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府辦明電〔2008〕6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做好地震影響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民眾財產安全,縣人民政府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抓好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鄉鎮和縣直各機關單位幹部職工要嚴格履行職責,堅守工作崗位,選擇安全場所辦公,按照縣應急指揮中心統一安排部署,有序組織開展防災抗災工作,各單位主要領導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不準擅離職守,。
二、各鄉鎮和縣直機關單位要通過各種有效形式,開展地震知識宣傳活動,增強民眾安全防範意識,沉著應對,不要驚慌。目前國家沒有發布可能再次發生地震的預報,全縣幹部民眾可通過中央電視台和網際網路掌握地震方面的信息,做到不信謠傳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散布影響穩定的信息。
三、各鄉鎮各部門要組織幹部民眾對學校、醫院、地質災害區、煤礦等重點區域進行監控,根據地震預測信息,在可能發生險情的情況下,所有人員要緊急撤離到安全地帶,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件。特別是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各鄉鎮和教育部門、醫療衛生部門必須落實專人進行重點監控。煤礦地下作業要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做到不安全不下井,預防事故發生。
四、各鄉鎮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教育和建設部門要重點組織對學校房屋受損情況進行排查,醫療衛生部組織對醫院進行排查,居民房屋由鄉鎮組織社區和村組進行排查,必須確保房屋安全才能使用。各鄉鎮須及時將受災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對發生險情的房屋,各鄉鎮要幫助解決好撤離民眾的臨時居住問題。
五、公安部門要加大城鄉特別是縣城的社會治安巡邏力度,堅決打擊一切違法犯罪行為。
六、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值班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及時上報有關工作情況。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