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養老機構行政檢查,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 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等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養老機構行政檢查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已經實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地區,要做好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銜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部關於印發《養老機構行政檢查辦法》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