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勞改犯和勞教人員的決定》中幾個問題的批覆在1990.06.1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勞改犯和勞教人員的決定》中幾個問題的批覆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90.06.11
- 實施時間:1990.06.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勞改犯和勞教人員的決定》中幾個問題的批覆在1990.06.1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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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接到副本後,可派員訊問罪犯;在執行死刑時,必須派員臨場監督。三、對勞改犯和勞教人員犯罪,怎樣適用加重判刑?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關於處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勞改犯和勞教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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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若干問題的解釋在1995.01.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為了正確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現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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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庫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令第四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0-2-12 法規內容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建議,決定:一、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工作的決定,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決定之一。為進一步完善刑事訴訟程式,合理配置司法資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法務部財政部關於強制外國人出境的執行辦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勞改犯和勞教人員的決定》中幾個問題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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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是憲法和法律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根本保證。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深刻認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重要意義,採取多種形式,開闢多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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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文獻決定。內容 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文號:(1956年4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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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作如下處理:(一)關於制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義務和工作章程的問題,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在修訂1954年9月28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並擬定各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