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市城市供熱監督管理辦法》是東港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供熱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港市城市供熱監督管理辦法
- 施行地區:東港市
《東港市城市供熱監督管理辦法》是東港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供熱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
《東港市城市供熱監督管理辦法》是東港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供熱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一、為加強我市城市供熱管理,維護供熱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
第三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進行城市供熱的規劃、建設、生產、經營、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供熱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的...
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提出的辦法。發布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於印發《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改價格[2007]11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建設廳(建委、市政管委):...
第三條 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是本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供熱用熱實行統一規劃和監督管理。市供熱辦公室負責本市供熱用熱的指導、協調和具體管理工作,分配調配熱源熱量,依法監管供熱市場。區、縣人民政府及其供熱辦公室按照供熱管理...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用熱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供熱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屬地管理、安全運行、保證質量、節能環保、公眾利益優先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市)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監督管理...
第四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熱監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供熱管理工作。第五條 鼓勵利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建築節能技術和設計規範,推廣科學先進、節能環保的供用熱方式和技術。加強對供熱事業的管理和監督,提高供熱科學管理水平,保證供熱質量。鼓勵套用先進技術,使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進供熱單位實行智慧供熱...
(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城市供熱採暖服務質量標準、技術指標和評估監督辦法,加強對供熱市場的監管,受理供熱採暖方面的投訴,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城市供熱管理機構根據市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負責城市供熱相關範圍的...
凡在鞍山市城市規劃區域內進行城市供熱的規劃、建設、生產、經營、使用和管理,均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鞍山市房產局是我市城市供熱的行政主管部門。鞍山市城市供暖管理辦公室是我市城市供熱管理機構,受市房產局委託,負責具體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財政、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城市管理、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房產、能源節約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供熱管理工作。第五條 鼓勵和扶持供熱科學技術...
《辦法》分總則、規劃和建設、供熱和用熱管理、設施管理、安全管理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7章45條,自2012年3月20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寧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193號 《寧波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務...
第五條鐵嶺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是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市供熱的監督管理和特許經營實施工作,其所屬的城市供熱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各縣(市)區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監督管理和特許經營實施工作...
第三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城市供熱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和用熱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營口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熱的行政主管部門,營口市供暖辦公室是我市供熱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市供熱監督管理工作。各市...
第十條城市供熱工程的設計、施工;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並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供熱工程施工質量監督,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城市供熱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
第四條 市公用事業局是全市供熱主管部門,對市區城市供熱用熱實行統一規劃,負責城市供熱用熱的指導、監督、協調和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供熱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用熱管理工作,並接受市供熱主管部門的行業...
第三章 供熱管理 第十七條城市供熱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經市供銷辦公室進行資質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其經營活動須接受市供熱辦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管理。城市供熱生產經營單位應向市供熱...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供熱管理工作,其所屬的供熱監察管理機構受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體負責供熱管理的日常工作。規劃建設、發展改革、房產、財政、民政、物價、審計、人社、環保、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工商、...
第三條 城市供暖實行統一政策,區域管理的原則。第四條 市房產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暖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市供暖政策的調研製定,信息採集,協調服務,監督檢查工作。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城市供暖管理工作,協調、解決本...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和用熱活動。第三條市城市熱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城市熱力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市城市熱力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城市熱力管理工作。區、縣城市熱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鄭州市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2015年鄭州市政府頒布的檔案。鄭州市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供熱與用熱 第四章 設施管理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熱規劃、建設、經營、使用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作為全市城市供熱工作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供熱以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市發展改革委、財政、自然資源、...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銀川市城市供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總結交流供執管理的經驗,推廣供熱行業的先進技術,做好供熱管理工作;(三)處理下供熱有關的糾紛;(四)監督檢查本辦法的實施情況;(五)受市建委委託...
1995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發布 根據1998年1月4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鎮個人建造住宅規劃管理辦法〉等61件規章的決定》和2002年1月1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熱、供水、供氣(以下簡稱供熱、水、氣),用熱、用水、用氣及其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城市供熱、水、氣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縣(市)人民政府負責...
第八條 城市供熱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實施。供熱工程施工質量監督,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 城市供熱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運行...
一、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城市供熱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二、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供熱發展的專項規劃,制定年度供熱計畫。三、參與新建工程的供熱系統初步設計審查,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的驗收。四、審查熱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
第三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城市供熱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和用熱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蓋州市城市公用事業與房產局是我市城市供熱的行政主管部門,蓋州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為我市供熱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市供熱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負責全市供熱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負責主城區供熱規劃、計畫的管理,統一分配、調配城市熱源。各縣(市)區及市政府派出機構所轄區域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按職責許可權負責所管轄區域的供熱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