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工作:主管全市文化藝術等
- 內設機構:3個職能科室
- 領導職數:局長1職副局長3職中層領導4職。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2、負責管理全市藝術創作生產和藝術研究活動,扶持有代表性、示範性、特色性的藝術精品和民間藝術,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全市藝術教育工作。
3、負責管理全市民眾文化藝術活動以及文化館、圖書館、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
4、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行業)管理,依法實施相關行政許可;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5、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產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的科技工作。
6、指導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監督指導重點公益文化設施建設,協調市級公共文化設施管理。
7、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8、指導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業務工作。
9、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領導職數: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局長1職,副局長3職,中層領導4職。
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1)負責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2)負責查處違法安裝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及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負責查處擅自連線有線廣播、電視線路行為;負責查處無證電影發行、放映行為。
(3)負責查處圖書、報刊、期刊、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音像製品、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行為。
(4)負責查處盜版侵權行為。
(5)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等。
(7)承辦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人員編制
建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人員編制12名,其中隊長1職(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兼任)、副隊長2職。
(二)撤銷建德市文化市場稽查隊,收回事業編制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