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為減輕困難居民的醫療負擔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 文號:武政規〔2016〕32號
- 發布時間:2017-01-06
- 生效時間:2017年1月1日
- 有效期:5年
《武漢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為減輕困難居民的醫療負擔制定的辦法。
《武漢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為減輕困難居民的醫療負擔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減輕困難居民的醫療負擔,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推進醫療救助與綜合醫療改革相銜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
《武漢市貧困民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由武漢市民政局、武漢市衛生局、武漢市財政局印發,於2005年10月18日以武民政〔2005〕111號公布施行的地方規範性檔案。根據2012年12月20日《武漢市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武民政[2012]205號廢止。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緩解貧困民眾...
《武漢市城鄉貧困民眾醫療救助即時結算辦法》是武漢市施行的辦法。簡介 為簡化城鄉貧困民眾醫療救助申報審批程式,加強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建立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救助“三辦合一”服務視窗,實現城鄉貧困民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信息對接共享,提高醫療救助的時效...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號 條例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院前醫療急救行為,提高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及時有效地搶救急、危、重傷病員,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
《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2017年由武漢市人民政府制定、發布的檔案。主要內容 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醫療保障體系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
《湖北省殘疾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實施辦法》是由湖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6部門,於2022年印發的檔案。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殘疾退役軍人的醫療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印發的...
《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經2014年8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9月1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政府保障與社會參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13章67條,自2014年11月1日...
《武漢市市屬城鎮集體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由武漢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法規。中文名 武漢市市屬城鎮集體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武漢市人民政府 文號 武政辦[2006]111號 頒布時間 2006年 目錄 1 制定方案 2 規章制度 武漢市市屬城鎮集體困難企業退...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辦法全文 武漢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我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根據《民政部關於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21〕43號)、《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6〕58號)、《市委...
《武漢市實施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武漢市社會救助體系,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根據有關法規規定並結合武漢市實際而制定。修改決定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
2019年12月3日,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武漢市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實施辦法(試行)》(武政規〔2019〕29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解讀如下: 一、《辦法》的出台背景 我市自1996年低保制度建立以來,以城鄉低保制度為基礎,涵蓋特困供養人員、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
指導和監督各企業、各部門落實醫保制度;省財政廳負責會同做好基金監管,按規定落實經辦管理經費;省人社廳負責做好社保信息數據共享等;省稅務局負責按照核定的費額進行徵收,做好與省醫保局的系統對接和費款對賬;省衛健委負責做好醫療服務行為行業監管,推進分級診療,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負責...
醫療救助是指國家和社會針對那些因為貧困而沒有經濟能力進行治病的公民實施專門的幫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關部門的主導下,社會廣泛參與,通過醫療機構針對貧困人口的患病者實施的恢復其健康、維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為。[1]原則 醫療救助是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在助力脫貧攻堅、防止因病致...
——醫保管理體制更加健全。2019年3月,武漢市醫療保障局組建成立,並相繼完成各區醫保局的組建工作,市、區醫療保障經辦體系建設逐步推進。從治理體系實現了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以及醫藥價格和藥品耗材招標採購工作的統一管理。——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進一步最佳化。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引導醫療機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因病施治,控制醫藥費用,保證醫療質量,為救助對象提供安全、便捷、優惠的服務;勞動保障部門要配合做好醫療救助制度試點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銜接工作;財政部門要研究制定城市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籌集並及時撥付醫療救助資金,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
三、簡化程式,充分發揮醫療救助的便民救急作用 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衛生等部門,鼓勵和推行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醫療救助費用的辦法,民政部門可結合實際提供必要的預付資金。對於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等醫療救助對象,憑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到開展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醫療救助支付的,由定點...
條例(草案修改稿)對精神障礙者救助範圍的修改,是經過充分論證後確定的,也在政府財力允許範圍之內。二、關於醫療救助 教科文衛委員會審議意見建議增加對我市家庭貧困及“三無人員”重性精神障礙者的政府醫療救助條款;也有審議意見認為,對“三無人員”的醫療救助不宜局限於具有武漢市戶籍的精神障礙者。由於這些意見...
殘疾人聯合會對考取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院校且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殘疾人子女、殘疾學生,每年提供學費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第十二條 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符合《武漢市貧困民眾醫療救助辦法》規定條件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給予醫療救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參加合作醫療,繳納個人負擔的農村合作醫療...
二是積極探索惠民醫療制度。各市(州)和具備條件的縣(市)要建立惠民醫院或設立惠民醫療服務視窗,為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低保對象為主體的特困人員提供基本醫療優惠服務,減免有關醫療費用,一般不得少於省規定的減免項目。惠民醫院應實行醫藥分開,通過招標或醫藥公司直供辦法,不斷降低藥品成本;其醫護人員...
該《辦法》分總則、基金籌集、基金使用、基金支出、基金管理、附則6章22條,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財政部 民政部關於印發》(財社〔2004〕1號)、《財政部民政部關於加強城市醫療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見》(財社〔2005〕39號)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社〔2013〕217號 各省、...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醫療救助工作,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減輕困難民眾患重特大疾病的經濟負擔,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第374號令)、《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烈士褒揚條例》、《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民發[2007]101號)、《湖北省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試行辦法》(鄂民政發[2008]51號)和《鹹豐縣人民政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細則》(鹹政規[2009]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醫療救助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一條 符合醫療救助條件...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是指通過公共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和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集,按規定用於城鄉貧困家庭醫療救助的專項基金。第三條 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專款...
武漢市醫療保障局是武漢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武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二)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
具體目標是:每個市(州)至少建立1所(武漢市不少於3所)惠民醫院,每個縣(市)應建立1所惠民醫院或惠民醫療服務視窗(以下統稱惠民醫院)。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城市惠民醫院的指導意見二、積極推進惠民醫院建設與發展 編輯 語音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城市惠民醫院的指導意見(一)合理確定惠民醫院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