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方案

《江西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方案》是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我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以及省人大常委會頒布《江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關於全面提升科技創新驅動力的決定》等檔案要求,結合江西省實際,特制定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方案(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2月5日

檔案全文

江西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方案(試行)
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我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以及省人大常委會頒布《江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關於全面提升科技創新驅動力的決定》等檔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系統布局,推動技術、資本、人才、服務等創新資源深度融合與最佳化配置,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商品化,為全面建設創新江西注入澎湃動力。
(一)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發揮市場在配置創新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突出企業整合技術、人才、資本等資源關鍵作用,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與成果產業化。
堅持政府引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強化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設、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營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良好環境。
堅持協同聯動。發揮全省各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服務機構等主體在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目標協同、資源配置、任務推進等方面形成高效合力。
堅持多鏈融合。建立完善創新要素融合貫通機制,推動創新鏈、產業鏈、政策鏈、人才鏈、資金鍊、服務鏈環環相扣,實現聚變效益。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著力推動一批創新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示範能力強、具有江西特色的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場研發能力持續提高,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隊伍發展壯大,技術要素市場更加活躍,技術交易體量穩步提升,多元化金融支撐機制逐漸形成,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制度環境更加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政產學研金介用”服務體系功能更加健全,運行更加高效。
至2025年,全省最佳化組建市場化技術轉移示範機構30家以上,建設省級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20家以上;培養職業化技術經紀人達2300人,其中中高級技術經紀人占比達到5%以上;實施省重點創新產業化升級工程項目和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60項以上,取得產業關鍵產品或設備100項以上;組建科技成果轉化子基金,基金規模達5億元。推動全省技術契約成交額年均保持25%以上增幅,2025年當年達到1000億元規模。實現主要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指標持續提升,推動產業鏈價值從中低端向中高端邁進。
二、重點任務
聚焦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系統部署和整體謀劃,明確主攻方向,抓好措施落實,持續提升科技成果產業化整體效能。
(一)夯實基礎,提升成果產業化前端供給質量。
1.建立需求導向的科研組織方式。聚焦我省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建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轉化績效為目標的科技項目立項組織機制,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高端研發平台,面向市場開展“訂單式”研發,從源頭提升成果供給質量。大力實施企業需求類“揭榜掛帥”重大科技研發專項,吸引省內外人才揭榜聯合攻關,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研發經費的20%給予需求企業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可達5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2.發揮創新聯合體精準攻關作用。強化產業鏈科技創新聯合體資源整合與能力提升,引導創新聯合體精準對接各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梳理產業鏈技術瓶頸問題,形成攻關任務清單,開展“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每年實施一批研發項目,每項給予100萬元至1000萬元資助,形成“補鏈強鏈”技術群,實現產業鏈科技成果直接轉化套用,推動產業鏈轉型升級、做大做強。(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3.完善市場化導向的成果評價機制。構建以科技創新成果的價值、績效和產業化套用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在科技項目評審、平台驗收、機構評價、人才評選、獎勵評審中破除“四唯”,突出產業化績效目標要求。建立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機構目錄公告制度,構建專家評價技術水平、市場評價產業價值相結合,市場、用戶、第三方深度參與的評價方式,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建立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排行榜機制,對成果產業化成效突出的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科協)
(二)多元協同,強化成果產業化中端服務保障。
4.建立高標準技術市場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江西省高校科研院所專利轉移轉化運營平台、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等,提供成果登記、查詢、篩選、對接、洽談等服務。建立科技成果常態化徵集、發布和推介對接機制,擴大宣傳,促進成果供需精準匹配。健全協定定價、掛牌交易、拍賣、資產評估等市場定價機制,創新科技成果交易模式,打造“贛拍”成果拍賣品牌。完善技術交易服務網路,加強省市縣三級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落實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技術要素加速流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
