進。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發揮市縣黨委政府推動和屬地格線化管理作用,建立城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城市管理協調機制,積極籌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監督指揮中心或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大城管”體制機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確定牽頭領導、具體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工作聯絡員,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所轄縣(市、區)工作的督導、協調、調度等。
(三)建立推進機制。加強省級督促協調,建立省級定期、不定期了解項目進度和工作評價督促調度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確保省級系統建設落到實處、取得實效。適時對各地進行不定期隨機抽查、評價、督導,對工作成效顯著的予以表揚,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各地應參照省級做法建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檢查評估機制,加強對轄區工作的技術指導、調度推進、日常巡查和監督考核、評估驗收,確保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建設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屬檔案:1.參照標準規範目錄
2.城鄉建設管理數據資源目錄
附屬檔案1
標準分類
標準名稱
編 號
級 別
城市綜合管理平台數據標準和技術規 范
城市容貌標準
GB 50449
部 級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範
CJJ/T 106
部 級

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指南
試 行
部 級

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技術標準
CJJ/T312-2020
部 級

城市市政管理數據標準和技術規範
城市測量規範
CJJ8—99
部 級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單元
格線劃分與編碼規則
CJ/T 213-2005
部 級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管理部件和事件分類、編碼及數據要求
CJ/T 214-2007
部 級

執法綜合管理平台數據標準和技術規 范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中 發〔2015〕37號
部 級
關於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
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7〕14號
部 級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
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
工作的實施意見
冀 發〔2016〕23號
部 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字〔2017〕14號
部 級

村鎮建設監管管理平台數據標準和技術規範
關於改善貧困村人居衛生條件的指導意見
建 村[2016]159號
部 級
關於印發農村生活垃圾
治理驗收辦法的通知
建 村[2015]195號
部 級

系統
功能
一級
目錄
二級
目錄
三級
目錄
四級目錄
數據指標
責任
分工
五大
基礎
系統
業務指導系統
政策法規
共用國家業務
指導系統
國家和我省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

行業動態
城市建設管理機構建設情況





省內外城市建設管理工作動態






經驗交流
城市建設管理先進經驗推介





監督檢查系統
重點工作任務督辦子系 統
指揮派遣
重點工作看板
按時間段展示對專項工作或督辦任務指揮派遣的總體情況,包括專項工作情況統計、督辦任務情況統計、接收單位統計、被督辦單位統計、未報送單位動態展示、線上通報等,並在地圖上展示專項工作和督辦件的全省分布情況。


任務派發
對指定單位進行任務派發。





已派發工作
系統列
已派發系統列中詳細信息的查看、辦理經過的查看、辦理進度的查看。





辦結工作系統列
辦結工作系統列中詳細信息的查看、辦理經過的查看、辦理進度的查看。





綜合查詢
按照工作名稱、文號、工作類型、傳送日期、辦結日期等條件,查詢重點工作,查詢結果以系統列的形式展示,在此查看任一工作任務的詳細信息、辦理經過和辦理進度。





統計分析
工作類型統計和區域統計。





工作反饋
待辦工作
上級派發的工作進行詳細信息查看、工作辦理等。




辦結工作
辦結工作的詳細信息查看、辦理經過查看及工作進度查看等。





監督通報
工作任務督辦
待督辦和已督辦工作查看。




工作任務通報
對超期未辦案件進行線上通報。





五大
基礎
系統
監督檢查系統
輿 情
監 測
子系統
輿情採集
動態採集公共網路信息平台和平面媒體涉及城市管理相關的輿情信息。

輿情督辦
將監測到的重大負面輿情信息派遣至市級平台,並且跟蹤督辦、接收處置結果。





輿情分析
分析高發輿情類型、輿情發生區域,及特定時期的輿情趨勢。





輿情報告
按日、月、季和年等周期生成輿情報告。





應 急
管 理
子系統
應急管理看板
按時間段展示應急事件發生及處理的總體情況,包括應急事件上報數、結案數、結案率統計,應急事件分類統計、趨勢分析、區域統計及最新上報動態展示,並在地圖上展示應急事件的全省分布情況。




應急事件過程跟蹤
查看應急事件全過程的詳細信息、辦理過程以及事件辦理進度。





應急事件綜合查詢
按照所屬區域、事件分類、事件狀態、上報時間段、辦結時間段等條件,查詢應急事件,在此查看任一工作任務的詳細信息、辦理經過、辦理進度及附屬檔案信息。





應急事件統計分析
包括應急事件類型統計和區域統計。





視頻調閱
調閱市級平台具備聯網條件的視頻監控資源,了解城市管理領域突發應急事件現場實時情況。





12319公 眾
服務號
公眾訴求看板
對本省12319公眾訴求案件的總體情況進行綜合展示,包含任意時間段的綜合展示分析,包括12319公眾訴求案件的總體運行情況、類型分析、區域分析、常用功能、公眾號關注統計及最新上報案件動態展示。




公眾訴求案卷管理
將案件分為 諮詢建議欄、已回復欄、督辦欄、上報欄、處置欄、即將超期欄、不處置欄、已超期欄、核查欄、結案欄。





公眾訴求案卷
綜合查詢
按照案卷狀態、問題來源、有無獎勵、手機號碼、上報時間段等過濾條件進行查詢,查詢結果以列表形式展示。支持對一條案件進行詳細信息查看及關聯地圖展示查看。





五大
基礎
系統
綜合評價系統
評價指標管理模組
分為填報核查和現場檢查。核查類指標是各個被考評城市主動填報各類指標的相關數據;檢查類指標通過考評專家成員到達被考評城市現場,進行現場檢查打分;檢查項屬於具體的考評細則,對應填報核查指標的填報細項和現場檢查指標的檢查細項。


評價配置管理模 塊
評價樣本點管理
用於設定和管理城市現場檢查考核的地點和場所。




評價對象管理
對被考評的城市的維護管理,包括新增、修改等,將考評對象按照各個地級城市分組管理。





評價人員管理
對參與實際現場考評的人員進行管理。





評價指標填報模 塊
評價指標填報
填報城市管理的各類運行指標數據,包括城市基礎數據和各個相關行業的管理數據,用於評價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水平。




評價指標報送
被考核對象,在考核填報周期內,完成所有指標的填報項,然後上報審核,系統可在已報送欄,查看其填報任務狀態、報送詳情及進度情況。





評價任務管理模 塊
下發任務
根據被考核城市和參與考核人員進行相應現場檢查任務的下發。




現場考核
專家組成員根據考評任務中分配的考評樣本點和檢查項進行現場考核,發現檢查項中的問題進行上報。





評價數據審核模 塊
填報考核
對於核查上報的填報項和計算的指標進行審核。發現填報的內容有明顯異常的做審核標記,檢查無疑義後顯示通過標記。




考評審核
對於現場考評上報的檢查問題進行審核。現場檢查發現有問題的進行扣分,審核是否合適;現場檢查發現沒問題的,根據現場上報的照片和其他渠道獲取的信息,認定是否合理。





評價結果生成模 塊
分類評價統計
圍繞“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民眾滿意”等方面,提供考核時間、參與考核城市、檢查類型(填報、現場)等統計條件,按照分類考核展示各個城市的分數,查看填報信息和扣分詳情。




綜合評價統計
根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評價指標體系,選擇考核時間、參與考核城市,可提供按照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指標分類展示各個城市的分數和綜合得分。





五大
基礎
系統
數據交換系統
依託廳數據交換平台



套用維護系統
機構
設定
部門設定
新增部門、刪除部門、調整部門順序、導出部門字典表、導入部門(模板下載、導入)等。



崗位設定
崗位設定提供新增崗位、配置崗位許可權、刪除崗位等功能。





人員設定
人員設定提供新增人員(編輯人員屬性信息)、配置人員崗位、刪除人員等功能。





系統
配置
系統功能配置
對系統功能進行配置,按需配置系統功能。




類別配置
設定大小類信息、案件類型等基礎數據。





計時配置
對系統日曆、系統作息時間、系統節日等信息進行維護。





查詢統計配置
可以對綜合查詢進行配置;可以設定統計類型、定義統計規則、可定製圖表樣式、可配置統計的人員許可權等。





工作流配置
配置常用的工作流,包括工作流的階段、參與者、過濾條件等。





系統
監控
操作日誌
包括操作日期,操作人員帳號,操作動作說明,登入計算機IP位址等。




登錄日誌
記錄人員登錄和退出系統的人員ID、姓名和時間。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供熱信息監管
省級供熱平台
相關數據
省級供熱平台匯集的相關考評數據指標

供水
信息
監管
全省概況
城市供水
基本情況
城市名稱、水源地數量、供水單位數量、城鎮運行水廠數量、綜合生產能力、水管道總長度(千米)、75mm以上供水管道總長度(千米)等。城區常住人口、城區暫住人口、城市供水總量。



供水廠
水廠名稱、位置、所屬供水單位、取水口名稱、行政主管部門名稱、運營單位、水源類型、取水口坐標、設計規模、生產能力、年度日均供水量、淨水工藝類型等。





供水單位
供水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主管部門名稱、企業性質、服務人口、運行水廠數量、售水量。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供水
信息
監管
運行監測
流量監測
取水量、供水量
供水問題
設施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水質是否達標、流量是否正常、壓力是否正常。





