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審計獨立性

民間審計獨立性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時應在實質上和形式上獨立於委託單位和其他機構。它包括實質上獨立和形式上獨立兩個方面。所謂實質上獨立,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保證一種公正無偏的態度,一種在履行專業判斷和發表審計意見時不依賴和屈從於外界壓力的精神狀態。它要求註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嚴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觀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尤其不應使自己的結論依附和屈從於持反對意見利益集團或人士的影響和壓力。所謂形式上的獨立性,是對第三者而言的,即註冊會計師必須在第三者面前呈現出一種獨立於委託單位的身份。具體是指審計人員與委託人和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關係。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有時又密不可分。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僅要保持實質上的獨立性,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獨立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間審計獨立性
  • 內涵: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
  • 因素:審計市場對民間審計獨立性
  • 影響獨立審計本來是註冊會計師
影響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環境因素,1.外部環境因素,2.內部環境因素,當前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現狀,提高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對策,1.外部因素的對策,2.內部因素的對策,

影響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環境因素

1.外部環境因素

(1)審計市場對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在我國的審計市場中,由於高獨立性審計服務需求的減少,審計收費價格也在不斷降低,這樣必然會減少會計師事務所收入。和企業一樣,會計師事務所也是理性的經濟人,也會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其投入的審計成本會以其所能獲得的審計收費為最高上限。在審計收入降低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為了得到必要的利潤,只得降低審計投入,這自然不利於審計師投入較多的成本發現會計信息中的錯誤和舞弊,從而不利於保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當前,在我國審計市場中存在眾多規模小,技術力量薄弱,質量控制及自律性不健全的事務所。這些中小事務所往往會違反市場規則,支付佣金,殺價競爭低價攬客。有的甚至為了獲取不當經濟利益,置客戶的信用度不顧,冒險承攬業務。審計市場中的這種無序競爭必然會對獨立性造成損害。
(2)公司內部結構對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獨立審計本來是註冊會計師接受財產所有者的委託,對財產經營者的受託經營責任進行的審查活動,但是,目前我國大多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塌陷”。如國有股股東董事會實質上的缺位導致公司被內部管理者控制;在部分國有控股和民營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一股獨大”的問題,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合二為一。在這種情況下,經營者由被審計人變成了審計委託人,所以其對聘請審計師具有決定作用,他們成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衣食父母”。公司在審計交易中具有聘用審計機構、續聘註冊會計師和控制審計費用標準權力。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就會受到限制,如果不能遷就被審計公司就有被解聘的可能。從而更加嚴重地威脅到註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
(3)法律制度對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現行的關於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法律規範尚不健全,在《註冊會計師法》和相關法律條例對註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規定不夠詳盡,造成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出現無法可依的現象,而且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明顯偏輕。如在已查明的諸如瓊民源、鄭百文、紅光實業、銀廣廈、麥科特等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中,只有審計銀廣廈的會計事務所——中天勤受到最嚴重的處罰,對涉及其他上市公司舞弊的註冊會計師的處罰力度均不夠。因此審計整體風險水平較低,在經濟利益誘導下,註冊會計師最終會選擇與企業“合謀”,喪失審計獨立性

2.內部環境因素

(1)審計組織對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審計組織處於整個審計體系的中間層次,其具有對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進行具體管理的作用。審計組織能否做到獨立,會直接影響到審計的獨立性。我國的事務所組織主要採用兩種:合夥制有限責任公司制。在近5000家事務所中,90%以上的事務所選擇了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對其業務行為承擔有限責任,並為其造假行為承擔的責任,也是有限的。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註冊資本僅為30萬元,也就是說會計師事務所違規的最高賠償也就是30萬元,這顯然不利於對會計師審計工作的約束。事務所有就容易進行職業冒險,做出有損獨立性的事來
(2)提供非審計服務對獨立性的影響
在我國,非審計服務也越來越多地被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而且其業務範圍也在逐漸擴大。非審計服務發展如此迅速,主要是因為潛在的交易收入和市場需求,以及相對審計責任而言幾乎不承擔風險的特徵,對事務所而言是一項既不需要擔任太多風險又可以從中獲利的美差。高額的非審計服務收入可能導致事務所對客戶形成經濟依賴,進而導致獨立審計師在與客戶發生意見分歧時放棄原則,損害實質上的獨立性。
3.審計人員素質對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會影響獨立性。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註冊會計師具備專業勝任能力是保證審計獨立性的重要條件。在我國,註冊會計師綜合能力普遍不夠強,專業經驗也還不夠豐富,對於實踐中的問題常常不能應對自如。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就不得不依賴被審計單位的指導和協助,這樣自然難以形成獨立的審計意見,也就影響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二是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從業人員對註冊會計師的職業性質缺乏全面認識,沒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和道德意識,部分審計人員在個人的經濟利益面前受不住誘惑,放棄職業操守,使審計工作完全服從於企業的經營意識,喪失了其發表審計意見的職能,嚴重的損害了審計的獨立性。