5.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及人才培育。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設立技術轉移部門和工作隊伍。最佳化提升一批高水平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機制,對國家級和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每兩年度進行一次績效評價,評為優秀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項目建設經費支持。開展技術經紀職業技能培訓,提升技術轉移專業隊伍能力水平,探索技術經紀專業職稱制度,暢通技術轉移人才職稱晉升通道。建立技術轉移機構與技術經紀人排行榜激勵機制,每兩年發布一次排行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6.促進中試熟化平台載體能級提升。圍繞重點產業成果轉化需求,強化市場化運營,持續最佳化提升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平台與載體的服務功能,高水平開展科技成果概念驗證、工藝驗證、中試熟化和套用場景、商業模式策劃等服務,實現科技成果“研發、中試、轉化、產業化”的無縫銜接。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每兩年度進行一次績效評價,評為優秀的每家給予20萬元項目激勵。鼓勵各主管部門依據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績效,對其他中試熟化平台、載體給予激勵。(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
7.加強科技成果產業化開放合作。利用國家級大院大所產業技術及高端人才進江西、江西高校科技成果對接會、滕王閣創投峰會以及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吸引國內外優質成果對接省內產業發展需求。支持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科創飛地、企業海外研發機構等科技合作載體,拓展科技合作交流與成果轉化通道。加大省外重大科技成果引進力度,鼓勵科技成果以作價入股等方式在省內企業落地轉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8.豐富科技金融支持成果轉化方式。發揮政府資金撬動作用,通過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方式,拓寬金融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渠道。納入“科貸通”備選庫的,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且符合條件的單戶企業,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00萬元。鼓勵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科技擔保公司等專營機構,開發科技成果產業化金融產品,引導社會資金加大投入。在江西省科技創新發展基金下設成果轉化子基金,基金規模達5億元,重點投向在省內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9.落實成果轉化人員交流與激勵舉措。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機制,高校、科研院所選派科技人員到企業擔任“科技副總”,從企業選派高級工程技術或經營管理人員到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創業導師”“產業教授”,打通產教融合人才互用渠道。推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提質擴面,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清單制度,支持科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兼職創新、離崗創辦企業。加大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鼓勵項目承擔單位從成果轉移轉化所獲淨收入、股份或出資比例中提取60%-95%獎勵給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團隊。(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營造環境,推動成果產業化後端落地見效。
10.實施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圍繞我省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大力實施省重點創新產業化升級工程項目,取得一批關鍵產品或設備,做強一批優勢企業,帶動新技術、新產業發展。遴選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推薦納入江西省現代產業引導基金、江西省科技創新發展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資項目庫,以市場化方式對產業化項目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11.加大企業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在省級科技計畫技術創新引導類項目中擇優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熟化與工程化研究項目,對獲得國家科技獎以及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內企業落地轉化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完善《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技術交易補助管理辦法》,對承接轉化科技成果的企業,提高補助力度,同一企業年度補助額度最高可達200萬元。企業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享受遞延納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增值稅和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對於產業化規模巨大、產業鏈帶動能力明顯的項目,在用地、用能、環評、生產許可批准等方面給予相關政策支持並提供優質高效服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贛江新區管委會)
12.暢通科技創新產品產業化上市渠道。對我省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企業,其符合條件的創新產品、創新服務給予首購政策支持,使用財政資金採購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體、首批次新材料以及創新產品,可以依法依規採取非招標採購方式。持續深化江西省政府採購電子賣場“首台套專區”建設,展示首台(套)產品信息,鼓勵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首台(套)產品。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產品與電商直播業態融合,常態化舉辦創新產品直播節活動,助推創新產品快速上市。(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贛江新區管委會)
三、組織與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江西省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省直相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研究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相關政策與工作機制,協調重大事項,解決重大問題。
(二)強化跟蹤督促。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協同配合,最佳化工作舉措,按照時間節點及時跟進各項工作任務,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要督促整改。加強對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事項的監督檢查,加大全流程風險防控,主動跟蹤服務,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三)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提高社會知曉度,營造共促成果產業化的良好氛圍。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相關配套政策銜接,協同推進落實。挖掘發現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典型案例,在全省樹立標桿和打造樣板,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做法,引導全社會力量更多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