供水預警信息
投訴人姓名、電話、投訴事項、轉辦記錄、辦理情況等。





供水投訴信息
投訴人姓名、電話、投訴事項。





供水水質監測
水質上報
檢測機構、檢驗方式、所屬日期、水樣類型、水源類型、採樣地點、樣品編號、是否超標等。




統計分析
上報單位、檢驗方式、上報樣品數量、合格樣品數量、樣品合格率。





採樣點
採樣點名稱、採樣點編號、水樣類型、所在地區。





實時監控
數據信息
檢測日期、城市、採樣點、檢測指標、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檢測次數、超標次數、合格率。





供水應急處置
突發事件時間、原因、處置情況。





排水
信息
監管
排水設施
污 水
處理廠
名稱、位置、收水範圍、處理能力、運行參數、進出水線上監測數據、BOD5化驗數據、污泥處置量、再生水用量。



污水管網
長度、管徑、覆蓋面積、最近養護時間。





井 蓋
是否完好





泵 站
能力





在建項目
項目名稱、項目類型、新增規模、改造規模、計畫投資、完成投資、開工時間、計畫完工時間。





統計分析
城市污水管網匯總分析(按照市縣、管道長度、管道密度、管道材質、維護周期等不同緯度分析全省管網建設情況)。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張圖分析(從全省在建項目個數、運營項目個數、污染物削減能力、污染物實際削減量等指標開展分析展示)。






水位監測點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排水
信息
監管
排水運行監測
收水口
數量、是否完好堵塞。
排水(雨水)管網
長度、管徑、覆蓋面積、是否完好堵塞。





排澇泵站
座數、能力、分布、能力覆蓋面積、是否運行正常。





調蓄設施
座數、能力、分布、是否完好可用。





超標準降雨
易積水點位
數量、位置、監控設施、歷年積水情況。





視頻監控
實時監控





排水應急處置
應急隊伍情況、應急物資情況,汛期調度情況。





燃氣
信息
監管
全省概況
燃氣經營
企業信息
企業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區域、許可證編號、許可證有效期等。



經考核合格的燃氣從業人員信息
姓名、身份證號、證書編號、受聘企業名稱、報考類別、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種類、發證日期,以及證書變更情況。





城鎮燃氣管道及門站信息
管道長度、管徑、壓力、材質、埋深、走向、建設年代、建設單位、權屬單位等,門站名稱、位置、建設年代、建設單位、權屬單位等。





運行監測
巡查巡檢信息採集與監測
巡檢時間、巡檢路線(位置坐標)、發現問題描述、處理方案、責任單位、責任人員、辦結時限、整改結果、巡檢人員等。




入戶安檢信息
採集與監測
檢查時間、用戶地址、現場照片、發現問題描述、處理辦法、責任單位、責任人員、辦結時限、整改結果、安檢人員等。





監控信息
採集與監測
實時查看現場情況,實時監測天然氣供應量、壓力變化情況,對液化石油氣站進行視頻監控。





燃氣車輛信息
採集與監測
車輛類型(危險品運輸車輛、液化石油氣配送車輛等),行車路線,運輸容量、報廢時間、責任單位、聯繫人、聯繫方式等。





應急處理
應急演練
燃氣企業應急預案、應急設備及車輛,應急演練方案、照片等。




預警信息
燃氣泄漏、火災、爆炸等預警信息。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燃氣
信息
監管
考核評價
排名分析
對燃氣事故、安全隱患整治情況、系統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考核排名。
台賬管理
既有管道燃氣
用戶加裝安全
裝置台賬
用戶所屬市、縣、街道、小區等,戶主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設備安裝時間、品牌名稱等信息。




燃氣事故台賬
事故地點、發生時間、事故類型、簡要經過、事故原因、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是否處理完成、處理完成時間。





隱患整治台賬
隱患內容、位置、類別,發現人員、發現時間、處理方案、整治情況等。





投訴處置
投訴信息
投訴人姓名、電話、投訴事項、轉辦記錄、辦理情況等。




道橋
信息
監管
道橋概況
道 路
道橋概況



橋 梁
道路名稱、道路等級、道路長度、道路面積、道路橫斷面類型、路面類型、道路紅線寬度、道路綠線寬度、竣工時間等。





道路橋樑運行監測
超重車輛監測
視頻監控模組,實現實時監控。




橋樑健康監測
對橋樑結構關鍵部位進行監測。





巡查養護信息
巡查日誌、養護日誌





道橋建設情況
建設計畫管控
項目名稱、道路等級、道路長度、道路面積、道路橫斷面類型、路面類型、道路紅線寬度、道路綠線寬度、開竣工時間、投資、建設進展等。




城市體檢信息監 管
城市體檢數據
 匯集國家和市級平台相關體檢數據。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城市
容貌
監管
街容街貌
建(構)築物立面
巡查區域劃分(位置)、檢查數量、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建築物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沿街商家
巡查區域劃分、履行“門前三包”比率、檢查數量、區域劃分。





公共設施設備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位置)、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公共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公共空間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位置)、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公共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戶外廣告
大型戶外廣告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廣告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沿街牌匾標識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牌匾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其他類型廣告
檢查數量、類型(包括:樓頂廣告、塔牌廣告、立面廣告、樓宇標識、電子廣告、門頭牌匾、燈箱廣告、流動廣告、招貼廣告)、巡查區域劃分、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廣告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城市管理部件
 可以從各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採集的城市管理部件獲取相關信息。





秩序管理
占道經營
城管人員信息(數量、性別、年齡、工資收入、社會保障、社會關愛情況)、開展相關整治活動、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街路名稱、街路長度、街路面積)、發現問題區域、問題類型、當事人信息、處罰結果、處罰依據、整治比率。




亂停亂放






亂搭亂建






各類圍擋






垃圾亂倒






污水亂排






雜物亂堆






攤點亂擺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城市
容貌
監管
秩序管理
綠化亂毀

廣告亂設






道路亂挖






線路亂拉






車輛亂停
城市公共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排查各類停車場(位)、公共區域停車位設定、便道以上停車位施劃、路內停車位施劃情況,包括位置、數量、停放時間、管理主體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城市公共區域非機動車亂停亂放信息,包括設定位置、管理主體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城市管理事件
 可以從各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採集處置的城市管理事件獲取相關信息。





人居環境獎
國家及國際獎
評選標準、年份、數量、介紹、視頻、創建(複查)情況等、外省(國外)先進案例。




省人居環境
(進步)獎
評選標準、年份、數量、介紹、視頻、創建(複查)情況等、外省(國外)先進案例。





省人居環境
範例獎
評選標準、年份、數量、介紹、視頻、創建(複查)情況等、外省(國外)先進案例。





綠色社區
個數、年份、文字、圖片、視頻、評選標準,創建(複查)情況等。典型經驗創建案例。





美麗街區
個數、年份、文字(街區名稱、外圍街路名稱長度及面積、街區面積)、圖片、視頻、評選標準,創建(複查)情況等。





精品街道
個數、年份、文字(街道名稱、長度、面積)、圖片、視頻、評選標準,創建(複查)情況等。





環境
衛生
監管
清掃保潔監管
城市道路
基本情況
主幹道、次幹道、背街小巷、商貿街等位置、範圍、面積、標段、格線劃分,機械化清掃率情況。



清掃保潔
車輛情況
種類、數量、運行監管;新增或更新車輛新能源車占比;灑水車用水情況;作業車輛定位、視頻監管、遠程指揮等。





清掃保潔
人員情況
數量、性別、年齡、工資收入、社會保障、社會關愛情況。





清掃保潔
市場化情況
服務範圍、契約價格、服務企業情況。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環境
衛生
監管
建築垃圾監管
建築垃圾產生源
城市施工(拆遷)工地數量、建築垃圾產生量、位置、格線劃分、項目業主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聯繫人、工地性質、處置核准信息、清運備案信息有效期、承運建築垃圾運輸企業信息、使用車輛數量及信息、消納點位及用途、違規運輸行為信息、獎懲情況等情況。
建築垃圾
運輸企業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數量、位置、工商登記基本情況、道路運輸許可證信息、負責人及聯繫方式、所屬車輛數量及基本信息、違規信息、獎懲信息等。





建築垃圾
運輸車輛
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數量、車輛所屬運輸企業、排放標準、車輛行駛證信息、駕駛員從業信息、季度審驗情況、密閉化、定位系統安裝、車載攝像頭安裝及調取、遠程控制、違規信息、獎懲等情況。





建築垃圾裝運卸全程監管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運輸企業、運輸車輛等信息及工地裝載、道路運輸、消納點卸載全過程視頻信息、數量質量、軌跡查詢等監管信息。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監管
城市基本情況
街道辦事處、居民社區、居民小區,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數量、名稱、位置、範圍等基本情況。




分類投放
投放管理責任人統計、居住區集中投放點設定情況、居住區垃圾分類指導員上崗情況公共場所垃圾投放點情況、投放點居民投放監控、垃圾分類語音提醒等。





分類收運
四類垃圾收集車輛統計數量及運行情況、運輸車輛統計數量及運行情況、廚餘垃圾直運情況、“混裝混運”監督執法情況。垃圾收運企業數量、名稱、規模情況。





中轉設施
其他垃圾、廚餘垃圾中站站數量、位置、運行管理情況、中轉站視頻監管等;可回收物“投放點、中轉站、分揀中心”三級回收體系數量、位置、運行管理情況;有害垃圾貯存點數量、位置、運行管理情況。





