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09年度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評辦法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9〕12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2009年度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評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09年度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評辦法的通知
  • 地點:桐梓縣
  • 類型:通知
  • 時間: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時間,內容,

時間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內容

桐梓縣2009年度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評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桐梓縣委、桐梓縣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2009年度農業農村工作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意見》(桐黨發〔2009〕2號),全面完成2009年度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各項任務目標,特制定本考核評比辦法。
一、考核對象、時間和原則
(一)考核對象:全縣24個鄉鎮。
(二)考核時間:本考核為年度考核,與全縣社會經濟發展主要目標考核同步,在年底進行;對春季、秋季農業生產實行階段性考評。
(三)考核原則: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評方案力求突出重點導向、公平公正、量化考核、注重績效、鼓勵創新、可操作性強等原則。
二、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及考評組織單位
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考評內容和分值由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化建設、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扶貧開發“四大塊”工作組成,全年農業農村綜合考評總分(1300分)。
(一)農業基礎設施建設(400分)
1、農村沼氣池建設100分,由縣農業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2、水利工作120分,由縣水利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3、林業生態建設100分,由縣林業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4、煙水配套工程建設80分,由縣煙辦和煙基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二)產業化建設(400分)
1、方竹產業100分,由縣林業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2、畜牧產業100分,由縣畜牧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3、蔬菜產業100分,由縣農業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4、烤菸產業100分,由縣烤菸產業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三)農業綜合生產能力(350分)
1、春季農業生產120分,由縣農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2、秋季農業生產120分,由縣農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3、農業機械化推廣管理工作25分,由縣農機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4、鄉鎮自主特色經濟發展項目20分,由縣農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5、農業“三增” 完成實績和統計資料上報 30分,由縣統計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6、農情信息(包括農情數據統計、新農村建設典型、調研等)上報(15分),由縣農辦組織考評。
7、農業農村工作改革創新20分,由縣農業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四)扶貧開發(150分)
扶貧開發(包括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和農建小水池建設)150分,由縣農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考評。
三、考評組織方式
(一)《桐梓縣2009年度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評辦法》由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2009年度農業農村工作年終綜合考評由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考評匯總後,再報縣委、縣政府審定,進行表彰獎勵。
(二)“四大塊”工作考核內容中缺項的鄉鎮,將該塊其他幾項工作的得分之和除以應得分之和算出比例,再乘以所缺項的應得分為上限,把該項工作中鄉鎮的最低得分作為下限,再求和所得結果作為所缺項在該塊工作考核中的得分。
四、獎項設定及獎金標準
(一)全年農業農村工作綜合獎:根據對全年農業農村工作 “四大塊”的綜合考評結果,縣政府安排8萬元設農業農村綜合考評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獎勵20000元、15000元和10000元。
(二)單項獎設定及獎金標準:縣政府另外再安排16萬元獎金,由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全年農業農村工作單項考評結果,另外行文明確各單項獎、個人貢獻獎的具體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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