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計畫(2019—2020年)》(川府發〔2019〕1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9〕6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30日
  • 發布單位: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服務績效由企業和民眾來評判”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務服務評價體系,改進評價方式,拓寬評價渠道,強化監督考核,倒逼各級政務服務部門不斷改進工作,不斷提升全市政務服務效能,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辦事便利度和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到2019年12月底,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基本建立以企業民眾需求為導向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初步實現與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平台數據線上線下匯聚;到2020年12月底前,按照全國、全省制定的標準統一制度、數據統一匯聚、評價統一管理的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建立健全市、縣兩級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統一使用全國、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的評價體系,線上線下全面融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及時了解、回響企業和民眾服務需求,更好地為企業民眾服務,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評價機制。
  2019年12月底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建立以企業和民眾辦事服務線上線下評價為主,調查暗訪評價為補充的政務服務“好差評”綜合評價制度。按照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平台系統設定的“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非常不滿意”五個評價等級,後兩個等級為差評的要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各類政務服務平台整合原有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評價渠道,完成評價等級標準對接。建立調查暗訪評價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將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決策部署情況、政務服務效能整治情況、推動“差評”整改、辦理心連心服務熱線平台政務服務效能“熱點、難點”問題、處置政務輿情、視窗單位服務水平、工作作風等情況作為調查暗訪評價內容。〔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明確評價範圍。
  2019年12月底前各類政務服務平台(含業務系統、熱線電話平台、移動服務端、自助服務端等)和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含大廳、中心、站點、視窗等)運行的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獎勵、其他行政權力、公共服務事項和心連心服務熱線辦理以及人員等納入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平台。按照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平台規定的線上評價:四川政務服務網、四川政務服務、微信小程式、支付寶、二維碼等;線下評價:各級政務服務實體大廳、自助辦理終端、心連心服務熱線等渠道,為企業和民眾通過線上線下評價渠道對各相關部門提供的服務做出“好差評”。〔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各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對標評價指標。
  各地各部門對標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指標,嚴格按照線上辦事服務效率、辦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線下辦事服務效率、服務態度指標體系以及貫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政務服務效能專項整治工作等落實情況開展評價。〔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各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開展評價。
  1.現場服務“一次一評”。2019年12月底前,各級實體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辦事視窗完成統一設定“好差評”評價裝置或張貼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二維碼,改造完成自助終端開通“好差評”功能,心連心服務平台要與省平台完成對接,實現數據對接,並對政務服務熱線提供語音提示或簡訊評價開展“好差評”評價,方便辦事企業和民眾自主評價。〔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各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網上服務“一事一評”。2019年12月底前,各級政務服務機構依託省一體化平台“好差評”功能模組,市級有關部門自建系統運用好差評外掛程式的方式配置完成“好差評”數據接入功能,支持四川政務服務網、四川政務服務、微信小程式、支付寶、二維碼和匿名等評價渠道,方便企業和民眾即時評價。〔責任單位:市數字經濟局、市營商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各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業務培訓指導。2019年底前,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按照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好差評”功能模組配置要求,積極開展對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操作、賬號設定、外掛程式安裝等業務培訓,並指導政務服務工作人員完成流程配置,實現政務服務“好差評”線上線下評價全聯通。〔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健全完善“監督查評”。各地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明確牽頭單位,積極開展政務服務調查、暗訪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對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情況,政務服務效能專項整治中幹部服務意識淡薄、政務服務質量不高、“放管服”改革推進緩慢、政務服務效率不高、部門協調聯動不暢通、影響企業提升發展、企業和民眾訴求辦理效果不佳等反映突出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心連心服務熱線平台政務服務效能“熱點、難點”問題,“差評”問題,輿論熱點問題開展暗訪評價;開展對辦事大廳、視窗單位服務水平、工作作風進行暗訪評價。根據實際,委託第三方獨立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市委組織部、市委目標績效辦、市信訪局、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結果套用
  (一)強化整改。按照“誰辦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明確責任單位組織開展對“不滿意”“非常不滿意”和暗訪評價中發現的“差評”問題進行分析,及時調查,找準根源、採取措施、限期整改,推動問題解決;並將“差評”反映的問題作為提升服務效能、提高服務水平、改進工作作風、最佳化辦事流程重要參考依據。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短時間內解決的,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並在15個自然日內回復;對已辦結的“差評”問題要開展電話回訪、覆核和滿意度測評,確保回復率達“100%”、回訪率達“100%”。核實為誤評或惡意評價的,評價結果不予採納,並通報同級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市委目標績效辦、市信訪局、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分析套用。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對評價數據的跟蹤分析和綜合挖掘,及時歸納發現政務服務的堵點難點,分析研判企業民眾的訴求和期盼,找準服務企業民眾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推進服務供給精細化,對企業和民眾反映集中的問題,限期依法依規整改解決。〔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表揚先進。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十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通報表揚,並將綜合評價情況作為政務服務滿意度、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和第三方評估的重要指標和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典型經驗提煉總結推廣機制,主動開展全方位、立體式的新聞宣傳,通過典型引路、示範引領,進一步鼓勵先進、鞭策落後,達到以點帶面、帶動全局的效果。