分類處理
生活垃圾焚燒、填埋處理設施、處理量情況;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設施、利用量情況;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企業、設施、利用量情況;有害垃圾處理企業、設施、處理量情況。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環境
衛生
監管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監管
監督考核情況
《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執法情況;各級暗訪發現問題台賬、工作檢查發現問題情況。
宣傳發動情況
宣傳活動方式、數量、參加人數等情況;先進典型選樹情況;垃圾分類示範教育基地位置、名稱、數量等情況。





垃圾處理設施
生活垃圾焚燒廠
區域位置信息、日/月/年焚燒處理總量、日/月/年焚燒發電總量、日/月/年副產物總量、焚燒率占比、工作人員數,爐膛溫度、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一氧化碳等監測日均值。




生活垃圾填埋場
區域位置信息、日/月/年填埋處理總量、日/月/年剩餘庫容統計總量、日/月/年滲濾液產生總量、填埋率占比,重要污染物排放數據。





餐廚垃圾處理廠
區域位置信息、日/月/年處理總量、日/月/年副產品總量、殘渣產量、工作人員數、處理率占比。





建築垃圾處理廠
區域位置信息、名稱、經營單位、負責人信息及聯繫方式、日/月/年處理總量、產品類型、日/月/年副產品總量、工作人員數、資源化率占比。





建築垃圾填埋場
區域位置信息、名稱、經營單位、負責人信息及聯繫方式、收納建築垃圾種類、利用類別、收納容量、有效期、違規信息等。





城市公廁監管
基本情況
公廁數量、點位、分級統計、服務半徑覆蓋統計情況;外開放單位廁所數量、點位情況。




日常管理
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情況;清掃維護人員情況。





潔淨城市
各年度潔淨城市創建情況
潔淨城市創建申報、市級初審、省級覆核情況;潔淨城市名單,個數和年份。




各年度潔淨城市覆核情況
潔淨城市覆核材料和覆核結果等。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園林
綠化
監管
公園
≥2公頃
名稱、占地面積、四至坐標、建設起止時間、公園類型(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遊園)、管理機構、管養經費、綠化用地面積、綠化覆蓋面積、健身設施數量、健身場地面積、應急避險場地面積、廁所及廁位數量。
<2公頃,
>0.1公頃
名稱、占地面積、四至坐標、建設起止時間、公園類型(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遊園)、管理機構、管養經費、綠化用地面積、綠化覆蓋面積、健身設施數量、健身場地面積、應急避險場地面積、廁所及廁位數量。





<0.1公頃
名稱、占地面積、四至坐標、建設起止時間、公園類型(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遊園)、管理機構、管養經費、綠化用地面積、綠化覆蓋面積、健身設施數量、健身場地面積、應急避險場地面積、廁所及廁位數量。





綠地
公園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防護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廣場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附屬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區域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古樹名木
古 樹
編號、樹齡、樹種、位置(經緯度)、生長勢、樹高、胸徑、保護等級、管護單位。




名 木
編號、樹齡、樹種、位置(經緯度)、歷史簡介、生長勢、樹高、胸徑、保護等級、管護單位。





古樹群
編號、株數、樹種、樹齡、位置(經緯度)、生長勢、平均樹高、平均胸徑、保護等級。





園林城市
國家級
個數、年份




縣 級
個數、年份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歷史文化名城保 護
歷史文化名城
保護規劃
編制實施情況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年代、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規劃
編制實施情況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年代、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掛 牌
是否掛牌保護、責任單位





歷史建築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掛牌保護
是否掛牌保護、責任單位





測繪建檔
是否已測繪建檔





歷史文化名城類保護項目
項目資料
申報、實施、完工等項目資料




進展情況
截至信息上報時,項目實施的進展情況





資金支付
截至信息上報時,資金已支付情況。





項目庫
擬實施的保護類項目基本情況





村鎮建設監管
農村住房建設
到戶情況
農戶情況
姓名,性別,農戶類別,身份證號等農戶個人信息。

農村危房改造
改造方式,列入計畫年度,竣工驗收時間,補助資金撥付金額等農村危房改造信息。





農村住房
建造年代,房屋結構,房屋面積,鑑定等級等房屋建造信息,對危房進行預警。





數據對接
除農村住房建設試點外,其餘情況與部系統實現對接。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村鎮建設監管
農村生活垃圾治 理
收集監管
收集車輛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及時收集生活垃圾。
收集點(桶、箱)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及時收集生活垃圾。





保潔員數量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及時清掃及收集生活垃圾。





轉運監管
垃圾轉運站
是否正常運轉,轉運能力(噸/日)




轉運車輛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垃圾不外溢,及時轉運日常生活垃圾。





終端處理情況
終端處理方式
是否無害化處理日常產生垃圾。




有機廢棄物利用
是否建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





垃圾分類開展情況
開展垃圾分類
(是/否)




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 設
基礎信息
建制鎮污水處理廠(站)信息查詢
管 理
原有污水站基本信息情況、新建污水站基本信息情況、計畫污水站建設基本信息情況。



數據管理
鎮污水處理率、集中收集率、污泥
無害化處理率等
數據情況管理
水量、水質、新增雨水管道長度、新增污水管道長度等。




統計分析管理
鎮生活污水廠(站)
建設情況匯總及相關數據分析
污水處理有關數據分析管理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村鎮建設監管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
村落
保護規劃
編制實施情況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年代、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項目情況
項目資料
申報、實施、完工等項目資料。




進展情況
截至信息上報時,項目實施的進展情況。





資金支付
截至信息上報時,資金已支付情況。





項目庫
擬實施的保護類項目基本情況。。





建制鎮建 設
基礎信息
建制鎮基礎
信息管理
鎮區人口、鎮域人口、鎮區面積、鎮域面積等。



建制鎮有關
項目管理
項目名稱、規模、建設進展、投資情況等。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進度管理
實時過程管理
項目完成度未到一定百分比、項目一定月數無進展的監管。



統計管理
建制鎮有關項目統計管理
項目數量、規模、建設投資、建設進度等。




建制鎮項目
分析管理
按照竣工日期,完成項目數、預計投資等。





總結評價
對工作完成情況總結評價。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執法監管
行政
處罰
一般程式處罰案件
各級城管執法部門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均在系統內全流程辦理,相關處罰信息進入基礎信息庫,與有關子系統共享數據信息。

舉報
辦理
舉報辦理
省廳收到的舉報線索通過系統轉交相關部門處理,部門處理結果通過系統反饋省廳。系統對逾時未反饋的部門提出警示。




執法
監督
執法數據管理
實時統計全省城管執法行政處罰數據,匯總形成數據統計表格。




法律法規管理
建立城管執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資料庫,省廳負責省級以上相關法律條款的維護管理,各市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市級法規規章條款的維護管理。





執法人員管理
統計本部門執法人員基本信息、執法證信息、服裝編號信息,可便捷查詢。





執法車輛管理
統計本部門執法車輛基本信息、車輛塗裝情況及車輛編號,可便捷查詢。





執法考評、執法動態
資料上報
各市年度執法工作考評資料、執法動態資料通過系統按時上報、匯總。





(三)規範建設、安全運行。按照“部省引導,分別推進,分級實施,逐級對接,互聯共享”的要求,注重安全防控,規範建設科學化、智慧型化、規範化的業務模組,合理設計套用體系、數據體系、基礎環境和管理體系,確保各業務模組既能協同運行,又可獨立使用,充分運用電子政務外網實現部、省、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安全無縫對接、平穩運行、數據共享、信息共用。
四、系統構架

(一)總體構架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簡稱“省級系統”或“省級平台”)總體架構為“5+4+4+1+2”:即“5大基礎系統+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4大技術支撐、1個綜合性城市建設管理資料庫和2個保障體系”。
“5大基礎系統+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5大基礎系統”為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建設的業務指導系統、監督檢查系統、綜合評價系統、數據交換系統、套用維護系統;“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為城市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城市管理行業監管系統、村鎮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和執法監管系統,實現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統籌協調和綜合評價。
“4大技術支撐”:即大數據計算平台、物聯網平台、CIM可視化技術和視頻AI平台,為省級系統提供技術支撐。
“1個綜合性城市建設管理資料庫”:即廳城鄉建設管理綜合資料庫,包括內部業務數據、部門共享數據和外部獲取數據,為省級系統“三大核心”(“三大核心”:即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提供數據支撐。
“2個保障體系”:是指標準規範保障體系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為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保障。

