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府辦發〔2008〕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一、總體要求
根據“新型工業大縣,綠色產業之鄉,特色旅遊勝地,重慶衛星城市”的發展定位,按照因地制宜、適地適竹的原則,堅持以方竹實生苗造竹為主、其他鄉土竹種相結合,堅持生態優先、生態與經濟相結合,堅持工程造竹、樹種結構調整和“四在農家”創建造竹相結合的原則,不斷擴大方竹產業規模,推進竹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切實加強生態建設。
二、任務目標
2008年全縣造竹計畫3萬畝,其中工程造竹1.5萬畝,全部採用方竹實生苗造竹;樹種結構調整造竹1.5萬畝,採用鄉土竹種造竹;“四在農家”創建造竹1.5萬株,分布在九壩鎮山堡村和芭焦鄉長岩村(各鄉鎮造竹任務詳見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實施造竹工程是改善我縣生態環境、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是加快方竹產業化進程的需要,是我縣積極對接遵義市第二輪百萬畝造竹工程和做大做強“中國方竹筍之鄉”品牌的需要,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抓好方竹產業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方竹產業作為一項主導產業抓好、抓實、抓出成效,不斷壯大方竹產業基地規模,促進方竹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對造竹工作的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把造竹任務落實到具體的村、組、山頭地塊,切實做到工作早安排、任務早落實。在實施造竹工作中,縣方竹產業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和考核。林業部門負責規劃設計、技術指導和相關的技術培訓、種苗供應和檢查驗收等工作;鄉鎮負責宣傳發動、計畫落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及後期管理等工作。通過各鄉鎮各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確保按時完成2008年造竹工作任務。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各鄉鎮要加大宣傳力度,向廣大幹部民眾廣泛宣傳發展方竹產業的重要意義,大力引導農戶和積極支持幹部參與發展方竹產業,支持和鼓勵大戶承包荒山造竹,通過幹部帶動民眾、大戶帶動面上的形式,紮實抓好造竹工作。
(四)強化措施,有序推進
在造竹工作中,要做到“三個堅持、兩個確保”和完善“兩個制度”。“三個堅持”:即堅持先規劃後實施,堅持工程造竹、樹種結構調整造竹和“四在農家”創建造竹相結合,堅持以方竹實生苗為主、其它鄉土竹相結合。“兩個確保”:確保2008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造竹任務,確保造竹成活率在85%以上,面積合格率達100%。“兩個制度”:實行通報制度,在造竹中對進度緩慢、造竹質量差的鄉鎮進行通報批評,對進度快、質量好的鄉鎮予以通報表揚;實行造竹任務責任金制度,各鄉鎮向縣人民政府交納造竹任務責任金,其中獅溪、黃蓮及芭蕉3個鄉鎮各繳納2萬元,水壩塘、羊磴、木瓜、夜郎、大河、楚米、婁山關、燎原、九壩、茅石、馬鬃等11個鄉鎮各繳納1.5萬元。
(五)強化培訓,確保質量
在實施造竹工作中,縣林業部門和各鄉鎮要加大科技投入,總結推廣先進的造竹技術,以高產示範工程為載體,強化技術培訓,提高造竹水平。林業部門要做好規劃,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竹的原則,指導各鄉鎮把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同時進一步加強技術培訓,通過各種有效方式,製作光碟和印製技術資料,把成熟的栽植、管護等技術傳授給廣大幹部民眾。
(六)加強管護,鞏固成果
各鄉鎮要按照“三分造、七分管”要求,高度重視植後管理工作,制定相應的管護制度,明確專人管護,並落實到山頭地塊,嚴防人畜踐踏、森林火災和病蟲害,確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見效一片,決不允許“年年造竹不見竹”的現象發生。
(七)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資金投入是造竹工程實施的前提和保證,縣級財政將預算一定的資金,主要補助苗木投入不足問題,各鄉鎮要補助相應資金,確保工程順利推進。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積極動員企業、集體、個人投入資金,加大方竹產業投入。
四、認真督導檢查,嚴格兌現獎懲
在造竹工作中,由縣方竹產業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鄉鎮進行督導檢查,實行每10天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年終進行綜合評比,把造竹考核結果納入年終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核內容,並實行單項考評,對完成好的鄉鎮,縣人民政府將給予表彰和獎勵,評出一等獎1名,獎金15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10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5000元。完成任務好的鄉鎮享有評先資格,對全面完成任務(指合格面積)除退還造竹責任金外,並按合格面積每畝獎勵1元進行以獎代補,對未完成任務的鄉鎮,除扣除責任金外,縣人民政府將對其掛黃牌,並進行全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1、桐梓縣2008年造竹工作考核辦法
