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是一道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
- 發布單位:81104
- 發布日期:1990-05-1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是一道地方法規。
《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是一道地方法規。檔案發布【發布文號】【1990-05-12】【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1989年12月29日杭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自1997年9月11日起施行。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主任會議提交的關於廢止《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等兩件地方性法規的議案。經過審議,對《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杭州市城鎮房產糾紛仲裁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國有建設用地上進行...
杭州市房屋建設開發暫行規定 (杭政〔1984〕131號發布)第一條為了按國務院批准的《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改造舊城和建設新區,加快城市建設和改造的步伐,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凡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造住宅和公建房屋的在杭各單位(不論隸屬關係)均按本規定辦理,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綜合開發,成片建設”。
城市規劃涉及軍事設施的,負責編制規劃的單位應徵求軍事部門的意見。第十條 規劃審批許可權:(一)《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規劃》,經市人大或其常委會、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二)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由市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同意。(三)單獨編制的專業規劃,經市規劃局綜合平衡後...
第一條為了加強杭州市城市河道的建設和管理,改善城市河道環境,保障城市河道功能完好,發揮城市河道綜合效益,發掘和保護城市歷史文化,促進城市生態文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第二條 凡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杭州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 市、縣(市)人民...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建(構)築物交易、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指定的單位負責地下公共停車場、城市地下道路、地下綜合管廊等地下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維護的監督管理。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涉及人民防空事項的監督管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環境保護管理。公安...
加強地下空間重點建設區域、重點建設項目的統籌管理,推動在重點建設區域內整體連片開發地下空間,促進地下地上整體協調開發建設。(一)地下空間重點建設區域(項目)是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和地下空間建設規劃中明確的地下空間總體布局結構中重點開發利用的中心區域、主要片區及綜合開發項目。(二)地下空間建設計畫中...
(四)組織錢塘江綜合保護與發展工作的目標考核。市和區、縣(市)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公安、規劃和自然資源、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教育、生態環境、文化、旅遊、文物、城市綠化、林業、水利、農業農村、體育、應急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同做好錢塘江綜合保護與發展的相關工作。第六...
錢塘新區管委會可以根據錢塘新區建設和管理的實際,提出需要授權或者委託的事項清單,按照法定程式報請有權機關批准。第八條 錢塘新區管委會按照許可權對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蕭山臨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杭州綜合保稅區、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杭州片區錢塘區塊等錢塘新區內的經濟功能區進行管理,加快多區融合發展。錢塘...
本條例所稱開發建設單位,包括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和綜合開發實施單位。本條例所稱綜合開發實施單位,是指綜合開發項目的建設主體。本條例所稱綜合開發項目,是指政府組織或者指定對某一區域實施征地拆遷安置,並通過統一建設配套設施,使其成為成熟的居住區建設用地的工程項目。第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居住區配套...
位於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鎮、鄉和村莊,不編制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位於鎮總體規劃確定的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村莊,不編制村莊規劃。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民眾意願,有計畫、分步驟地組織實施城鄉...
第一條為了規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線運行安全,集約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提升城市建設品質,根據《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建設、運營、維護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第六十九條制定新區開發、舊城改造等地區性綜合開發建設規劃方案,應當包含設定環境衛生設施的內容。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設計方案應當徵求市容環衛主管部門的意見。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
(2002年7月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住宅區建設項目綜合驗收工作,提高住宅區的建設和管理水平,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第五條 本市捷運建設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建設、統一營運、統一管理”和“分開出資、分開開發”的原則。統一領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捷運建設重大問題的決策和協調工作。統一規劃。統籌規劃全市捷運線網和站點布局,使其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捷運沿線城市...
第五條 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鄉村建設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等工作。區、縣(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建設的監督管理、指導、檢查等工作。農業農村、發展和改革、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交通運輸、商務、生態環境、林業、水利、文化、旅遊、園林、文物、衛生健康、城市...
第十四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劃確定的城市軌道交通及其配套設施用地範圍內實行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五條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應當與沿線建築、市政設施等相銜接。城市軌道交通出入口應當按照規定與周圍建築物、構築物的地下空間、地下過街設施、地下道路相結合...
第四條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綜合考慮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資源條件、環境狀況、人文因素和公共安全,統籌利用地上地下空間,保障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城市基本生態與城市歷史風貌。第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
《杭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根據憲法和法律有關規定,結合杭州市實際情況而制定,本條例的制定是為了加強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應風景旅遊城市發展的需要,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檔案內容 杭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1988 年6月24日杭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88年9月26日浙江省第七屆...
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第三次修正) 個別條款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條 為加強蔬菜基地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穩定蔬菜基地面積,保證蔬菜有效供給,根據《浙江省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適應風景旅遊城市發展的需要,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杭州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綠化活動和各類綠地及其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三條 城市綠化應當合理配置...
第十二條大江東集聚區應當按照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結合服務當地產業、居民和促進集聚區發展的要求,推進區域建設。跨區域的交通、水利、電力、通信、地下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項目,由市人民政府協調大江東集聚區和蕭山區、杭州經濟開發區,確定其建設標準、建設時序、出資比例、建設和運營管理方式。第十三條大江東集聚...
三十五、本辦法由市住保房管部門和市建設部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相關新聞 據了解,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第二期公然選房從今天開始在杭州市工人文化宮綜合樓二樓(仁和路2號)進行。437套公租房接受選房,今天起,杭州市將分別舉行杭州市本級第2期公共租賃住房、杭州市區第40期經濟合用住房公然選房流動,...
第八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市城市排水系統規劃,分期安排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第九條 自建排水設施的建設計畫,應當符合城市詳細規劃和城市排水系統規劃。開發區、工業區等自建排水設施建設計畫,應當納入其綜合開發計畫;住宅區自建排水設施建設計畫,應當納入本市住宅配套建設計畫。第十條 新建...
(四)杭州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書。第二十四條 投標者須按招標檔案規定向市土地管理局交付投標保證金後,方可參加投標,投標保證金不計利息。第二十五條 市土地管理局會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規劃管理局、市計畫委員會、市房地產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評標小組,主持開標、評標和決標工作,確定中標者,發出中標通知書...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產業發展定位和資源稟賦,布局建設不同功能定位的小微企業園,統籌安排小微企業園的建設用地以及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綜合產業政策、產業發展趨勢、企業用地需求等,依法採用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併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