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1.12.30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1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1.12.30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1.12.30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省的有效實施,按照國務院關於清理行政強制規定的要求,對現行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河北省人...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2年1月4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代省長王正譜 2022年1月9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3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是一部河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2年09月24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檔案原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3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6號)《河北省...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的32件省政府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後,重新公布。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的暫行規定修正案一、刪去題目中的“暫行”二字。二、刪去第七條。三、第十二條改為第十一條,並將第一款...
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取水許可制度管理辦法》等38件省政府規章進行修訂規章內容 編輯 語音 一、第一條中的“《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修改為:“《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河北省體育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等3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北省體育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修正案 編輯 語音 一、刪去第六條、第七條。以下各條按順序前移。二、第八條改為第六條,修改為:“體育活動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變...
修改部分 2015年11月23日發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2009〕第9號)對《河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規定》作出修改:(一)將第九條修改為:“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根據2011年12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7號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路政管理,保護公路路產,...
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7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已經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7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 時間 2010...
2016年修改:《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6年6月1日省政府第84次常務會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張慶偉 2016年6月14日 八、將《河北省城市園林綠化辦法》第五條中的“國民經濟和...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是河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1月16日。2022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決定廢止該管理辦法。修訂信息 2001年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7號公布 ...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增強大中型企業活力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冀政辦[1991]19號,1991年6月25日。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和行政措施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2年10月30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9月13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河北省經濟技術開發區條...
河北省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 (2009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2號公布 根據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的暫行規定〉等32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 (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
章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政府對2010年6月30日前制定的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決定對《河北省國土規劃管理暫行規定》等30件省政府規章進行修改,現予公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的30件省政府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河北省減輕企業負擔暫行規定〉等4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4年1月13日省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月16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
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實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需要對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修改的,要及時進行修改。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木材經營加工運輸管理辦法》等省政府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刪去省政府規章中103項行政許可規定目錄...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9年12月15日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十一、將《河北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第五條第二款中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關的法制工作機構”和第...
根據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修訂信息 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 (1998年6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7月30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將《河北省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第六條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修改為“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994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十二、第二十四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並將其中的“發布”修改為“公布”。十三、根據以上修改,對本辦法有關條文的順序作了相應調整。此外,對個別文字作了修改。修改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9年...
200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5年1月9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改,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
第五十四條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檢驗檢測,應當按國家、本省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第五十五條 本規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8年9月3日省政府第23次常務會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