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精神分裂症是由一組症狀群所組成的臨床綜合徵,它是多因素的疾病。儘管目前對其病因的認識尚不很明確,但個體心理的易感素質和外部社會環境的不良因素對疾病的發生髮展的作用已被大家所共識。無論是易感素質還是外部不良因素都可能通過內在生物學因素共同作用而導致疾病的發生,不同患者其發病的因素可能以某一方面較為重要。
臨床表現
1.臨床表現
精神分裂症的臨床症狀複雜多樣,可涉及感知覺、思維、情感、意志行為及認知功能等方面,個體之間症狀差異很大,即使同一患者在不同階段或病期也可能表現出不同症狀。
(1)感知覺障礙 精神分裂症可出現多種感知覺障礙,最突出的感知覺障礙是幻覺,包括幻聽、幻視、幻嗅、幻味及幻觸等,而幻聽最為常見。
(2)思維障礙 思維障礙是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症狀,主要包括思維形式障礙和思維內容障礙。思維形式障礙是以思維聯想過程障礙為主要表現的,包括思維聯想活動過程(量、速度及形式)、思維聯想連貫性及邏輯性等方面的障礙。妄想是最常見、最重要的思維內容障礙。最常出現的妄想有被害妄想、關係妄想、影響妄想、嫉妒妄想、誇大妄想、非血統妄想等。據估計,高達8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存在被害妄想,被害妄想可以表現為不同程度的不安全感,如被監視、被排斥、擔心被投藥或被謀殺等,在妄想影響下患者會做出防禦或攻擊性行為,此外,被動體驗在部分患者身上也較為突出,對患者的思維、情感及行為產生影響。
(3)情感障礙 情感淡漠及情感反應不協調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最常見的情感症狀,此外,不協調性興奮、易激惹、抑鬱及焦慮等情感症狀也較常見。
(4)意志和行為障礙 多數患者的意志減退甚至缺乏,表現為活動減少、離群獨處,行為被動,缺乏應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工作和學習興趣減退,不關心前途,對將來沒有明確打算,某些患者可能有一些計畫和打算,但很少執行。
(5)認知功能障礙 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認知缺陷的發生率高,約85%患者出現認知功能障礙,如信息處理和選擇性注意、工作記憶、短時記憶和學習、執行功能等認知缺陷。認知缺陷症狀與其他精神病性症狀之間存在一定相關性,如思維形式障礙明顯患者的認知缺陷症狀更明顯,陰性症狀明顯患者的認知缺陷症狀更明顯,認知缺陷可能與某些陽性症狀的產生有關等。認知缺陷可能發生於精神病性症狀明朗化之前(如前驅期),或者隨著精神病性症狀的出現而急劇下降,或者是隨著病程延長而逐步衰退,初步認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比首發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認知缺陷更明顯。
2.臨床分型
(1)偏執型 這是精神分裂症中最常見的一種類型,以幻覺、妄想為主要臨床表現。
(2)青春型 在青少年時期發病,以顯著的思維、情感及行為障礙為主要表現,典型的表現是思維散漫、思維破裂,情感、行為反應幼稚,可能伴有片段的幻覺、妄想;部分患者可以表現為本能活動亢進,如食慾、性慾增強等。該型患者首發年齡低,起病急,社會功能受損明顯,一般預後不佳。
(3)緊張型 以緊張綜合徵為主要表現,患者可以表現為緊張性木僵、蠟樣屈曲、刻板言行,以及不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衝動行為。一般該型患者起病較急,部分患者緩解迅速。
(4)單純型 該型主要在青春期發病,主要表現為陰性症狀,如孤僻退縮、情感平淡或淡漠等。該型治療效果欠佳,患者社會功能衰退明顯,預後差。
(5)未分化型 該型具有上述某種類型的部分特點,或是具有上述各型的一些特點,但是難以歸入上述任何一型。
(6)殘留型 該型是精神分裂症急性期之後的階段,主要表現為性格的改變或社會功能的衰退。
診斷
國外常用的診斷標準包括美國的疾病分類和診斷統計手冊DSM-Ⅳ-TR、WHO的國際疾病分類手冊ICD-10,國內常用的診斷標準為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
鑑別診斷
治療
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是精神分裂症首選的治療措施,藥物治療應系統而規範,強調早期、足量、足療程,注意單一用藥原則和個體化用藥原則。一般推薦第二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奧氮平、奎硫平等作為一線藥物選用。第一代及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氯氮平作為二線藥物使用。部分急性期患者或療效欠佳患者可以合用電抽搐治療。
10%~30%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療無效,被稱為難治性精神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