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是東港市實施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
- 類別:實施辦法
- 地點:東港市
- 內容:三十三條
《東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是東港市實施的辦法。
《東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是東港市實施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
《東港市農村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由民政局東港市發布,針對農村醫療救助。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幫助農村困難居民解決治病難問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遼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指導意見》(遼政辦發〔2004〕106號)和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藥...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是: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年度內門診、住院醫藥費用可按規定的補償比例報銷。享受補償的辦法如下:(1)門診: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報銷比例不高於25%。設封頂線為150元。(2)住院:住院設起付線,鄉鎮衛生院起付線不低於100元,報銷比例不低於50%;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不低於...
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風險基金,用於彌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臨時困難周轉,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不得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百分之十。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統籌地區實際制定。使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應當遵循以收定支、略有結餘的原則。新型...
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具體補助辦法,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三)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與小額醫療費用補助結合的辦法,既提高抗風險能力又兼顧農民受益面。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年內沒有動用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2012年10月1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5號印發《關於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籌資機制、保障範圍和水平、新農合大病保險的承辦方式、切實加強監管、保障措施6部分。中文名 山東省人...
《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就醫聯網結報實施方案》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發布的方案。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就醫聯網結報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衛基層發〔2016〕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局,計畫單列市衛生計生委、財政局,國家衛生計生委預算管理醫院:為貫徹落實《2016年政府...
根據《上海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滬府發〔2011〕18號)和市《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滬衛基層〔2012〕3號)精神,為進一步完善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提高新農合籌資和補償水...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是指在各級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下,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互助共濟醫療保障制度。第三條 在我市轄區內居住且具有我市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以下簡稱參合農民)均可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參加新農合。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失地...
第七章 醫療服務管理 第三十二條 新農合實行定點醫療制度。市、區合管辦按照就近、方便、優質、經濟的原則,在各級醫療機構中擇優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與市合管辦簽訂服務協定。市、區合管辦按照青海省、西寧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考核制度...
《公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辦法》是公安縣2010年頒布的政府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精神,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水平,根據國家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和中醫藥管理局《...
深化農村各項改革。農村稅費改革順利完成,累計減免減征農特兩稅7100萬元;集體林產改完成93.2%,通過省級驗收;實施動物衛生體制改革,組建了動監局和9個區域性動監所。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參合率達到94%。積極推進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精簡編制350個。不斷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規範了預算支出行為,政府採購...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凡省內異地居住的城鄉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參保”的相關規定,具有我省農村戶籍在西寧市居住的農村居民也納入市級統籌範圍。基金管理 (一)新農合基金實行全市統籌,基金納入市級新農合財政專戶,採取收支預決算管理的辦法。(二)市本級和四區三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管轄地負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
廣豐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實施辦法是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建設,根據衛生部、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的指導意見》(衛農衛發[2007]253號)和江西省衛生廳、江西省財政廳《關於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指導意見的通知》(贛衛農衛發[2007]25號...
截止2009年7月,世界上有70%的國家和地區,其醫療服務與基本醫療保險是由同一個政府部門管理的。尤其在已開發國家/地區中,這一占比更高,在經合組織和七國集團中,這一比例分別為83%和100%。只有19%的國家/地區由勞工或社保部門管理基本醫療保險。中國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過程中,由政府部門直接運作的弊端...
為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財務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3號)和《關於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的指導意見》(衛農衛發[2007]253號)等有關規定,財政部會同衛生部制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龍海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通門診統籌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擴大新農合受益面和參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增強城鄉居民互助共濟意識,引導城鄉居民適時、合理就醫,提高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據《福建省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指導...
(中發[2004]1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3號)、《廣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桂衛基婦[2003]35號)、自治區衛生廳、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補償技術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十六)引導和發動農民自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負責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政策、管理制度及工作方案,並進行管理、監督和協調。(十七)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市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市計畫生育協會、市紅十字會、市醫學會日常工作。(十八)對基層單位的黨政群工作進行全面領導...
第五條市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合管委),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工作;制定和修改合作醫療實施辦法;審定年度合作醫療實施情況;負責基金預算、決算的審定。市合管委下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簡稱合管辦),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主要負責全市...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管理,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市、縣(特區、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審批認定的,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提供疾病診斷、醫療、保健等服務的專業機構。
《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是哈爾濱市政府為了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提高農村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促進社會安定而制定的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提高農村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促進社會安定,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
青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於2010年12月23日青島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正在執行中。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農村居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根據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
龍海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鞏固發展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城鄉統籌,進一步提高參合居民保障水平,擴大受益面,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務院關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藥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