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抓好脫毒甘薯發展工作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8〕10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組織建設30萬畝脫毒甘薯基地的實施意見》(遵府發〔2008〕28號)要求,為大力發展我縣薯類產業,積極建設生物能源材料基地,縣人民政府計畫實施3.85萬畝脫毒甘薯基地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縣脫毒甘薯任務的完成,成立縣脫毒甘薯發展協調領導小組:
組 長:管禮倫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令狐克平 縣農辦主任
陳守坤 縣農業局局長
成 員:車東陽 縣發改局局長
周 興 縣財政局局長
江旭東 縣畜牧局局長
李仁學 縣國土局局長
李明德 縣經貿局局長
翁和平 縣供銷社主任
周紅衛 縣農機局副局長
成紹秋 縣信用聯社理事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農業局,陳守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農業局抽調專人辦公,負責全縣甘薯基地規劃、制定工作方案、生產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和技術指導。各實施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
二、規劃實施範圍
基地規模3.85萬畝,規劃在11個鄉鎮實施。其中:新站鎮5000畝;高橋鎮、坡渡鎮各4000畝;小水鄉、夜郎鎮、天坪鄉各3500畝;松坎鎮、木瓜鎮、羊磴鎮、水壩塘鎮、獅溪鎮各3000畝。
三、有關要求
(一)全縣甘薯基地建設工作由縣農業局具體負責,農業局要根據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制定我縣甘薯基地建設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各基地鄉鎮在規劃甘薯種植任務儘量選擇在公路沿線、交通方便的地帶。具體規劃的村組、面積要實行造冊登記,並於11月21日前報送縣農業局。
(三)該項工作納入2009年春季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評,請各基地鄉鎮務必引起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落實。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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