(二)邏輯架構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
邏輯架構為“4橫”。“4橫”為部、省、市、縣四級系統架構。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依託省政務雲,通過政務外網聯通部省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匯集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領域相關行業數據,為行業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提供數據支撐,發揮“上傳下達”作用,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建立“大城管”格局,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保障體系,增強工作統籌協調能力,助推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市、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依託市、縣政務雲(其他雲或本地部署方式),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城市管理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聯網工作的通知》(冀辦督函〔2020〕102號)和我省要求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時出台相關政策,指導各地制定項目建設改造實施方案或工作推進方案,按時完成與省級系統互聯互通,及時補齊本地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設計缺項、建設漏項、管理弱項等行業信息化短板,倒逼系統改進提升。
(三)套用架構
省級系統套用架構主要包括業務指導系統、監督檢查系統、綜合評價系統、數據交換系統、套用維護系統、城市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城市管理行業監管系統、村鎮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和執法監管系統,實現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統籌協調和綜合評價。
市、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主要包括基礎套用、運行監測、指揮協調、公眾服務、數據匯聚、數據交換以及城市建設、
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執法監督(辦案)等系統,實現城鄉建設
管理業務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和監督考核。
(表見參考連結附屬檔案)
(四)網路架構
省級系統部署在省政務雲上,通過省政務外網連線部、省、市、縣城市建設管理主管部門,形成覆蓋部-省-市-縣四級的互聯互通網路體系,實現部省市縣四級聯通和四級監管。各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通過政務外網與省級系統實現數據交換,共享信息。行業主管部門用戶可以通過政務外網訪問部署在政務雲的各業務監管系統,移動辦公用戶可通過VPN或VPDN訪問系統。社會公眾可以通過網際網路登入12319公眾號提出社會訴求和問題諮詢、意見建議等。
(五)功能架構
為巨觀掌握全省行業動態,圍繞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5+X”套用體系,拓展謀劃了城市建設行業監管、城市管理行業監管、村鎮建設行業監管和執法監督4個行業套用監管系統,住房城鄉建設部特指的“X”在我省即為“4”。
1.城市建設行業監管子系統
(1)供熱信息監管
供熱信息監管主要將已建成的省級供熱平台進行數據轉換後直接併入。
(2)供水信息監管
供水信息監管主要將已啟用的省級城市供水全過程監管平台調整後併入。
供水信息監管包括供水設施、供水運行監測、供水信息投訴、供水水質監測及供水應急處置。其中:
供水設施包括:供水廠、供水單位;
供水運行監測包括:流量監測、供水問題;
供水水質監測包括:水質上報、統計分析、採樣點、實時監控數據信息。
(3)排水信息監管
排水信息監管主要包括排水設施、排水運行監測及排水應急處置。其中:
排水設施包括:污水處理廠、井蓋、泵站、水位監測點;
排水運行監測包括:排水口堵塞、內澇積水、污水處理、視頻監控。
(4)燃氣信息監管
燃氣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全省概況、運行監測、應急處置、考核評價、台賬管理、投訴處置。其中:
全省概況包括:燃氣經營企業信息、經考核合格的燃氣從業人員信息、城鎮燃氣管道及門站信息;
運行監測包括:巡查巡檢信息採集與監測、入戶安檢信息採集與監測、監控信息採集與監測、燃氣車輛信息採集與監測。
應急處置包括:應急演練、報警信息。
台賬管理包括:既有管道燃氣用戶加裝安全裝置台賬、燃氣事故台賬、隱患整治台賬。
(5)道橋信息監管
道橋信息監管主要包括道橋概況、道路橋樑運行監測及巡查養護信息,道路建設情況管理。其中:
道橋概況包括:道路、橋樑;
道路橋樑運行監測包括:超重車輛監測、道橋類型事件、橋隧健康監測、道橋報警信息,
道橋建設情況管理包括:項目信息、工作進展等。
(6)城市體檢信息監管
2.城市管理行業監管子系統
(1)城市容貌監管
城市容貌監管主要包括街容街貌、戶外廣告、城市管理部件、秩序管理、城市管理事件、人居環境獎、美麗街區及精品街道等。其中:
街容街貌包括:建(構)築物立面、沿街商家、公共設施設備、公共空間等;
戶外廣告包括:大型戶外廣告、沿街牌匾標識、其他類型廣告;
秩序管理包括: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亂打亂建、各類圍擋等;
人居環境獎包括:國家及國際人居環境相關獎項、省人居環境(進步)獎、省人居環境範例獎。
美麗街區、精品街道、綠色社區包括:全省工作開展情況、各地工作動態和創建完成情況等。
(2)環境衛生監管
環境衛生監管主要包括清掃保潔監管、運輸車輛監管、垃圾處理設施監管、垃圾分類監管、公廁監管、綠色社區及潔淨城市。其中:
清掃保潔監管包括:道路清掃標段、保潔時間和環衛保潔人員、保潔質量等;
環衛車輛監管包括:清掃車、灑水車、渣土車、垃圾運輸車等;
垃圾處理設施包括:垃圾焚燒廠、垃圾填埋場、餐廚垃圾處理廠、建築垃圾處理廠;
垃圾分類監管包括:投放、收集、處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公廁監管包括:公測基礎信息監管、公廁保潔監管、公廁運行監管、APP公廁導視服務。
(3)園林綠化監管
園林綠化監管主要包括公園、綠地、古樹名木、園林城市。其中:
公園按照面積分三類、綠地分五類、古樹名木分古樹、名木、古樹群。
(4)歷史文化保護監管
歷史文化保護監管包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及歷史建築。
3.村鎮建設監管子系統
(1)農村住房建設
農村住房建設主要包括到戶管理及數據對接。其中:
到戶管理包括:農戶信息、農戶住房信息、統計查詢、信息預警。
(2)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包括: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監管、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監管、農村生活垃圾終端處理情況及垃圾分類開展情況。其中:
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監管包括:收集車輛、收集點(桶、箱)、保潔員數量;
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監管:垃圾轉運站、轉運車輛;農村生活垃圾終端處理情況:終端處理方式(焚燒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理、高溫裂解爐、低溫磁化爐、填埋場填埋等等)、農村生活垃圾中有機廢棄物利用。
(3)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主要包括:基礎信息、數據管理、統計管理。其中:
基礎信息包括:主管部門可通過電子台賬對各建制鎮污水處理廠信息進行查詢管理;
數據管理包括:污水處理率、集中收集率、污泥處理率、達到標準情況等管理;
統計管理包括:各鎮污水信息查詢管理、有關數據分析管理、總結評價;
(4)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主要包括:保護項目管理、保護項目挖掘及保護對象修復。其中:
保護項目管理包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
(5)建制鎮建設
建制鎮建設主要包括:基礎信息、進度管理、統計管理、整體考核及推廣管理。其中:
基礎信息包括:建制鎮基礎信息管理;
統計管理包括:建制鎮基礎信息管理、建制鎮新增基礎設施統計管理、建制鎮其他有關項目統計管理。
4.執法監督子系統
(1)行政處罰
住建領域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實現網上辦理,統一行政處罰文書、有關數據標準。
(2)舉報辦理
實現對舉報案件的網上受理、轉辦和督辦,市、縣(市、區)住建、城管執法部門可通過系統反饋辦理結果,對逾時辦理提出警示。
(3)執法監督
行政執法監督主要包括全省一般程式案件管理、執法機構管理、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管理、執法車輛管理等功能。實現執法考評、執法數據、執法動態等資料網上報送、匯總。
五、建設內容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思路,省市縣分級負責搭建本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或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省級簡稱“省級系統”或“省級平台”、市縣級簡稱“市縣級平台”),實現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綜合評價等。
(一)省級系統
省級系統部署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在共用國家平台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拓展建設套用體系建設、數據體系建設、基礎環境建設和管理體系建設等,並預留業務功能拓展接口。實現與國家、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強化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等功能。
2021年省級系統建設內容主要是5大基礎系統和列入2021年財政預算的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處業務。省級供熱監管信息平台、執法監管平台基本成熟,不再重複建設,直接併入。供水信息監管平台調整完善後,直接併入。
1.套用體系
在共享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業務指導系統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開發建設滿足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定的監督檢查、綜合評價和套用維護系統,拓展4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城市建設行業監管、城市管理行業監管、村鎮建設行業監管和執法監管)。構建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5+4”套用體系,並通過廳數據交換系統縱向對接國家、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橫向與廳內其他信息系統數據融合,對外與省級相關廳(局)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一是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定的“5大基礎系統”
(1)業務指導系統:按許可權共享國家平台業務指導系統,包括政策法規、行業動態和經驗交流等功能模組。其中,政策法規模組應具備匯聚、共享和展示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性檔案功能;行業動態模組應具備匯聚、共享和展示地方城鄉建設管理機構設定、隊伍建設、執法保障、信息化套用、改革進展、專項行動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等功能;經驗交流模組應具備接收、共享和交流地方城鄉建設管理先進經驗等功能。
(2)監督檢查系統:包括重點工作任務督辦、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模組和12319公眾服務號。其中,重點工作任務督辦模組應具備指揮派遣、工作反饋和監督通報等功能;輿情監測模組應具備輿情採集、輿情督辦、輿情分析和輿情報告等功能;應急管理模組應包括視頻調閱(應能調閱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視頻監控數據及其他視頻監控資源)和應急跟蹤等功能;12319公眾服務號由國家平台統一開發,省級平台直接對接國家平台12319公眾號公眾訴求數據,拓展開展省級公眾訴求上報、處置情況統計分析、跟蹤督辦等功能。
(3)綜合評價系統:包括評價指標管理、評價任務管理和評價結果生成等功能模組。其中,評價指標管理模組應具備圍繞“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民眾滿意”等工作評價內容,合理設定指標類別、指標名稱、指標說明、指標權重等評價指標庫數據的配置管理功能;評價任務管理模組應具備基於評價指標庫生成評價任務、分發評價任務、現場評價以及回傳評價結果等功能;評價結果生成模組應具備基於評價指標數據和評價任務完成情況,按規定評價周期生成評價結果的功能,評價結果可採用文字、圖表等可視化方式表達。
(4)數據交換系統(共用廳“一庫一平台”):能夠從“一庫一平台”或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獲取城鄉建設管理基礎、城市部件事件監管、城鄉建設管理行業套用、相關行業訴求、輿情監測和重點工作任務處理反饋等數據;開發具備接入各級平台配置、接口服務發布、接口服務訂閱、數據交換和接口狀態監控等功能的業務功能模組。
(5)套用維護系統:具備機構、人員、許可權和系統等配置功能。其中,機構、人員和許可權配置功能應能反映與平台運行維護相關的各級部門、人員、崗位及其許可權信息;系統配置功能應配置工作流程、表單生成等功能參數。
二是建設“3個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1)城市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在共享國家及各市相關行業系統業務基礎上,建設供熱信息監管、供水信息監管、排水信息監管、燃氣信息監管、道橋信息監管、城市體檢信息監管六大部分若干小類內容,並預留數據接入連線埠。
(2)城市管理行業監管系統:在共享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組織搭建省級城市管理服務平台。城市容貌監管、環境衛生監管、園林綠化監管、歷史文化保護監管四大部分若干小類內容,並預留數據接入連線埠。
(3)村鎮建設行業監管系統:在國家及各市相關村鎮建設服務系統基礎上,建設農村住房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建制鎮建設五大部分若干小類內容,並預留數據接入連線埠。
2.數據體系
