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2年1月4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通過。2022年1月9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 1 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9日
- 發布文號: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 1 號
- 通過時間:2022年1月4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2年1月4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通過。2022年1月9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 1 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是201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9年12月15日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2019年12月28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 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
修改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省政府對2016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16件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對10件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維護法制統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省政府對2014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9件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對11件省政府規章予以修改。修改的11件省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增強大中型企業活力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冀政辦[1991]19號,1991年6月25日。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和行政措施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規定修改 2023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將《河北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第十條修改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或者委託具有安全評價...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7年12月27日省政府第12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許勤 2017年12月31日 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省政府對...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是河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1月16日。2022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決定廢止該管理辦法。修訂信息 2001年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7號公布 ...
《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在2014年12月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2022年1月9日,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 1 號)廢止。廢止信息 2022年1月9日,根據《...
修改部分 2015年11月23日發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2009〕第9號)對《河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規定》作出修改:(一)將第九條修改為:“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23〕第1號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王正譜 2023年1月20日 修訂內容 將《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參考資料 1 河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中國法院網 [引用日期2014-12-11] 2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北省人民政府 [引用日期2022-01-13] 河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的概述圖(1張)...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章的通知 1992年10月24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治理整頓期間所發檔案的通知》(國辦發〔199 2〕15號)要求,我省對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一年期間省政府發布...
《河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規定》是201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修改決定 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省政府對2016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16件省政府規章予以...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河北省減輕企業負擔暫行規定〉等4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4年1月13日省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月16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
使政府立法更好地適應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規章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政府對2010年6月30日制定的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決定對《河北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等29件省政府規章(目錄附後)予以廢止和宣布失效,現予...
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向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激發市場、社會的創造活力,省政府對2013年12月15日前公布施行的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的暫行規定》等32件省政府規章進行修改。
經2007年4月9日省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決定對《河北省水產資源繁殖保護試行實施細則》等40件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現予公布。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水產資源繁殖保護試行實施細則》等40件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頒布...
修改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9年12月15日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八、將《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款中“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廳)”中的“(廳)...
為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使政府立法更好地適應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在2010年全面清理省政府規章的基礎上,經2011年10月9日省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對《河北省就業訓練辦法》等11件省政府規章(目錄附後)予以廢止,...
修改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8年9月3日省政府第23次常務會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將《河北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中的“安全檢驗合格標識”修改...
修改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11月12日省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十、對《河北省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六條第三款修改為:“...
第五十七條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所屬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
修改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11月12日省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為維護法制統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省政府對2014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現行有效的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3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省政府對截至2000年底現行的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對《河北省冶金礦產品經營管理辦法》等34件政府規章...
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取水許可制度管理辦法》等38件省政府規章進行修訂規章簡介 編輯 語音 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對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的要求,省政府對200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評估。
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9件)河北省改進外賓接待工作的規定(試行)(冀政[1988]61號 1988年4月19日)(已被新政策代替)河北省集資辦電暫行辦法 (冀政[1992]111號 1992年11月4日)(適用期已過,實際已失效)...
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實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