〔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牽頭,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目標績效辦、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警示落後。對在政務服務中反覆被差評、投訴,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故意刁難,甚至打擊報復企業和民眾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並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對典型問題進行曝光。〔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牽頭,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目標績效辦、市紀委監委、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組織實施,對全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要把建立“好差評”制度,開展“好差評”工作作為深入推進政務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加強統籌協調,細化責任分工,強化督促檢查,紮實推進各項工作落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營商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做好制度銜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配套制度規定,加強與既有的政務服務滿意度測評、績效評價、投訴處理、效能監察等相關制度整合銜接,避免重複評價、多頭處理。同時,要加強對政務服務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確保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營商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部門要注重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多渠道、全方位對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進行宣傳,不斷提升企業和民眾的知曉度、參與度。加強評價引導,線上上線下醒目位置設定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提醒標誌,積極引導企業和民眾參與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印發的通知

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山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樂山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政策解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著力提升全市政務服務效能,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辦事便利度和獲得感。近期,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樂山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好差評"實施方案》)。
《"好差評"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計畫(2019-2020年)》(川府發〔2019〕1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9〕60號)檔案精神而編制。《"好差評"實施方案》明確全市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結果運用。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一、《"好差評"實施方案》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服務績效由企業和民眾來評判"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務服務評價體系,改進評價方式,拓寬評價渠道,強化監督考核,倒逼各級政務服務部門不斷改進工作,不斷提升全市政務服務效能,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辦事便利度和獲得感。
二、《"好差評"實施方案》工作目標
到2019年12月底,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基本建立以企業民眾需求為導向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初步實現與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平台數據線上線下匯聚,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及時了解、回響企業和民眾服務需求,更好的為企業民眾服務,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三、《"好差評"實施方案》主要任務
1.評價機制。《"好差評"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建立以企業和民眾辦事服務線上線下評價為主,調查暗訪評價為補充的政務服務"好差評"綜合評價制度。評價等級設定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非常不滿意"五個評價等級,後兩個等級為差評。
2.評價範圍。《"好差評"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各類政務服務平台(含業務系統、熱線電話平台、移動服務端、自助服務端等)和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含大廳、中心、站點、視窗等)運行的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獎勵、其他行政權力、公共服務事項和心連心服務熱線辦理以及人員等納入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範圍。
3.評價內容。《"好差評"實施方案》明確,對標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指標,嚴格按照線上辦事服務效率、辦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線下辦事服務效率、服務態度以及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效能專項整治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
4.評價方式。《"好差評"實施方案》明確,企業和民眾可通過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評價渠道對相關部門提供的政務服務做出"好差評"。一是現場服務"一次一評"。各級實體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辦事視窗完成統一設定"好差評"評價裝置或張貼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二維碼,改造完成自助終端開通"好差評"功能,心連心服務平台要與省平台完成對接,實現數據對接,並對政務服務熱線提供語音提示或簡訊評價開展"好差評"評價,方便辦事企業和民眾自主評價;二是網上服務"一事一評"。各級政務服務機構依託省一體化平台"好差評"功能模組,市級有關部門自建系統運用好差評外掛程式的方式配置完成"好差評"數據接入功能,支持四川政務服務網、四川政務服務、微信小程式、支付寶、二維碼和匿名等評價渠道,方便企業和民眾即時評價。三是"監督查評"。各地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明確牽頭單位,開展暗訪評價,委託第三方獨立開展評估。
四、結果運用
1.強化整改。按照"誰辦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明確責任單位組織開展對"不滿意""非常不滿意"和暗訪評價中發現的"差評"問題進行分析,及時調查,找準根源、採取措施、限期整改,推動問題解決。
2.分析運用。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對評價數據的跟蹤分析和綜合挖掘,及時歸納發現政務服務的堵點難點,分析研判企業民眾的訴求和期盼,找準服務企業民眾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推進服務供給精細化,對企業和民眾反映集中的問題,限期依法依規整改解決。
3.表揚先進。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十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通報表揚,並將綜合評價情況作為政務服務滿意度、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和第三方評估的重要指標和內容。
4.警示落後。對在政務服務中反覆被差評、投訴,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故意刁難,甚至打擊報復企業和民眾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並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對典型問題進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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