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縣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

淮陽縣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保護事業,組織和領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陽縣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淮陽縣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辦事項目,

主要職能

1、貫徹黨和國家文化、新聞出版、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文化工作、文物保護工作、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全縣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文化事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文化事業的比例關係,指導全縣文化體制改革。
3、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的發燕尾服;組織策劃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4、參與研究制訂文化經濟政策,調控、調整文化藝術生產經營的投資方向,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
5、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負責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管理和規範城鄉各類演出市場;管理全縣電影市場,指導電影發行工作;管理全縣音像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音像製品內容的審核工作。
6、規範和管理全縣文物複製市場,指導全縣文物保護、文物流通管理和文物交流工作。
7、監督實施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管理全縣著作權,查處侵權案件,調整著作權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製版活動和違犯規定的行為;規範和管理(含包裝裝潢)印刷市場。
8、指導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指導、協調、推動少數民族和少年兒童文化事業的發展。
9、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
10、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縣文化藝術科技研究和發展規劃,推動文化科學技術進步。
11、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1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淮陽縣旅遊業發展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旅遊行業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13、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廣播電視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廣播電視新聞、文藝宣傳方面的工作部署,組織和領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把握好輿論導向和文藝方針,直接領導淮陽電台、淮陽電視台、淮陽有線電視台及所屬單位,對廣播電視節目審查把關。
14、指導全縣廣播電視事業,貫徹執行上級業務部門頒布的政策、法規,參與起草和實話全縣廣播電視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
15、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信號的監測、檢查與技術指導;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負責音像製品內容的審核工作。
16、研究和推進廣播電視系統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和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研究和開發套用;申報科技成果並推廣套用。
17、承辦縣政府及省、市廣播電視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局 長、黨組副書記:竇鳳祥
黨組書記:齊玉珍
副局長:張金超
副局長:樊雲霄
副局長:冷 靜
副局長:萬 麗
副局長:王華瑞
紀檢組長:張 淼
副局長:阮孝軍
黨組成員:王淮生
黨組成員:張亞平
太昊陵管理處領導班子:
主 任:李俊志
副主任:於樹林
副主任;李克學
副主任:李克學
副主任:齊士民

內設機構

淮陽縣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內設辦公室、文化股、文化市場管理股、新聞出版股、文物股、文化市場稽查大隊、行業管理股、技術股等。下轄太昊陵管理處、文化館、圖書館、電影院、影劇院(現為人民會堂)、電影公司、豫劇團、北關漢墓保管所等8個二級機構。

辦事項目

一、文化市場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無收費項目)
l 文化市場行政許可依據
⑴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⑵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⑶電影管理條例
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⑸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⑹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⑺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
⑻文化部文化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⑼文化市場稽查暫行辦法
⑽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
⑾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l 行政許可的數量7項:
1、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設立、變更審批
2、外省、市演出經紀機構到本市縣組台演出審批
3、占用非營業性演出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的許可
4、組織社會福利性募捐演出的審批
5、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變更、審核
6、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設立、變更審批。
7、音像製品的出版、製作、複製、進口、批發、零售、出租的行政許可。
l 行政許可的期限:(實行年檢制度)
l 行政許可條件
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許可條件:
1、有音像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2、有確定的業務範圍;
3、有適應烽務範圍需要的音像出版專業人員;
4、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工作場所;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許可條件:
1、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3、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5、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6、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l 行政許可的程式
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程式:
1、申請書,載明申請單位的名稱或者個人的經營字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請的主要事項;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章程;3、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程式:
1、首先到到工商行政部門開具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然後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3、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申請後,持同意籌建的批准檔案到同級公安機關申請信息網路安全審核證明和消防安全審核證明,勘驗合格後報送上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程式:
1、有單位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確定的經營範圍和娛樂項目;
3、有與其提供的娛樂項目相適應的場地和器材設備;
4、娛樂場所的安全、消防設施和衛生條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營業性演出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程式:
1、有單位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具備表演技能的演職人員;
3、有固定的地址和與演出需要相適應的器材設備;
4、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l 申請行政許可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辦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檔案:
1、申請書 ;
2、法人身份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提供 );
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2張 ;
4、房屋租賃協定複印件2張 ;
5、註冊資金證明 。
申辦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需提交下列檔案:
1、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證明;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3、資金信用證明;4、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5、依法需提交的其他檔案。
申辦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檔案:
1、有單位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確定的經營範圍和娛樂項目;
3、有與其提供的娛樂項目相適應的場地和器材設備;
4、娛樂場所的安全、消防設施和衛生條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申辦營業性演出經營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檔案:
1、有單位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具備表演技能的演職人員;
3、有固定的地址和與演出需要相適應的器材設備;
4、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登記、備案等)8項:
1、電影發行單位、電影放映單位變更備案;
2、從事農村16毫米電影片發行、放映業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備案;
3、從事美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的備案;
4、從事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備案;
5、企業或者其他經營單位增設美術品經營業務的備案;
6、設立營業性演出場所的備案;
7、個體演藝員的登記備案;
8、取締未經批准擅自設立的營業性演出單位或者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從事的營業性演出。
2、出版物市場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無收費項目)
l 新聞出版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⑵《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⑶《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⑷《出版管理條例》
⑸ 河南省圖書報刊發行管理規定
⑹《印刷業管理條例》
⑺內部資料出版管理辦法
⑻期刊管理暫行規定
⑼報紙管理暫行規定
⑽報紙記者證管理暫行規定
⑾出版物印刷管理規定
⑿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
⒀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⒁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
⒂出版管理行政處罰實施辦法
⒃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
⒄網際網路出版管理暫行規定
⒅印刷品承印管理規定
⒆河南省著作權管理辦法
l 行政許可的事項:
1、內部資料出版物準印證;
2、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3、印刷經營許可證。
l 行政許可依據:
1、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的許可依據是:《印刷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
2、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依據是《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出版管理條例》
3、印刷經營許可證依據《印刷業管理條例》
l 行政許可條件:
1、內部資料性出版物許可條件(無)
2、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許可條件:①有確定的單位名稱和經營範圍②以出版物發行為主營業務③與發行業務相適應的發行人員、法人或負責人應取得專業技術資格④有固定場所⑤資金符合要求⑥有相應的管理條件和管理制度。
3、印刷經營許可證的許可條件:①有名稱、章程②有確定的業務範圍③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資金、設備④有組織機構和人員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l 行政許可的數量:(3項)
l 行政許可的期限:(上級新聞出版主管部門答覆)
l 行政許可的程式:
1、首先到到工商行政部門開具名稱予先核准通知。
2、然後向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3、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同意申請後,向該部門提供相應材料、審核,勘驗合格後報送上級新聞出版主管部門。
l 申請行政許可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辦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應提交:
⑴單位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⑵主管單位或個人的情況證明。
申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提交的全部材料:
⑴申請書;⑵法人身份證複印件;⑶相應的場地證明。
申辦印刷經營許可證須提交的全部材料:
⑴申請書;⑵法人身份證複印件、照片;⑶工商部門開具的名稱予先核准通知書;⑷可行性分析報告;⑸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複印件;⑹經營場所房產證明或租賃契約書;⑺企業章程;⑻註冊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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