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工作規則, 本規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工作規則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1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工作規則, 本規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工作規則, 本規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條 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程式,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保障社會公眾的...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雲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州人民政府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工作規則,請認真 遵照執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評價重大行政決策的決策質量及實施效果,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的監督管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後...
《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是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的檔案,本規則自2021年 4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式,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提高決策質量,...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工作規則,本規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程式,增強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提高重大行政決策質量水平,...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督查工作規則,請認 真遵照執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推動重大行政決策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決策執行中的問題,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3日印發楚雄州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4月1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製定程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提高決策質量和...
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原則,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推進依法行政,適應雲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要求。第七條 重大行政決策作出前,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
(四)參與的工作與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存在利害關係的,主動申請迴避;(五)不得以州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諮詢論證專家的身份從事與該身份無關的活動;(六)約定的其他義務。第十一條 專家庫成員實行聘任制,每屆聘期3年。聘任期滿後,經考核...
第七條 重大行政決策作出前,應當按照本細則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法定程式。第八條 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負責調研、起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草案,並開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工作。市政府合法性審查...
第六條 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民主決策原則,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保障人民民眾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決策。第七條 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依法決策原則,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依法履行法定程式,保證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
第五章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第二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門要完善行政決策程式規則,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式,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甘肅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等有關規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3〕3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
本規則所稱公眾參與是指公眾通過本規則規定的途徑和形式參與行政決策的活動。第二條縣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作出行政決策時,適用本規則。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制定內部檔案,作出內部的人事任免、獎懲等決定,...
第二章 決策形式 第七條 政府重大決策應當經過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徵求意見等形式替代會議議決。需提交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決定的,按全體會議工作規則的要求進行。經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或者常務會議決定,由市...
2019年9月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經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印發。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市政府的下列重大行政決策(以下簡稱決策)事項:(一)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制定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已經2015年1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施行時間 2015年1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條 政府重大決策應當經過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一般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徵求意見等形式替代會議議決。需提交政府全體會議決定的,按市政府工作規則的要求進行。經市政府全體會議或政府常務會議決定,由市政府行政首長或行政首長委託...
這一規定的出台,意味著浙江重塑政府決策程式的規則,根據具體情形,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這五個程式將會有效遏制“拍腦袋決策”。這一規定的實施,將如何促進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記者採訪了有...
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遵守工作規則,作出嚴謹的評審結論,並對確認的評審意見負責。第十七條 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公開徵詢社會公眾意見。對涉及面廣、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採用報刊、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等媒介公布或者採取座談會、聽證...
第四條各級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確保決策的合法、科學、民主。第五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行政機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完善決策規則。第六條重大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