當前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現狀

(一)經濟體制與制度的不完善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多年努力雖已初見成效,但是真正實現靠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配置資源和調節經濟關係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與規範;現代企業制度也遠未建立,產權尚不清晰、政企尚未分開、權責尚需分明、管理有待科學等等這些體制與制度方面的缺失對審計獨立性產生了實質性的威脅。
(二)事務所的組織形式與管理模式
我國改制以後的會計師事務所大多是有限責任公司性質。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其難以以一個獨立法人的資格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上可以用“工作場所是租的、審計人員是聘的、賺了現金就分掉、出了問題就解散”這樣一句話去概括。試想這樣一個組織形式、這樣一個資產結構、這樣一個工作班底,與其所承擔的查錯糾弊、社會鑑證和維護資本市場正常秩序的社會責任怎么能匹配?審計收益審計風險的嚴重脫節,導致了機會主義的泛濫。
(三)審計業務的特殊性和複雜性
審計業務是公眾服務性的,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審計報告屬於“公眾物品”,與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的“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即審計報告一旦公布,增加一個對它的分享或消費者,並不導致其成本的增長,或者要排除其他人對它的分享或消費是不可能的。審計報告內涵的公共物品屬性客觀上要求審計應該是免費的,但事實上,審計費用多數情況下是由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支付的,因此經營者並沒有聘請審計的內在主動性,聘請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在相當程度上是國家法律法規強制的結果。審計人員為了自身利益,在相當程度上迎合了被審計單位的利益要求,而削弱了審計的獨立性。
審計鑑證原本是審計的主要業務,但是隨著審計業務邊際收益的逐步下降,事務所業務逐步擴大到稅收籌劃、管理諮詢等方面,非鑑證的管理諮詢業務收入所占比重越來越高。多數事務所一邊忙於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控制系統的諮詢服務,一邊又忙於其所產生的會計信息的公正性;一邊忙於所服務單位的稅收籌劃,一邊又忙於其稅收稽查審計,事務所審計業務的雙重性或兩面性大大損害了審計的獨立性。
(四)激勵與約束機制扭曲
審計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市場經濟與計畫經濟的區別不僅僅在是否用價格實現資源配置,更本質的是激勵與約束的機制不同。審計的獨立性越來越受到激勵與約束理念、機制的挑戰。就目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來講,收費偏低或者競相壓價、激勵不到位是個普遍的現象,但更重要的問題是約束軟化、剎車裝置失靈,沒有建立一種運行良好的責任追究制度。
(五)審計人員的執業素質
審計人員的執業素質包括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兩個方面。審計是一個極為特殊的行業,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很高,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會計、審計、稅務、法律等方面的業務素質,更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不僅要能幹事、會幹事,還要想幹事、乾好事。高尚的情操和道德修養是維護審計獨立性的法寶。目前,在審計領域發生的違規、違紀、舞弊、欺詐等有損審計獨立性的行為,在相當意義上不是審計人員專業能力不強所造成的,而是審計人員見利忘義、道德敗壞、修養不高的結果。

提高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對策

1.外部因素的對策

(1)完善審計市場,規範市場競爭機制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企業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選擇必然會由政府選擇走向市場選擇。同時,政府和有關方面也可以通過頒布法規或制定一些標準,營造一個公平合理的市場環境,這在我國事務所規模普遍很小的情況下,由政府管理部門制定實施各項措施,促使事務所保持獨立,這對於事務所以後的蓬勃發展,是很有必要的。第一,政府應給證券審計市場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控制和運轉平台,如積極探索行業協會開展行政性檢查監督的有效途徑,強化行業監督的權威性;第二,建立較為完善的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必要時提升到刑事制裁的高度;第三,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信息披露準則、註冊會計師職業規範和公司治理準則,加大證監會的核實和監管力度。
(2)組建審計委員會,規範審計委託模式
在上市公司中建立審計委員會,由公司董事(主要是外部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來承擔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支付審計費用等職責,並作為審計人員與經營者之間的紐帶,與會計師事務所討論審計範圍、直接交換審計意見及討論重大審計問題,以減少經營者對事務所施加壓力的“權力來源”。審計委員會制度在緩解管理當局對註冊會計師的壓力、提高審計獨立性方面將會發揮巨大作用。
(3)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
目前,我國註冊會計師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對審計工作造成很大的影響。因此,必須加快完善相關法律體系的步伐,制定嚴格的法律制度,在刑事上和民事上加大處罰力度。對於出具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從而造成犯罪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負責人員,應當嚴懲不貸。只有通過追究其刑事責任處以刑罰,才能將法律條文落到實處,才能真正體現刑罰的威懾和懲罰作用。建立健全民事賠償機制,使受害的中小投資者可向違法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負責人員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使造假的會計師為其造假行為付出高昂的經濟代價。

2.內部因素的對策

針對以上影響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內部因素,有以下對策來保證和維護審計的獨立性。
(1)改革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
我國應大力推進事務所由有限責任制向合夥制轉變。採取合夥制,合伙人利益與事務所業績和命運緊密相關,更有壓力和動力加強風險、責任、質量品牌意識,自然也更能抵禦來自公司經營者的不當意志。
(2)規範非審計業務,提高審計獨立性
儘管非審計業務對獨立性有影響,但不能因此而禁止註冊會計師從事非審計業務。因為這不符合我國國情,也不利於拓寬會計師事務所業務選擇範圍和加快行業建設。理想的做法應該是對非審計業務加以規範。如在一個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設立兩大獨立部門,在不同部門的註冊會計師分別從是審計業務與驗資等非審計業務,即由會計師事務所內的審計部門做審計業務,而由專門的諮詢與服務部門做非審計服務。這種做法不僅可以使會計師事務所獲得非審計收入,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審計的獨立性。
(3)加強註冊會計師自身素質修養
面對快速發展的市場經濟和日趨激烈的競爭環境,註冊會計師必須高度重視自身素質修養。目前,我國的註冊會計師行業還沒有形成規範的業務技術和規範管理,在審計過程中,存在不少缺乏職業道德的現象。如對干預和壓力不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和謹慎原則,違心出具不實審計報告等。這都需要通過強化職業道德約束加以解決和規範,使其不受利益誘惑,保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註冊會計師還應努力學習法律、技術等相關的專業知識,應該大力推進與國際審計的接軌,充分吸收和借鑑國外先進的技術方法和成功經驗,引進更加合理的、科學的、先進的審計方法。提高審計人員深入分析處理問題的能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