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淮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淮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位於江蘇省淮安市,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通知,淮安市文化局(掛“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市文物局”牌子)、淮安市廣播電視局合併組建淮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掛“淮安市著作權局”、“淮安市文物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統一履行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行政管理職能。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淮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外文名:Huaian City 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 隸屬:淮安市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遺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遺產工作的政策規定、規範性檔案、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遺產管理體制改革。
(二)綜合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和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管理全市圖書館、文化館事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三)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2—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四)管理全市文物事業。負責全市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監督、指導、協調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及考古工作。
(五)負責全市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
(六)綜合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統一協調全市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影視機構播出及放映情況的監管;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具體規劃和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分級建設和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工作;參與制訂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七)研究擬訂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規定,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文化產業統計工作。
(八)指導、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考試)有關工作;管理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對外和港、澳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文化局設7個職能處室,均為科級。
(一)辦公室(掛“計畫財務處”牌子)
研究擬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監督市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經費;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和房地產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處
研究擬訂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推動全市文化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及機構編制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局直屬系統知識分子和專家的管理工作;根據職稱主管部門的部署,組織實施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
(三)藝術處
管理文化、藝術事業、編制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協調輔導全市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指導文化藝術創作和生產;指導直屬藝術團體的體制改革和業務建設;協調、指導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承辦縣(區)設立營業性表演團體和電影放映經營的審批管理的具體工作。
(四)社會文化處(掛“少兒工作室”牌子)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老年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推進圖書館間的協作與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五)新聞出版處(掛“著作權處”牌子)
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和著作權管理的具體工作;實施對全市印刷業的監督檢查;研究、規劃、指導圖書發行網路建設;組織實施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實施著作權管理政策,擬訂全市著作權管理具體辦法;負責計算機軟體、音像製品的著作權管理,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登記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和轉讓,指導、監督管理本市著作權貿易活動;根據《仲裁法》規定,進行本市著作權契約糾紛的仲裁。
(六)文化市場管理處
研究擬定文化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稽查,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的具體管理工作;具體承擔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等工作。
(七)文物保護管理處
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負責地面文物古蹟維修保護。貫徹執行《淮安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細則》,配合基本建設工程,抓好地下文物保護工作,加強對古遺址、古墓葬考古發掘的規範與管理。規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文物藏品的管理工作,建立有關規章制度。抓好各文博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文物市場管理,會同公安、工商等部門,嚴厲打擊盜竊古遺址、古墓葬犯罪活動,以及非法買賣、走私文物等違法活動。
淮安市文化工會工作委員會
貫徹省、市總工會工作指導方針和任務;參與涉及本產業職工切身利益重大問題的政策規定的擬訂;調查研究和反映本產業職工特殊利益的問題,從源頭上維護本產業職工的合法利益;加強對本產業工會工作的指導。
紀檢監察室
負責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1、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
2、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
3、對所在單位和監察對象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實施行政監察;
4、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駐在部門黨員、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直屬單位重要的違紀案件進行立案調查並作出相應處理;
5、協助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和行政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
6、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
7、抓好有關制度建設;
8、受理和處理信訪舉報。

直屬部門

(一)淮安市文化綜合執法支隊
淮安市文化綜合執法支隊受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委託,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文物、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執法職責,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和查處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二)淮安市文物保護管理所:
淮安市文物保護管理所負責清江文廟、清江浦樓、周信芳故居、王瑤卿故居、韓母墓、韓信城遺址等文物古蹟的看護管理工作。
(三)江蘇省淮海劇團
江蘇省淮海劇團是淮海戲代表團,肩負淮海戲實驗、示範、演出三重任務,承擔著淮海戲的傳承和發展重任。
1、貫徹文藝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組織創編演出貼近時代、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劇節目;
2、演出淮海戲劇節目,滿足民眾文化需求,豐富民眾文化生活;
3、培養淮海戲傳人,推出新人,使淮海戲藝術得到傳承和發展。
4、加強內部管理,不斷創新工作機制,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出人出戲出效益。
5、加強黨的建設,不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培養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為黨的文藝事業作出新的貢獻。
(四)江蘇省長榮京劇院
江蘇省長榮京劇院(原淮安市京劇團),始建於1960年,宋長榮先生擔任名譽院長。江蘇省長榮京劇院建院(團)40多年來,以弘揚京劇藝術為己任,巡演於全國二十多個省,數十個大中城市,足跡踏遍大江南北,長城內外,曾十下上海四上北京,二進中南海,二赴香港,二赴寶島台灣,三次應邀赴加拿大交流演出。
(五)淮安文化藝術學校
江蘇省淮安文化藝術學校成立於1958年,原名淮陰地區音樂專科學校。1984年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報文化部、教育部備案為中等藝術專業學校。承擔市政府各項公益性演出,為企、事業單位培養一專多能的綜合性藝術人才。
(六)淮安市文學藝術院
淮安市文學藝術院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戲劇、音樂、文學、攝影及民間文化創作活動,創作文藝產品,研究文藝發展理論,宣傳和展示我市文化名人名作。
(七)淮安市圖書館
淮安市圖書館始建於1958年,原為縣級清江市圖書館,1983年地市合併時升為省轄市館。圖書館現有在編人員38人,館舍面積4010平方米(其中危房706平方米、簡易房304平方米),藏書34萬冊(其中古籍1.33萬冊),館藏圖書以明初刻本《詩人玉屑》、明萬曆十二年《歷代小史》、清光緒二年六色套印本《杜工部全集》、清末抄本《康熙清河縣誌》價值最高。
(八)蘇皖邊區政府舊址紀念館
為發揮舊址存史育人的作用,1985年10月經中宣部批准成立了蘇皖邊區政府舊址紀念館。作為省市愛國主義革命傳統教育基地,我館通過抓陣地、抓活動、抓網路等各種形式,充分發揮了基地的宣傳教育職能。開館至今先後接待了喬石、宋平、洪學智、張愛萍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及各類觀眾100餘萬人。
(九)淮安書畫院
淮安書畫院是隸屬於淮安市文化局的全民事業單位,主要從事書畫藝術創作、研究、交流、收藏及輔導。設院長、書記、副院長各一名。內設綜合部、創作部兩個中層機構。
書畫院主要從事以下藝術活動:
1、為畫師提供向社會展示、交流、出版、銷售作品的機會;
2、為畫師提供參與省、市舉辦的有關書畫的學術研討活動;
3、每年組織畫師進行書畫寫生、創作等活動;
4、從事社會公益活動。
(十)淮安人民大會堂
淮安人民大會堂:淮安人民大會堂是隸屬於淮安市文化局的公益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始建於1977年,占地面積1.2萬平方米,是市委、市政府重大會議和重要活動的場所,是全市集會議、演出、電影和展覽為一體的唯一大型活動場所,市民的文化活動中心。
(十一)淮安市淮劇團
江蘇省淮安市淮劇團成立於1955年1月,前身是江蘇省清江市京江淮劇團,是西路淮劇的代團體。但為建制科級,隸屬於淮安市文化局,經費來源為財政差額補助。劇團現有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30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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