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的通知

《關於啟用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7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啟用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的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6年07月31日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檔案名稱,檔案原文,

檔案名稱

關於啟用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的通知

檔案原文

各市(閥拘淚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趨戲拔辯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為加強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廳2016年重點工作安排,決定以?>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施工企業為試點,建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已完成系統開發和上線測試工作,經研究,決定正式啟用“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用信息系統公布的主要內容
“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在試點階段,主要發布本省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施工企業兩類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等三個方面的內容。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市場主體的身份、資質資格等信息。
良好行為信息主要包括市場主體受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社團組織表彰、獎勵、授予先進稱號和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等信息。
不良行為信息主要包括市場主體受到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理、通報批評等信息。
二、信用信息系統的啟用時間
自2016年8月1月起,“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正式上線開始試運行。屆時,社會公眾可以登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入口網站,進入“信息查詢”欄查詢有關信用信息。
三、信用信息數據維護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主管部門是維護“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的維護責任主體。系統上線試運行後,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冀建法〔2015〕8號)的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對信用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更新維護。建築施工企業信用信息仍通過“河北省建築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平台”的渠道進行維護。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信用信息歸集、發布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真實、全面、及時。各市要安排專人負責,做好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施工企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歸集、報送和審核、記錄等工作,並督促檢查所轄各縣(市、區)對口部門的信用系統使用情況,做好系統使用的技術指閥拘漿旋導和諮詢服務,確保信息歸集及時、準確。
(二)搞好信息錄入。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部門要按照職責,結合日常行業監管工作,做好相習民驗關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錄入工作。一是做好基本信息的記錄,有關部門在記錄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的同時,要負責記錄市場主體基本信息,並及時進行維護更新。基本信息最終實現與全省法人庫的自動交換。二是做好良好行為信息的記錄,市場主體因本省住房城鄉系統各部門作出表彰、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等產生的良好行為信息,由作出部門負責記錄;其他良好行為信息,由市場主體向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有關部門申報,由市有關部門元臘記負責核實確認並記錄。三是做好不良行為信息的記錄,由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通報批評的部門負責記錄。其中,住房城鄉建設部跨笑寒、省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通報批評,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記錄;行業社團組織產生的涉及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信息,由同級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有關部門負責收集、記錄。四是做好歷史抹戰信用信息的補錄,按照上述記錄責任,有關部門負責將2015年1月1日以來市場主體的有關信用信息,補錄入“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
(三)強化監督檢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對信用信息數據的維護情況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信息提供、收錄、整理和發布過程中,如因主觀故意或牟取私利而瞞報、改動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016年8月10日前,各市有關部門要將房地產和建築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負責人、所在部門、聯繫電話等報省建設信息中心。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廳聯繫。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7月31日
(三)強化監督檢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對信用信息數據的維護情況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信息提供、收錄、整理和發布過程中,如因主觀故意或牟取私利而瞞報、改動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016年8月10日前,各市有關部門要將房地產和建築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負責人、所在部門、聯繫電話等報省建設信息中心。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廳聯繫。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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