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

《江蘇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是為加強和規範江蘇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制定的檔案。

2022年,江蘇省民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制定出台了《江蘇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22年
內容解讀
《規定》共分8章41條,從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演練、火災事故處置等方面對民政服務機構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內容做了全方位規定,進一步完善民政行業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樹立“抓行業、行業抓”消防安全理念,形成“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標準化管理機制,對推動民政服務機構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民政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防範化解重大火災風險能力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規定》整合了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各類規範性檔案涉及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在總結以往火災教訓、分析當前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的基礎上,研究提出了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同時,注重吸收我省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經驗做法,對簡易消防設施、電動腳踏車集中充電設施、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安裝作出明確要求,並將接入套用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統上升為制度規定。《規定》對安全疏散設施、用火用電用氣管理以及火災事故處置等做了“流程化”、“標準化”規範,對巡查檢查、宣傳培訓、消防演練等頻次、內容進行量化、細化,形成針對性、操作性較強的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一本通”。
《規定》是在全國率先出台的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地方規範性檔案,既是民政服務機構“對標管理”的制度遵循,也是民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對標檢查”的標準指引。下一步,省民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將大力宣貫《規定》,指導民政服務機構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建設工作,不斷提升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規範化、科學化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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