依託套用體系和廳“一庫一平台”,建立一個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資料庫,分為內部業務數據、其他部門數據和外部數據。共享國家平台業務指導數據,匯聚監督檢查、公眾訴求、網路輿情、綜合評價、城市部件事件數據、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執法監管等數據,採集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上報數據,融合廳內其他信息系統數據,整合其他省級部門相關數據,形成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的數據體系。
3.基礎環境
按照“集約、適用”原則,依託河北省電子政務雲平台計算、存儲及網路資源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現有網路資源及場地資源,營造符合國產化軟硬體運行環境的省級平台基礎環境,縮短建設周期,減少建設及運行維護成本。
(二)市級平台
市級平台部署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由各市負責建設。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設並驗收。
市級平台在共享國家平台、省級系統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建設指揮協調、行業套用、公眾服務、數據匯聚和數據交換等系統,形成“1平台”(即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和“4大行業套用監管體系”,實現對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考核評價、公眾服務、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目標,與國家平台、省級平台、縣級平台聯網運行。縱向對接國家平台、省級平台及縣級平台,橫向與相關市級部門信息共享。
1.套用體系
(1)業務指導系統:市級平台的業務指導系統可按許可權共用國家平台的業務指導系統,各地也可根據實際自行開發建設。
(2)指揮協調系統:指揮協調系統是平台核心繫統。依據《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範》(CJJ/T 106),實現城鄉建設管理問題“信息採集、案件建立、任務派遣、任務處理、處理反饋、核查結案、績效考核”等7個階段的閉環管理。
根據城鄉建設管理服務評價工作要求,拓展與“乾淨、整潔、有序、安全”相關的管理對象,並納入城鄉建設管理系統平台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數據體系和行業套用數據體系管理,實現對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和綜合評價等。
(3)行業套用系統:行業套用系統應根據本地實開發建設,還應包括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和執法監督4項業務模組,並實現行業套用數據的匯聚整合套用。
城市建設包括市政公用、道路橋樑、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運行維護套用。
城市管理包括街容街貌、環衛清掃保潔、垃圾分類、垃圾處理設施、園林綠化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行業運行維護套用。
村鎮建設包括農村生活垃圾、建制鎮污水處理、農村住房建設改造等行業運行維護套用。
執法監管包括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執法案件和執法案由等行業套用。
(4)公眾服務系統:公眾服務系統包括熱線服務、公眾服務號、公眾類APP等功能模組。
熱線服務功能模組。利用城市管理服務熱線,提供投訴、諮詢、建議等服務;公眾訴求通過指揮協調系統進行派遣、處置、核查、結案;對各項服務進行滿意度評價回訪;支持與“12345政務服務”等熱線呼叫接入統一受理。
公眾服務功能模組。包括公眾服務號和小程式等,可對接國家平台“12319公眾服務號”。
公眾類APP在受理公眾訴求基礎上,強化便民服務功能。
(5)數據匯聚系統:數據匯聚系統包括數據獲取、數據清洗、數據融合以及數據資源目錄等功能模組。根據城鄉建設管理工作要求,匯聚城鄉建設管理基礎數據、部件事件數據、行業套用數據、相關行業數據、公眾訴求數據、輿情監測數據等,並完成對各類數據的清洗、校驗、抽取、融合等,形成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資料庫。
(6)數據交換系統:市級平台按照國家平台、省級系統數據共享與交換要求,開發相應的數據接口,完成數據對接、數據傳輸和數據共享。
2.數據體系
建設市級綜合性城鄉建設管理資料庫。主要內容包括城鄉建設管理基礎數據、部件事件數據、行業套用數據、相關業務數據、公眾訴求數據和輿情監測數據等。
(1)城鄉建設管理基礎數據:包括地理空間數據和視頻監控數據等。
地理空間數據。按照《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範》(CJJ/T 106)規定,匯聚地理空間、管理部件、單元格線、實景影像和地理編碼等數據。
視頻監控數據。整合或共享城鄉建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視頻監控數據。
(2)部件事件數據:包括現有的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監管數據和統計類數據。
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監管數據應符合《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規定。統計類數據應包括區域、部件、事件、部門、人員以及問題來源、問題類別和問題狀態等統計數據。
(3)行業套用數據:包括城市管理、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市政公用、道路橋樑、供水排水、供熱燃氣、村鎮建設和執法監督等業務套用數據。
(4)相關業務數據:包括市場監管、公安交管、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城鄉建設管理等部門涉及相關業務數據、統計數據、行政許可數據、行政處罰數據和社會信用數據等。強化環境監測、交通運行、供水供電、防洪防澇等城市運行數據的綜合採集和管理套用。
(5)公眾訴求數據:包括通過熱線、公眾服務號、公眾類APP等服務渠道收集的投訴、諮詢和建議數據。數據內容包括數據來源、內容分類、交辦情況、處置反饋、滿意度等。同時,還應整合或共享政府相關部門公眾服務數據。
(6)輿情監測數據:包括通過新華網、人民網等入口網站,微博等公共網路信息渠道獲取的相關城鄉建設管理的輿情數據。
3.基礎環境
建設高效、可擴展軟硬體環境和橫向互聯、縱向互通的安全網路環境。
(1)網路環境:綜合運用電子政務外網,橫向聯通各職能部門,縱向對接上、下級城鄉建設管理主管部門,按照國家信息安全防護要求,進行網路數據交換,按用戶許可權為社會公眾、內部管理人員、平台管理人員、部門操作人員提供服務。
(2)運行環境:運行環境主要包括軟硬體環境和系統運行維護環境。軟硬體環境提供計算能力、存儲能力、數據傳輸能力。應充分利用伺服器、顯示設備、存儲及備份設備、安全設備、基礎軟體等基礎設施資源,可測算平台訪問量、吞吐量、存儲量等軟硬體設備。可使用政務雲承載平台套用,通過高速寬頻實現雲間連線;可選取有資質的雲運營商,建立異地、雙活等備份,根據需求採購雲遷移、雲安全等服務,並滿足國產化軟硬體運行管理要求,減少硬體資源採購,降低平台建設運行維護成本。
(3)安全環境:市級平台應按照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二級及以上要求,建立由物理安全、網路安全、主機安全、套用安全、數據安全和管理安全的安全保障環境。
4.管理體系
各地成立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綜合協調、問題發現、問題處置、監督考核等機制,確保平台建設運行管理高效。
(1)組織機構建設:以現有的數位化城市管理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為基礎,搭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立隸屬城市政府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監督指揮中心,履行城市政府對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和監督考核等職能。
(2)工作制度建設:完善城鄉建設管理服務制度體系,圍繞“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民眾滿意”基本目標,建立健全綜合協調、任務派遣、問題處置、信息反饋、監督評價等制度。
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城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城鄉建設管理協調機制,加強對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管理相關部門之間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等機制。
監督落實機制。參照《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規定,建立健全以問題發現、任務派遣、督促落實、核查結案等為核心內容的城鄉建設管理監督機制。
信息反饋機制。參照《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8部分:立案、處置和結案》(GB/T 30428.8)規定,建立健全職責明晰、及時高效、結果滿意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信息反饋機制。
績效評價機制。參照《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4部分:績效評價》(GB/T 30428.4)規定,建立健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績效評價制度,以標準化的統計數據為依據,構建對處置部門和處置單位的考核評價體系。將績效評價結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體系,發揮績效評價“指揮棒”作用。
(三)縣級平台
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搭建在各縣(市、區),由各縣(市、區)負責建設。在共享省、市級平台相關業務系統基礎上,最佳化拓展縣級平台系統功能和業務套用,建設滿足上級要求和本級工作需求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與省級系統、市級平台聯網運行,實現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城鄉建設管理系統)業務派遣、指揮協調、跟蹤督辦、績效評價、公眾服務、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目標,助推城市建設管理高質量發展和工作效能提升。
六、實施步驟
(一)謀劃設計階段(2021年5月30日前)。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高位協調推動,建立工作制度,加大資金投入,加強工作保障,形成整體合力,強力推動落實,並對照《河北省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聯網工作方案》(冀建城管函﹝2020﹞94號)和《河北省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建設內容,在去年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改造基礎上,進行統籌設計,制定出台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改造實施方案。
(二)平台研發推進階段(2021年6月-8月)。6月底前,開展省內外調研學習,對標先進,增強系統的實用性、針對性,編制詳細設計方案,完善建設計畫和建設任務,採購所需的軟硬體設備,申請所需的計算及存儲資源等;7月底前,按照“系統詳細設計方案”和全省數據接口標準,明確各市向省級平台歸集數據的內容、方式和頻次等;8月底前,完成本級政務雲資源申請和系統部署,初步完成系統研發。
(三)系統綜合測試階段(2021年9月20日前)。對研發系統進行反覆調試、運行後,組織專家對本級系統部署環境、軟體安全、系統功能進行綜合測試,並編制測試報告。
(四)系統上線試運行階段(2021年10月25日前)。組織全省平台使用培訓,完成住房城鄉建設部和13市及雄安新區相關行業監督管理系統數據交換,實現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與國家及市級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五)項目評估驗收階段(2021年11月25日前)。整理本級平台建設改造過程中產生的檔案資料,並組織專家對本地平台進行評估驗收,查漏補缺。
(六)系統數據對接階段(2021年12月10日前)。開展督促檢查或召開工作會議,督促指導各市(縣)完成本地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數據與省級系統對接,實現省、市、縣平台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重要內容,是一項政治任務。推動省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建設是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的重要內容,對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提高工作站位,下大力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發揮省級行業示範引領作用,成立廳“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工作專班,加強協調,周密部署,強力推進。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發揮市縣黨委政府推動和屬地格線化管理作用,建立城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城市管理協調機制,積極籌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監督指揮中心或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大城管”體制機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確定牽頭領導、具體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工作聯絡員,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所轄縣(市、區)工作的督導、協調、調度等。
(三)建立推進機制。加強省級督促協調,建立省級定期、不定期了解項目進度和工作評價督促調度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確保省級系統建設落到實處、取得實效。適時對各地進行不定期隨機抽查、評價、督導,對工作成效顯著的予以表揚,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各地應參照省級做法建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檢查評估機制,加強對轄區工作的技術指導、調度推進、日常巡查和監督考核、評估驗收,確保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建設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屬檔案:1.參照標準規範目錄
2.城鄉建設管理數據資源目錄
附屬檔案1

