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

2001年底,由原沭陽縣廣電局和沭陽縣文化局正式合併成立“沭陽縣廣播電視文化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沭陽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
  • 改稱:2008年8月
  • 局機關設:5個內設行政機構
  • 合併:沭陽縣廣電局和沭陽縣文化局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分工,

機構概況

一、歷史沿革
2008年8月改稱為“沭陽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在2008年6月的全縣政府機構改革中,我局改稱為“沭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同時掛縣文物局、縣著作權局的牌子。
二、基本情況
局機關設5個內設行政機構:分別是辦公室、文化藝術科、文物保護科、新聞出版管理科、文化產業科;另設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和劇目創作室等2個三類事業單位。局下屬單位有:縣文化館、縣圖書館(博物館)、縣淮海劇團、縣廣播藝術團。三、編制情況 按照2008年6月份的人員編制規定,我局機關應有行政編制1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5名。

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遺產、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遺產、著作權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發展規劃、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縣文化產業政策和規劃,開展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化產業發展。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4、指導和管理全縣藝術創作、研究工作;扶持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團體建設。
5、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活動和文化館、圖書館事業,指導全縣社會文化工作,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6、綜合管理全縣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和博物館事業,負責申報文物保護單位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和傳承人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化遺產管理、保護、研究和宣傳。
7、綜合管理全縣各類出版物,審核、報批出版、發行、印刷和著作權管理、代理機構;負責全縣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圖書、報刊、電子等各類出版物的審讀和審看。
8、綜合管理全縣廣播影視事業。統一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
9、指導、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系統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考試)有關工作;管理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10、指導相關行業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業務活動。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促進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文物事業發展的政府規範性檔案、意見和文化經濟政策;承辦局行政許可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統計、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以及計畫生育、雙擁、雙帶雙扶、接待服務等工作。
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2、文化藝術科
研究擬訂文化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管理文化、藝術事業,編制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全縣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指導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對全縣文化藝術人才需求情況進行分析和預測,指導和組織藝術教育培訓工作和重點文化科技項目研究工作;指導藝術院團改革和業務建設;協調、指導全縣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利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老年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和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推進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全縣文化館(站)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具體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申報、開發和傳承等工作。
組織、指導、督查全縣送電影、送戲、送圖書文化“三送”工作,抓好全縣農家書屋工作。
3、文物保護科
擬訂文物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具體負責全縣文物保護、開發和利用工作,研究處理文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核、報批重點文物的勘察、發掘、保護、維修項目;指導縣博物館的業務建設;負責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工作;依法查處涉及文物保護和文物經營的違法行為;承擔縣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新聞出版管理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著作權管理、新聞出版、印刷(複製)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出版單位(包括報紙、期刊、圖書、電子音響出版單位及本縣網路出版等)出版活動;審核報紙、社刊類期刊及內部資料性出版;負責全縣記者(節目主持人)資格審核工作,承擔駐沭陽記者站設立方面的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出版統計年報工作;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辦理省、市著作權局委託辦理的涉外著作權案件;負責對全縣印刷業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複製企業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有關案件及發行、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出版物市場 “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負責協調全縣的“掃黃打非”活動。
5、文化產業科
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及時掌握了解上級文化產業有關政策,指導全縣文化產業發展,做好文化產業資料的蒐集、統計、管理工作,積極做好年度文化產業引導資金申報工作。

領導分工

周 浩 黨委第一書記、代理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負責財務、黨務、人事工作,主抓招商引資、“2158”工程、策應扶持、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
李 傑 黨委書記 專職招商,不參與局班子分工。
唐傳濤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圖書、文化產業、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文化“三送”、鄉鎮文化站和農家書屋管理等工作;負責新聞出版科相關業務工作,分管文物保護科、圖書館、博物館;協助周浩同志抓策應扶持工作。
郇竹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文化市場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視窗服務、網路輿情、廣播電視安全優質播出和廣電網路行業管理、平安創建、“掃黃打非”等工作;負責新聞出版科相關管理工作,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協助周浩同志抓安全生產工作。
劉家前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文化、藝術(劇目)創作、文化事業改革、文化交流等工作;分管文化藝術科、文化館、劇目創作室、淮海劇團、廣播電視藝術團、影劇院。
王甫行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政工、群團、工會、目標管理、信息、軟環境建設、文化產業、計畫生育、雙幫雙扶、企業幫辦、“2158”工程建設,分管辦公室、文化產業科,協助周浩同志抓招商引資、抓社會穩定工作,協助唐傳濤同志抓農村文化工作。
黃 劍 黨委委員、縣紀檢監察綜合八組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軟環境建設、財務監督、信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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