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梧州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是2020年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梧州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2020年梧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梧州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廣西壯族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堅持黨的領導,著力深化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完善依法決策機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全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市委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成立梧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及時召開市委常委會聽取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定期報告制度,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全部按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書面報告並通過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落實,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評價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出台法治建設績效考評指標考核實施方案和督察工作計畫,開展推行“三項制度”督察問效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等專項督察工作,以督察促整改、以督察問成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二)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一是市縣兩級順利完成機構組建。領導班子配備、人員轉隸、集中辦公和“三定”方案印發實施等關鍵性改革任務相繼完成,逐步構建起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得到最佳化。二是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實現企業開辦0.5個工作日內辦結,335個事項承諾辦結時效排名全區前列。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率超過95%。行政許可事項做到“應放盡放”,共取消10項、承接3項、下放23項、調整47項行政許可事項,並及時最佳化縮減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三是最佳化公共服務。繼續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審批模式,全市重點領域梳理編制“一件事”套餐49件,其他領域梳理編制“一件事”套餐238件。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容缺受理”,制定《政務服務事項容缺受理制度》,公布“容缺受理”事項156項,可“容缺”材料307份。在全區首推投資項目承諾制直接落地,園區內非房地產類項目實現“拿地即開工”“邊建設邊審批”,項目建設可提速90%以上。四是全力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四是全力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組織全市49個單位協同落實《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建成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並實現與自治區平台的共享互通,建成“信用梧州”網站,全面公示信用領域的“紅黑名單”。出台《梧州市建立完善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工作方案》,公布市場監管方面第一批一般失信行為名單。五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出動執法人員近6500人次,檢查各類污染源和環境隱患單位2000多家次,受理查處各類環境信訪件2200多件,依法查辦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19起,擬處罰金額1930.8萬元。完善打擊跨省非法轉移聯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危險廢物,倒賣、非法加工利用進口固體廢物以及其他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藤縣3•16跨省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案因迅速查辦得到生態環境部通報表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嚴格落實立法工作請示報告制度,切實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立法工作全過程。科學制定市政府立法年度計畫,提請市人大審議並公布地方性法規《梧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出台政府規章《梧州市蒼海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辦法》,對《梧州市寶石加工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條例(草案)》等3個項目進行立法調研、論證、聽證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暢通政府立法參與渠道,所有立法項目草案一律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嚴格落實立法專家論證和徵求意見制度。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認真落實和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出台《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2019年市政府制定的33份行政規範性檔案,全部經合法性審查、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審議,並按照法定程式予以公布。嚴格履行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報送工作,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報備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14份,並對18份下級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和備案。二是落實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長效機制。組織開展與現行開放性政策不符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清理廢止市本級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 6件,修訂3件,確保我市出台的各項招商引資政策符合擴大對外開放、提升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強投資促進和保護等要求。三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諮詢論證、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式。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均通過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創新法律顧問服務方式,為全市重大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共審查各類協定契約40多份,辦理市政府各類涉法事務400多件。
(五)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5個領域改革,結合梧州實際穩妥推進城市綜合執法和自然資源改革,進一步整合執法資源。二是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針對食品藥品領域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執法活動,加強對校園食品安全、農藥獸藥殘留、疫苗接種安全、保健品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監管,共查處涉嫌非法行醫的單位15家,扣押涉案保健品15種,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49份。其中查處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和違規銷售案件得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肯定,代表廣西在全國作經驗交流發言。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印發《梧州市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制度》,認真執行行政責任制,市本級具有行政執法許可權的部門已全部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制度。四是加強行政執法保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網上考試和執法人員信息化管理,落實專項經費加強執法裝備和信息化建設,保障各執法單位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各級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已全部向同級人大常委會作書面報告,接受人大常委會的審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結率達100%。二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積極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五公開”制度,重點領域信息通過政府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及時公開。三是推行“網際網路+監督”體系。要求市本級行政執法機關執法行為相關信息全部錄入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四是做好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公開工作。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時公開綜合監管和檢查執法信息等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行政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一是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建立健全警調、訴調、訪調、援調銜接機制,藉助“網際網路+調解”平台推進人民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工作,探索構建省際邊界矛盾糾紛機制夯實粵桂邊界矛盾糾紛合作共建基礎,打造36個個人調解工作品牌。2019年全市共調解矛盾糾紛5518起,成功率達97.5%。二是進一步最佳化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實現實體、熱線、網路“三台融合”。建成市、縣、鎮、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全面構建起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斷深化“網際網路+公共法律服務”,99項公證業務實現網上申辦。三是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2019年全市各級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案件212件,受理200件,審結181件。各級行政機關參加行政訴訟292件,其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1件。2019年全市行政機關沒有干預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工作,積極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執行。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抓住領導幹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在幹部考察中堅持把法治建設作為重要內容,在動議和考察過程中加強對領導幹部法治觀念、法治素養的把關。二是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堅持政府常務會學法機制,政府領導班子帶頭學法。在南昌大學舉辦領導幹部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班,組織全市國家工作人員14296人參加全區學法用法學習考試。三是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憲法法律學習宣傳貫穿在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舉辦憲法學習講座60多場次、開展憲法宣傳活動152場次。出台《關於貫徹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加強領導幹部尊法學法用法自覺性。
二、2020年梧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畫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及早謀劃,研究制定《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發揮市委依法治市辦職能,圍繞法治政府建設薄弱環節,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努力實現政務服務“更快、更優”。加大推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直接落地”改革,擴大“容缺受理”事項範圍,深入推進“一事通辦”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三)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全面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增強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實效,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切實加強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和備案審查。
(四)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調整工作機制,完善人民調解工作制度,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治培訓教育,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不斷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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