2、各鄉鎮造竹任務表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桐梓縣2008年造竹工作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快方竹產業建設,不斷擴大資源總量,做大做強方竹產業,確保2008年度造竹工作各項任務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考評辦法、內容及步驟
(一)考評辦法
2008年度造竹工作由縣方竹產業化建設領導小組牽頭,從縣政府督查室、縣農辦、縣監察局等單位抽人組成督查考評組,實行分片分階段對各鄉鎮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評。
(二)考評內容
主要考評領導重視、宣傳發動、造竹進度、造竹質量、任務完成及落實管護情況等工作。
(三)考評步驟及時間
第一階段(2008年1月10日—1月20日):檢查各鄉鎮貫徹落實全縣造竹工作會議精神、造竹任務安排落實到山頭地塊和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等情況。
第二階段(2008年3月10日—3月20日):檢查造竹任務完成情況。
第三階段(2008年8月—9月):由縣林業局組織技術人員對全縣造竹面積、成活率和合格率進行檢查驗收。
二、考評標準
採用百分制考評,具體標準如下:
(一)領導重視(10分)
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召開班子及鄉鎮、村、組幹部民眾會,制定工作安排意見,明確鎮、村、組責任,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書寫標語等。每缺一項扣1分。
(二)按要求完成任務(90分)
1、工程造竹計40分(無“四在農家”創建造竹的鄉鎮計45分)。全面完成任務(指合格面積,下同)計滿分,每差1個百分點扣2分。
2、樹種結構調整造竹計20分。全面完成任務計滿分,每差1個百分點扣4分。
3、“四在農家”創建造竹計5分。合格株數為100%計滿分,每差1個百分點扣1分。
4、造竹質量計15分。造竹合格率為100%計滿,每差1個百分點扣2分。
5、落實管護措施10分,落實管護措施,明確專人管護,無人畜破壞計滿分,未落實管護措施扣3分,每發生1例人畜破壞扣3分。
以上各項扣分直至扣完當項考評分為止。
(三)加分標準
1、工程造竹:任務在1000畝(含1000畝)以下的,每超100畝加2分;任務在1000—1500畝(含1500畝)的,每超100畝加3分;任務在1500畝以上的,每超100畝加5分。
2、樹種結構調整造竹:任務在1000畝(含1000畝)以下的,每超100畝加1分;任務在1000畝以上的,每超100畝加2分。
三、認真實施考評,嚴格兌現獎懲
2008年度全縣造竹工作按照以上三個價段進行檢查考評,嚴格兌現獎懲,考評結果納入各鄉鎮年終綜合考評內容,實行重獎重懲。
(一)獎勵措施
1、年度考評總分在85分以上的鄉鎮參加評比。其中一等獎1名,獎金1.5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1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0.5萬元。
2、設個人獎10名,對造竹工作作出積極貢獻的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獎金各500元。
3、高標準、高質量完成當年造竹任務(指合格面積)的鄉鎮,每畝按1元進行獎勵,超出任務部分每畝按2元獎勵,並退還交納的責任金。
(二)懲罰措施
1、造竹驗收合格面積占任務90%以下的,扣除全部責任金;合格面積占任務90%(含90%)以上的,每差1個百分點扣除責任金1000元。
2、合格面積占任務40%(含40%)以下的,縣人民政府對其掛黃牌,並進行全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在造竹工作中,因林業技術幹部指導失誤,造成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嚴格追究責任。
2008年度各鄉鎮造竹任務表
單位:畝、株
項目 鄉鎮
| 小 計
| 工程造竹
| 樹種結構調整(計畫)
| 樹種結構調整(其中:辦點)
| 四在農家造竹
| 備 注
|
獅溪鎮
| 3000
| 2000
| 1000
| 300
|
|
|
芭蕉鄉
| 3000
| 2000
| 1000
| 300
| 7500
| 四在農家造竹在芭蕉鄉長岩村實施
|
水壩塘鎮
| 2000
| 1000
| 1000
| 300
|
|
|
羊磴鎮
| 2000
| 1500
| 500
| 200
|
|
|
木瓜鎮
| 2000
| 1000
| 1000
| 300
|
|
|
黃蓮鄉
| 3000
| 2000
| 1000
| 300
|
|
|
夜郎鎮
| 1500
| 500
| 1000
| 300
|
|
|
大河鎮
| 1500
| 500
| 1000
| 300
|
|
|
楚米鎮
| 2500
| 1500
| 1000
| 300
|
|
|
馬鬃鄉
| 2000
| 500
| 1500
| 500
|
|
|
茅石鄉
| 2000
| 1000
| 1000
| 300
|
|
|
婁山關鎮
| 2000
| 500
| 1500
| 400
|
|
|
燎原鎮
| 2000
| 500
| 1500
| 400
|
|
|
九壩鎮
| 1500
| 500
| 1000
| 300
| 7500
| 四在農家造竹在九壩鎮山堡村實施
|
合計
| 30000
| 15000
| 15000
| 4500
| 1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