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由楚雄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 發布時間:2007年9月1日
- 類別:地方法規
- 主題:基本醫療保險
楚雄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由楚雄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楚雄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由楚雄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現公布《楚雄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建立健全多層次的醫療保險...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是 2020年6月15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管理科學、標準合理、程式簡便、操作規範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強城鄉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民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
楚雄彝族自治州醫療保險反欺詐暫行辦法由楚雄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 《楚雄彝族自治州醫療保險反欺詐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12月24日州九屆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維護醫療保險...
堅持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分類保障,待遇與繳費掛鈎,基金實行專戶管理,分賬核算。嚴格執行待遇清單制度,制定實施《楚雄州醫療保障制度籌資及待遇政策實施細則》。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防止過度保障和保障不足...
第二十條被征地農民的醫療保險:被征地農民可以根據戶 籍和就業情況,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參加相應的...
在全省範圍內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到2016年11月底,各州、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台本統籌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操作運行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統一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雲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已經1999年8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李奇延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內容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
《定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試行)》是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統一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醫療保障服務體系、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制定的暫行辦法。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州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規劃、經辦業務制度、操作規程和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二)承擔州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統籌、公務員醫療補助、醫療...
以下是各地城鄉居民的醫保報銷比例。湖南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
2021年11月,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出台背景 基本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是適應人口流動需要、保障流動人員醫保權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納雍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納雍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解決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促進和諧納雍的建設,根據《畢節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暫行)》(畢...
新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應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第九條 用人單位必須按《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在每月5日前,向申請登記的...
《十堰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為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目標和原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安順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實施細則(試行)》由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08年7月24日印發,內容分總則、參保登記和繳費申報、基金籌集、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本醫療費用的結算、 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與監督、附則七章四十一條,自發布...
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醫保發﹝2019﹞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財政廳(局):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
第二條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組織實施。所屬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日常參保和業務經辦。第三條 凡我縣城鎮戶口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都應當參加城鎮...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人員流動就業時能夠連續參保,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能夠順暢接續,保障參保(合)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共中央...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6日印發,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政發〔2016〕29號 各市州、縣...
《金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金昌市為了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建立健全適合金昌特色的新型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病有所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而制定的辦法。引言 第33號 《金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十堰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9號)精神,...
《雲浮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已經雲浮市人民政府同意,雲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1月15日印發,本辦法從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雲浮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
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提高職工健康水平,促進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市人民政府[2001]0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現公布《玉溪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居民繳費和政府補貼、社會捐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要根據城鎮居民的就醫特點和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定點醫療服務協定管理,充分發揮基本醫療...
《巴中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 月12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