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根據甘南辦發【2012】90號檔案規定,甘南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文物局)主管全州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保護等工作,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州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州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
(三)推進全州文化廣播影視公共服務,積極爭取和引進文化廣播影視建設項目,指導、監督全州文化廣播影視重點基礎社會建設。
(四)承擔全州文化、影視藝術事業指導、管理職責;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項目,推動全州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州重大文化影視活動。
(五)承擔全州社會文化事業管理職責,指導全州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珍貴古籍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擬定全州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藝術培訓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對全州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監督,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部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全州動漫、網路遊戲的監督;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督工作。
(七)管理全州公共圖書館發展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料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公共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八)管理全州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九)負責全州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審核、申報。
(十)管理全州廣播電影電視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一)擬定全州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審查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案件。
(十二)負責全州印刷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三)負責全州著作權管理工作,查出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四)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州文物。研究處理文物保護重大問題,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州文物的保護,搶救、勘探、發掘、研究、利用、宣傳工作。
(十六)推薦申報國家級和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負責州內國家級、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指導、監督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七)編制全州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各類人才培養規劃和管理隊伍建設並指導實施。
(十八)按規定編制全州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經費使用情況,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十九)巨觀指導、管理州直文化、廣播影視單位,歸口管理全州文化社團資格審查。
(二十)歸口管理全州對外文化、廣播影視工作和文物、博物館外事工作。
(二十一)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省廣電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南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文物局)設11個內設機構,內設機構均為科級。
  1. 黨委辦公室
  2. 行政辦公室
  3. 藝術課
  4. 社會文化課
  5. “掃黃打非”工作辦公室
  6. 市場出版科
  7. 文物管理科
  8. 宣傳科
  9. 技術管理科
  10. 傳媒機構管理科
  11. 規劃財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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