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9日,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經濟審判工作的通知》,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了關於加強對當前經濟審判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經濟審判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1985年12月9日,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經濟審判工作的通知》,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了關於加強對當前經濟審判工作的意見。
1985年12月9日,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經濟審判工作的通知》,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了關於加強對當前經濟審判工作的意見。【發布文號】法(研)發[1985]28號【發布日期】1985-12-0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各項審判工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在2003.05.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各項審判工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提高經濟糾紛案件辦案質量的通知》在1988.02.0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提高經濟糾紛案件辦案質量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8.02.01 實施時間 1988.02.01 ...
一、正確認識審判工作對保護國有企業和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務。各級人民法院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涉農案件審判工作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是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切實維護農村的社會穩定,就進一步加強涉農案件審判工作的有關問題印發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經濟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在1993.05.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經濟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3.05.06 實施時間 1993.05.06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在2005.05.1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必須嚴肅執法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九日)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各海事法院: 一個時期以來,各地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經常遇到不少案件在判決後不能執行或者難以...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紮實做好各項審判執行工作,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優質司法服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務。現就學習貫徹會議精神通知如下: [1]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懲嚴重經濟犯罪分子及時審理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 [1] 在1988.09.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於2013.01.18失效。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懲嚴重經濟犯罪分子及時審理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第一審經濟糾紛案件適用普通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3.11.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第一審經濟糾紛案件適用普通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真貫徹實施《農業法》加強涉農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內容 編輯 語音 一、高度重視對涉農案件的審判工作 要充分認識在審判工作中貫徹實施《農業法》,對於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對做好涉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在1994.12.2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努力為實現明年經濟發展目標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實現明年經濟發展目標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加入世貿組織,經濟主體多元化、經濟行為多樣化和經濟利益獨立化將進一步發展,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審判和執行工作中,必須始終堅持司法公正原則,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尊嚴。無論對原告還是被告,無論對國有企業還是...
經濟糾紛案件的調解書送達時,如當事人拒收,應按照《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視為送達前翻悔,法院應當進行審判,不能按《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七十條規定辦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3.11.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
在新的形勢下,為保證經濟審判工作始終圍繞著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和工作大局開展,堅持為經濟建設服務,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指導思想,當前,人民法院的經濟審判工作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戰略任務。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當前黨和國家經濟工作的重點,是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目標和戰略舉措。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作用,確保黨中央關於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7月6日做出的法釋〔1998〕14號規定。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濟審判工作積極參與清理企業“三角債”的通知》在1991.08.1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濟審判工作積極參與清理企業“三角債”的通知 頒布時間 1991年08月15日 實施時間 1991年08月15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保障和促進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通知》在1993.08.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保障和促進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處理涉及企業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保持企業和社會的穩定,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任務。為此,特通知如下:...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商事審判的職能作用,正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防範和化解企業債務風險,挽救危困企業,規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對於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現就人民法院做...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智慧財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審判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智慧財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6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16〕334號印發《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通知》。該《通知》分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精神,依法保障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統一嚴格執法,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妥善審理契約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認真辦好外地法院委託事項的通知》在1988.01.2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認真辦好外地法院委託事項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8.01.20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經濟審判工作的調查報告和經濟糾紛案例的通知》在1986.04.2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經濟審判工作的調查報告和經濟糾紛案例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6.04.28 實施時間...
權益工作表彰會議精神,根據涉軍維權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進一步完善涉軍案件審判工作機制,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我院經過深入調研,充分聽取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在2007.04.2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