系統建設參照標準規範目錄

標準分類
標準名稱
編 號
級 別
城市綜合管理平台數據標準和技術規 范
城市容貌標準
GB 50449
部 級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範
CJJ/T 106
部 級

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指南
試 行
部 級

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技術標準
CJJ/T312-2020
部 級

城市市政管理數據標準和技術規範
城市測量規範
CJJ8—99
部 級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單元
格線劃分與編碼規則
CJ/T 213-2005
部 級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管理部件和事件分類、編碼及數據要求
CJ/T 214-2007
部 級

執法綜合管理平台數據標準和技術規 范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中 發〔2015〕37號
部 級
關於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
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7〕14號
部 級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
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
工作的實施意見
冀 發〔2016〕23號
部 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字〔2017〕14號
部 級

村鎮建設監管管理平台數據標準和技術規範
關於改善貧困村人居衛生條件的指導意見
建 村[2016]159號
部 級
關於印發農村生活垃圾
治理驗收辦法的通知
建 村[2015]195號
部 級

城鄉建設管理數據資源目錄

系統
功能
一級
目錄
二級
目錄
三級
目錄
四級目錄
數據指標
責任
分工
五大
基礎
系統
業務指導系統
政策法規
共用國家業務
指導系統
國家和我省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

行業動態
城市建設管理機構建設情況





省內外城市建設管理工作動態






經驗交流
城市建設管理先進經驗推介





監督檢查系統
重點工作任務督辦子系 統
指揮派遣
重點工作看板
按時間段展示對專項工作或督辦任務指揮派遣的總體情況,包括專項工作情況統計、督辦任務情況統計、接收單位統計、被督辦單位統計、未報送單位動態展示、線上通報等,並在地圖上展示專項工作和督辦件的全省分布情況。


任務派發
對指定單位進行任務派發。





已派發工作
系統列
已派發系統列中詳細信息的查看、辦理經過的查看、辦理進度的查看。





辦結工作系統列
辦結工作系統列中詳細信息的查看、辦理經過的查看、辦理進度的查看。





綜合查詢
按照工作名稱、文號、工作類型、傳送日期、辦結日期等條件,查詢重點工作,查詢結果以系統列的形式展示,在此查看任一工作任務的詳細信息、辦理經過和辦理進度。





統計分析
工作類型統計和區域統計。





工作反饋
待辦工作
上級派發的工作進行詳細信息查看、工作辦理等。




辦結工作
辦結工作的詳細信息查看、辦理經過查看及工作進度查看等。





監督通報
工作任務督辦
待督辦和已督辦工作查看。




工作任務通報
對超期未辦案件進行線上通報。





五大
基礎
系統
監督檢查系統
輿 情
監 測
子系統
輿情採集
動態採集公共網路信息平台和平面媒體涉及城市管理相關的輿情信息。

輿情督辦
將監測到的重大負面輿情信息派遣至市級平台,並且跟蹤督辦、接收處置結果。





輿情分析
分析高發輿情類型、輿情發生區域,及特定時期的輿情趨勢。





輿情報告
按日、月、季和年等周期生成輿情報告。





應 急
管 理
子系統
應急管理看板
按時間段展示應急事件發生及處理的總體情況,包括應急事件上報數、結案數、結案率統計,應急事件分類統計、趨勢分析、區域統計及最新上報動態展示,並在地圖上展示應急事件的全省分布情況。




應急事件過程跟蹤
查看應急事件全過程的詳細信息、辦理過程以及事件辦理進度。





應急事件綜合查詢
按照所屬區域、事件分類、事件狀態、上報時間段、辦結時間段等條件,查詢應急事件,在此查看任一工作任務的詳細信息、辦理經過、辦理進度及附屬檔案信息。





應急事件統計分析
包括應急事件類型統計和區域統計。





視頻調閱
調閱市級平台具備聯網條件的視頻監控資源,了解城市管理領域突發應急事件現場實時情況。





12319公 眾
服務號
公眾訴求看板
對本省12319公眾訴求案件的總體情況進行綜合展示,包含任意時間段的綜合展示分析,包括12319公眾訴求案件的總體運行情況、類型分析、區域分析、常用功能、公眾號關注統計及最新上報案件動態展示。




公眾訴求案卷管理
將案件分為 諮詢建議欄、已回復欄、督辦欄、上報欄、處置欄、即將超期欄、不處置欄、已超期欄、核查欄、結案欄。





公眾訴求案卷
綜合查詢
按照案卷狀態、問題來源、有無獎勵、手機號碼、上報時間段等過濾條件進行查詢,查詢結果以列表形式展示。支持對一條案件進行詳細信息查看及關聯地圖展示查看。





五大
基礎
系統
綜合評價系統
評價指標管理模組
分為填報核查和現場檢查。核查類指標是各個被考評城市主動填報各類指標的相關數據;檢查類指標通過考評專家成員到達被考評城市現場,進行現場檢查打分;檢查項屬於具體的考評細則,對應填報核查指標的填報細項和現場檢查指標的檢查細項。


評價配置管理模 塊
評價樣本點管理
用於設定和管理城市現場檢查考核的地點和場所。




評價對象管理
對被考評的城市的維護管理,包括新增、修改等,將考評對象按照各個地級城市分組管理。





評價人員管理
對參與實際現場考評的人員進行管理。





評價指標填報模 塊
評價指標填報
填報城市管理的各類運行指標數據,包括城市基礎數據和各個相關行業的管理數據,用於評價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水平。




評價指標報送
被考核對象,在考核填報周期內,完成所有指標的填報項,然後上報審核,系統可在已報送欄,查看其填報任務狀態、報送詳情及進度情況。





評價任務管理模 塊
下發任務
根據被考核城市和參與考核人員進行相應現場檢查任務的下發。




現場考核
專家組成員根據考評任務中分配的考評樣本點和檢查項進行現場考核,發現檢查項中的問題進行上報。





評價數據審核模 塊
填報考核
對於核查上報的填報項和計算的指標進行審核。發現填報的內容有明顯異常的做審核標記,檢查無疑義後顯示通過標記。




考評審核
對於現場考評上報的檢查問題進行審核。現場檢查發現有問題的進行扣分,審核是否合適;現場檢查發現沒問題的,根據現場上報的照片和其他渠道獲取的信息,認定是否合理。





評價結果生成模 塊
分類評價統計
圍繞“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民眾滿意”等方面,提供考核時間、參與考核城市、檢查類型(填報、現場)等統計條件,按照分類考核展示各個城市的分數,查看填報信息和扣分詳情。




綜合評價統計
根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評價指標體系,選擇考核時間、參與考核城市,可提供按照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指標分類展示各個城市的分數和綜合得分。





