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3.11.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3年11月16日
- 實施時間:1993年11月16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3.11.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3.11.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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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關於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如何著重調解的問題人民法院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也應當著重進行調解。但是調解不是必經程式。對於經濟行政案件、確認契約無效的案件以及有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件,不能調解。在處理案件時,是調解還是判決,應從實際情況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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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當前,因受國際金融危機和世界經濟衰退影響,公司經營困難引發的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大幅度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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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法律規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做到公開開庭,公開舉證、質證,公開宣判;根據審判工作需要,公開與保護當事人權利有關的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各重要環節的有效信息。 三、切實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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