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已經2017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本規定共八章五十九條,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
- 發布機構:武漢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政府令第281號
- 發布時間:2017年9月2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0月1日
《武漢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已經2017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本規定共八章五十九條,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武漢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已經2017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本規定共八章五十九條,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武漢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1政府令第281號《武漢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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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合法性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本級人民政府審議。第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對規範性檔案的制定主體、程式、相關內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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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第六章城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第二十七條城鄉專項規劃由專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原則組織編制,在組織專家諮詢,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後,經武漢市規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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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武漢警備區領導本市人民防空工作。各區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領導本區的人民防空工作。市、區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開展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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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市容環衛法規、規章逐步健全和完善。原條例公布後,市人民政府又陸續發布了《武漢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武漢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暫行規定》、《武漢市城市戶外燈光環境管理辦法》、《武漢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武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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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武漢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武漢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程式規定(試行)》等一系列涉及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的規範性檔案,對最佳化我市投資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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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批准的調整方案應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並自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在本市主要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上公布。因上位規劃修改需要調整基本生態控制線的,按照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程式執行。基本生態控制線涉及城市總體...
1988年7月22日湖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和1998年7月31日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同時廢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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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用於清償債務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進行的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第八條市土地交易中心應當建立健全交易規則、交易程式、服務承諾、財務管理、違紀違規行為監督查處等...
第七條 違反本辦法和《武漢市行政審批暫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監察部門或者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並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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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公布以前從事文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式重新辦理審核手續。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的具體套用問題由武漢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武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2022年10月4日,《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對《武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0號)進行修改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
根據2020年11月18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的《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集中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一、洪山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產生了新一屆洪山區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規則。二、區政府工作的...
(二)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規定、辦法、細則等;(三)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四)有解釋權的機關對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所作出的解釋。武漢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