五大
基礎
系統
數據交換系統
依託廳數據交換平台



套用維護系統
機構
設定
部門設定
新增部門、刪除部門、調整部門順序、導出部門字典表、導入部門(模板下載、導入)等。



崗位設定
崗位設定提供新增崗位、配置崗位許可權、刪除崗位等功能。





人員設定
人員設定提供新增人員(編輯人員屬性信息)、配置人員崗位、刪除人員等功能。





系統
配置
系統功能配置
對系統功能進行配置,按需配置系統功能。




類別配置
設定大小類信息、案件類型等基礎數據。





計時配置
對系統日曆、系統作息時間、系統節日等信息進行維護。





查詢統計配置
可以對綜合查詢進行配置;可以設定統計類型、定義統計規則、可定製圖表樣式、可配置統計的人員許可權等。





工作流配置
配置常用的工作流,包括工作流的階段、參與者、過濾條件等。





系統
監控
操作日誌
包括操作日期,操作人員帳號,操作動作說明,登入計算機IP位址等。




登錄日誌
記錄人員登錄和退出系統的人員ID、姓名和時間。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供熱信息監管
省級供熱平台
相關數據
省級供熱平台匯集的相關考評數據指標

供水
信息
監管
全省概況
城市供水
基本情況
城市名稱、水源地數量、供水單位數量、城鎮運行水廠數量、綜合生產能力、水管道總長度(千米)、75mm以上供水管道總長度(千米)等。城區常住人口、城區暫住人口、城市供水總量。



供水廠
水廠名稱、位置、所屬供水單位、取水口名稱、行政主管部門名稱、運營單位、水源類型、取水口坐標、設計規模、生產能力、年度日均供水量、淨水工藝類型等。





供水單位
供水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主管部門名稱、企業性質、服務人口、運行水廠數量、售水量。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供水
信息
監管
運行監測
流量監測
取水量、供水量
供水問題
設施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水質是否達標、流量是否正常、壓力是否正常。





供水預警信息
投訴人姓名、電話、投訴事項、轉辦記錄、辦理情況等。





供水投訴信息
投訴人姓名、電話、投訴事項。





供水水質監測
水質上報
檢測機構、檢驗方式、所屬日期、水樣類型、水源類型、採樣地點、樣品編號、是否超標等。




統計分析
上報單位、檢驗方式、上報樣品數量、合格樣品數量、樣品合格率。





採樣點
採樣點名稱、採樣點編號、水樣類型、所在地區。





實時監控
數據信息
檢測日期、城市、採樣點、檢測指標、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檢測次數、超標次數、合格率。





供水應急處置
突發事件時間、原因、處置情況。





排水
信息
監管
排水設施
污 水
處理廠
名稱、位置、收水範圍、處理能力、運行參數、進出水線上監測數據、BOD5化驗數據、污泥處置量、再生水用量。



污水管網
長度、管徑、覆蓋面積、最近養護時間。





井 蓋
是否完好





泵 站
能力





在建項目
項目名稱、項目類型、新增規模、改造規模、計畫投資、完成投資、開工時間、計畫完工時間。





統計分析
城市污水管網匯總分析(按照市縣、管道長度、管道密度、管道材質、維護周期等不同緯度分析全省管網建設情況)。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張圖分析(從全省在建項目個數、運營項目個數、污染物削減能力、污染物實際削減量等指標開展分析展示)。






水位監測點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排水
信息
監管
排水運行監測
收水口
數量、是否完好堵塞。
排水(雨水)管網
長度、管徑、覆蓋面積、是否完好堵塞。





排澇泵站
座數、能力、分布、能力覆蓋面積、是否運行正常。





調蓄設施
座數、能力、分布、是否完好可用。





超標準降雨
易積水點位
數量、位置、監控設施、歷年積水情況。





視頻監控
實時監控





排水應急處置
應急隊伍情況、應急物資情況,汛期調度情況。





燃氣
信息
監管
全省概況
燃氣經營
企業信息
企業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區域、許可證編號、許可證有效期等。



經考核合格的燃氣從業人員信息
姓名、身份證號、證書編號、受聘企業名稱、報考類別、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種類、發證日期,以及證書變更情況。





城鎮燃氣管道及門站信息
管道長度、管徑、壓力、材質、埋深、走向、建設年代、建設單位、權屬單位等,門站名稱、位置、建設年代、建設單位、權屬單位等。





運行監測
巡查巡檢信息採集與監測
巡檢時間、巡檢路線(位置坐標)、發現問題描述、處理方案、責任單位、責任人員、辦結時限、整改結果、巡檢人員等。




入戶安檢信息
採集與監測
檢查時間、用戶地址、現場照片、發現問題描述、處理辦法、責任單位、責任人員、辦結時限、整改結果、安檢人員等。





監控信息
採集與監測
實時查看現場情況,實時監測天然氣供應量、壓力變化情況,對液化石油氣站進行視頻監控。





燃氣車輛信息
採集與監測
車輛類型(危險品運輸車輛、液化石油氣配送車輛等),行車路線,運輸容量、報廢時間、責任單位、聯繫人、聯繫方式等。





應急處理
應急演練
燃氣企業應急預案、應急設備及車輛,應急演練方案、照片等。




預警信息
燃氣泄漏、火災、爆炸等預警信息。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建設行業監管
燃氣
信息
監管
考核評價
排名分析
對燃氣事故、安全隱患整治情況、系統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考核排名。
台賬管理
既有管道燃氣
用戶加裝安全
裝置台賬
用戶所屬市、縣、街道、小區等,戶主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設備安裝時間、品牌名稱等信息。




燃氣事故台賬
事故地點、發生時間、事故類型、簡要經過、事故原因、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是否處理完成、處理完成時間。





隱患整治台賬
隱患內容、位置、類別,發現人員、發現時間、處理方案、整治情況等。





投訴處置
投訴信息
投訴人姓名、電話、投訴事項、轉辦記錄、辦理情況等。




道橋
信息
監管
道橋概況
道 路
道橋概況



橋 梁
道路名稱、道路等級、道路長度、道路面積、道路橫斷面類型、路面類型、道路紅線寬度、道路綠線寬度、竣工時間等。





道路橋樑運行監測
超重車輛監測
視頻監控模組,實現實時監控。




橋樑健康監測
對橋樑結構關鍵部位進行監測。





巡查養護信息
巡查日誌、養護日誌





道橋建設情況
建設計畫管控
項目名稱、道路等級、道路長度、道路面積、道路橫斷面類型、路面類型、道路紅線寬度、道路綠線寬度、開竣工時間、投資、建設進展等。




城市體檢信息監 管
城市體檢數據
 匯集國家和市級平台相關體檢數據。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城市
容貌
監管
街容街貌
建(構)築物立面
巡查區域劃分(位置)、檢查數量、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建築物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沿街商家
巡查區域劃分、履行“門前三包”比率、檢查數量、區域劃分。





公共設施設備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位置)、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公共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公共空間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位置)、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公共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戶外廣告
大型戶外廣告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廣告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沿街牌匾標識
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牌匾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其他類型廣告
檢查數量、類型(包括:樓頂廣告、塔牌廣告、立面廣告、樓宇標識、電子廣告、門頭牌匾、燈箱廣告、流動廣告、招貼廣告)、巡查區域劃分、發現問題區域、發現問題廣告設備信息、權屬單位、整治比率。





城市管理部件
 可以從各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採集的城市管理部件獲取相關信息。





秩序管理
占道經營
城管人員信息(數量、性別、年齡、工資收入、社會保障、社會關愛情況)、開展相關整治活動、檢查數量、巡查區域劃分(街路名稱、街路長度、街路面積)、發現問題區域、問題類型、當事人信息、處罰結果、處罰依據、整治比率。




亂停亂放






亂搭亂建






各類圍擋






垃圾亂倒






污水亂排






雜物亂堆






攤點亂擺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城市
容貌
監管
秩序管理
綠化亂毀

廣告亂設






道路亂挖






線路亂拉






車輛亂停
城市公共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排查各類停車場(位)、公共區域停車位設定、便道以上停車位施劃、路內停車位施劃情況,包括位置、數量、停放時間、管理主體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城市公共區域非機動車亂停亂放信息,包括設定位置、管理主體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城市管理事件
 可以從各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採集處置的城市管理事件獲取相關信息。





人居環境獎
國家及國際獎
評選標準、年份、數量、介紹、視頻、創建(複查)情況等、外省(國外)先進案例。




省人居環境
(進步)獎
評選標準、年份、數量、介紹、視頻、創建(複查)情況等、外省(國外)先進案例。





省人居環境
範例獎
評選標準、年份、數量、介紹、視頻、創建(複查)情況等、外省(國外)先進案例。





綠色社區
個數、年份、文字、圖片、視頻、評選標準,創建(複查)情況等。典型經驗創建案例。





美麗街區
個數、年份、文字(街區名稱、外圍街路名稱長度及面積、街區面積)、圖片、視頻、評選標準,創建(複查)情況等。





精品街道
個數、年份、文字(街道名稱、長度、面積)、圖片、視頻、評選標準,創建(複查)情況等。





環境
衛生
監管
清掃保潔監管
城市道路
基本情況
主幹道、次幹道、背街小巷、商貿街等位置、範圍、面積、標段、格線劃分,機械化清掃率情況。



清掃保潔
車輛情況
種類、數量、運行監管;新增或更新車輛新能源車占比;灑水車用水情況;作業車輛定位、視頻監管、遠程指揮等。





清掃保潔
人員情況
數量、性別、年齡、工資收入、社會保障、社會關愛情況。





清掃保潔
市場化情況
服務範圍、契約價格、服務企業情況。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環境
衛生
監管
建築垃圾監管
建築垃圾產生源
城市施工(拆遷)工地數量、建築垃圾產生量、位置、格線劃分、項目業主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聯繫人、工地性質、處置核准信息、清運備案信息有效期、承運建築垃圾運輸企業信息、使用車輛數量及信息、消納點位及用途、違規運輸行為信息、獎懲情況等情況。
建築垃圾
運輸企業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數量、位置、工商登記基本情況、道路運輸許可證信息、負責人及聯繫方式、所屬車輛數量及基本信息、違規信息、獎懲信息等。





