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在2002.12.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2年12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2月26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在2002.12.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在2002.12.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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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法律規定。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實施時間 2011年9月26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緊急通知》在1996.11.1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緊急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6.11.15 實施時間 1996.11....
為公正、高效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規範人民法院確定管理人報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內容 編輯 語音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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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企業破產法施行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時均將面臨新舊破產法律規範的銜接適用問題。基於統一裁判尺度、指導各級人民法院審理尚未審結案件的需要,對企業破產法施行後,人民法院審理這類破產案件究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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