建築垃圾
運輸車輛
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數量、車輛所屬運輸企業、排放標準、車輛行駛證信息、駕駛員從業信息、季度審驗情況、密閉化、定位系統安裝、車載攝像頭安裝及調取、遠程控制、違規信息、獎懲等情況。





建築垃圾裝運卸全程監管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運輸企業、運輸車輛等信息及工地裝載、道路運輸、消納點卸載全過程視頻信息、數量質量、軌跡查詢等監管信息。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監管
城市基本情況
街道辦事處、居民社區、居民小區,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數量、名稱、位置、範圍等基本情況。




分類投放
投放管理責任人統計、居住區集中投放點設定情況、居住區垃圾分類指導員上崗情況公共場所垃圾投放點情況、投放點居民投放監控、垃圾分類語音提醒等。





分類收運
四類垃圾收集車輛統計數量及運行情況、運輸車輛統計數量及運行情況、廚餘垃圾直運情況、“混裝混運”監督執法情況。垃圾收運企業數量、名稱、規模情況。





中轉設施
其他垃圾、廚餘垃圾中站站數量、位置、運行管理情況、中轉站視頻監管等;可回收物“投放點、中轉站、分揀中心”三級回收體系數量、位置、運行管理情況;有害垃圾貯存點數量、位置、運行管理情況。





分類處理
生活垃圾焚燒、填埋處理設施、處理量情況;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設施、利用量情況;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企業、設施、利用量情況;有害垃圾處理企業、設施、處理量情況。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環境
衛生
監管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監管
監督考核情況
《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執法情況;各級暗訪發現問題台賬、工作檢查發現問題情況。
宣傳發動情況
宣傳活動方式、數量、參加人數等情況;先進典型選樹情況;垃圾分類示範教育基地位置、名稱、數量等情況。





垃圾處理設施
生活垃圾焚燒廠
區域位置信息、日/月/年焚燒處理總量、日/月/年焚燒發電總量、日/月/年副產物總量、焚燒率占比、工作人員數,爐膛溫度、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一氧化碳等監測日均值。




生活垃圾填埋場
區域位置信息、日/月/年填埋處理總量、日/月/年剩餘庫容統計總量、日/月/年滲濾液產生總量、填埋率占比,重要污染物排放數據。





餐廚垃圾處理廠
區域位置信息、日/月/年處理總量、日/月/年副產品總量、殘渣產量、工作人員數、處理率占比。





建築垃圾處理廠
區域位置信息、名稱、經營單位、負責人信息及聯繫方式、日/月/年處理總量、產品類型、日/月/年副產品總量、工作人員數、資源化率占比。





建築垃圾填埋場
區域位置信息、名稱、經營單位、負責人信息及聯繫方式、收納建築垃圾種類、利用類別、收納容量、有效期、違規信息等。





城市公廁監管
基本情況
公廁數量、點位、分級統計、服務半徑覆蓋統計情況;外開放單位廁所數量、點位情況。




日常管理
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情況;清掃維護人員情況。





潔淨城市
各年度潔淨城市創建情況
潔淨城市創建申報、市級初審、省級覆核情況;潔淨城市名單,個數和年份。




各年度潔淨城市覆核情況
潔淨城市覆核材料和覆核結果等。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園林
綠化
監管
公園
≥2公頃
名稱、占地面積、四至坐標、建設起止時間、公園類型(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遊園)、管理機構、管養經費、綠化用地面積、綠化覆蓋面積、健身設施數量、健身場地面積、應急避險場地面積、廁所及廁位數量。
<2公頃,
>0.1公頃
名稱、占地面積、四至坐標、建設起止時間、公園類型(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遊園)、管理機構、管養經費、綠化用地面積、綠化覆蓋面積、健身設施數量、健身場地面積、應急避險場地面積、廁所及廁位數量。





<0.1公頃
名稱、占地面積、四至坐標、建設起止時間、公園類型(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遊園)、管理機構、管養經費、綠化用地面積、綠化覆蓋面積、健身設施數量、健身場地面積、應急避險場地面積、廁所及廁位數量。





綠地
公園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防護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廣場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附屬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區域綠地
數量、現狀占地面積、現狀綠地面積、綠地系統規劃面積。





古樹名木
古 樹
編號、樹齡、樹種、位置(經緯度)、生長勢、樹高、胸徑、保護等級、管護單位。




名 木
編號、樹齡、樹種、位置(經緯度)、歷史簡介、生長勢、樹高、胸徑、保護等級、管護單位。





古樹群
編號、株數、樹種、樹齡、位置(經緯度)、生長勢、平均樹高、平均胸徑、保護等級。





園林城市
國家級
個數、年份




縣 級
個數、年份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城市管理行業監管
歷史文化名城保 護
歷史文化名城
保護規劃
編制實施情況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年代、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規劃
編制實施情況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年代、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掛 牌
是否掛牌保護、責任單位





歷史建築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掛牌保護
是否掛牌保護、責任單位





測繪建檔
是否已測繪建檔





歷史文化名城類保護項目
項目資料
申報、實施、完工等項目資料




進展情況
截至信息上報時,項目實施的進展情況





資金支付
截至信息上報時,資金已支付情況。





項目庫
擬實施的保護類項目基本情況





村鎮建設監管
農村住房建設
到戶情況
農戶情況
姓名,性別,農戶類別,身份證號等農戶個人信息。

農村危房改造
改造方式,列入計畫年度,竣工驗收時間,補助資金撥付金額等農村危房改造信息。





農村住房
建造年代,房屋結構,房屋面積,鑑定等級等房屋建造信息,對危房進行預警。





數據對接
除農村住房建設試點外,其餘情況與部系統實現對接。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村鎮建設監管
農村生活垃圾治 理
收集監管
收集車輛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及時收集生活垃圾。
收集點(桶、箱)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及時收集生活垃圾。





保潔員數量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及時清掃及收集生活垃圾。





轉運監管
垃圾轉運站
是否正常運轉,轉運能力(噸/日)




轉運車輛
數量是否滿足需求,垃圾不外溢,及時轉運日常生活垃圾。





終端處理情況
終端處理方式
是否無害化處理日常產生垃圾。




有機廢棄物利用
是否建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





垃圾分類開展情況
開展垃圾分類
(是/否)




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 設
基礎信息
建制鎮污水處理廠(站)信息查詢
管 理
原有污水站基本信息情況、新建污水站基本信息情況、計畫污水站建設基本信息情況。



數據管理
鎮污水處理率、集中收集率、污泥
無害化處理率等
數據情況管理
水量、水質、新增雨水管道長度、新增污水管道長度等。




統計分析管理
鎮生活污水廠(站)
建設情況匯總及相關數據分析
污水處理有關數據分析管理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村鎮建設監管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
村落
保護規劃
編制實施情況
位 置
地理位置





現 狀
年代、保護現狀等簡介信息。





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項目情況
項目資料
申報、實施、完工等項目資料。




進展情況
截至信息上報時,項目實施的進展情況。





資金支付
截至信息上報時,資金已支付情況。





項目庫
擬實施的保護類項目基本情況。。





建制鎮建 設
基礎信息
建制鎮基礎
信息管理
鎮區人口、鎮域人口、鎮區面積、鎮域面積等。



建制鎮有關
項目管理
項目名稱、規模、建設進展、投資情況等。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進度管理
實時過程管理
項目完成度未到一定百分比、項目一定月數無進展的監管。



統計管理
建制鎮有關項目統計管理
項目數量、規模、建設投資、建設進度等。




建制鎮項目
分析管理
按照竣工日期,完成項目數、預計投資等。





總結評價
對工作完成情況總結評價。





四大行業監管套用系統
執法監管
行政
處罰
一般程式處罰案件
各級城管執法部門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均在系統內全流程辦理,相關處罰信息進入基礎信息庫,與有關子系統共享數據信息。

舉報
辦理
舉報辦理
省廳收到的舉報線索通過系統轉交相關部門處理,部門處理結果通過系統反饋省廳。系統對逾時未反饋的部門提出警示。




執法
監督
執法數據管理
實時統計全省城管執法行政處罰數據,匯總形成數據統計表格。




法律法規管理
建立城管執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資料庫,省廳負責省級以上相關法律條款的維護管理,各市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市級法規規章條款的維護管理。





執法人員管理
統計本部門執法人員基本信息、執法證信息、服裝編號信息,可便捷查詢。





執法車輛管理
統計本部門執法車輛基本信息、車輛塗裝情況及車輛編號,可便捷查詢。





執法考評、執法動態
資料上報
各市年度執法工作考評資料、執法動態資料通過系統按時上報、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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