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實用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實用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實用版》是2017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實用版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8786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編輯推薦,

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全文,就重點條文進行權wei注釋,同時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潤雅炒題的規定》等破產法領域重要的司法解釋,並就司法解釋中的重點條文進行了注釋加工。本書是學習適用我國企業破產制度的實用法律工具圖書。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清理債務與重整】
[適用主體]
[破產界限]
[重整條件]
第三條【破產案件的管轄】
[企業破產案件的管轄]
第四條【程式的法律適用】
第五條【破產程式的效力】
[對債務人境外財產的效力]
[外國破產程式對債務人境內財產的效力]
第六條【企業職工權益的保障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責任的追究】
第二章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申請
第七條【申請主體】
[破產申請]
[破產申請的主體]
第八條【破產申請書與證據】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應提交的檔案]
[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應提交的檔案]
第九條【破產申請的撤回】
第二節受理
第十條【破產申請的受理】
[債權人破產申請的受理]
[債務人破產申請的受理]
第十一條【裁定受理與債務人提交材料】
第十二條【裁定不受夜糠鴉翻理與駁回申請】
第十三條【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及其職責]
第十四條【通知債權人與公告】
[通知和公告]
第十五條【債務人的有關人員的義務】
第十六條【債務人個別清償的無效】
第十七條【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的契約的繼續履行與解除】
第十九條【保全措施解除與執行程式中止】
[保全措施解除]
[執行程式中止]
第二十條【民事訴芝市訟或仲裁的中止與繼續】
第二十一條【債務人的民事訴訟的管轄】
[破產程式中的專屬管轄]
第三章管 理 人
第二十二條【管理人的指定與設霉朽更換】
第二十三條【管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的資格】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的職責】
[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製作財產狀況報告]
[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式]
[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第二十六條【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管理人行為的許可】
第二十七條【管理人的忠實義務】
第二十八條【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員與管理人的報酬】
第二十九條【管理人的辭職】
實用核心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
問題的規定(一)
(2011年9月9日)
第一條【破產原因的具體情形】
第二條【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認定】
第三條【債務人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認定】
第四條【明顯缺乏清償試凳她踏能力的認定】
第五條【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
問題的規定(二)
(2013年9月5日)
第一條【債務人財產】
第二條【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
第三條【債務人特定財產】
第四條【債務人共有財產】
第五條【債務人執行迴轉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節錄)
(2013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2014年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案件立案受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6年7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2007年5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承拜兵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2009年1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覆
(2008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7年1月20日)
……
實用附錄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10起關於依法審理破產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典型案例
重整制度和和解制度的比較
企業所得稅納稅速查表

編輯推薦

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是讀者選購法律圖書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單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據,但單純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術語,讀者不易理解;法律釋義類圖書有助於讀者理解法律的本義,但又過於繁雜、冗長。“實用版”法律圖書至今已行銷多年,因其權牛狼盛wei、實用、易懂的優點,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xuan工具。
  “實用版系列”獨具四重法律價值:
  1出著作權wei。中國法制出版社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所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wei出版機構。
  2法律文本規範。法律條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單行本的資源,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確保條文準確、權wei。
  3條文解讀專業、權wei。本書中的【理解與適用】均是從龐雜的相互關聯的法律條文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等對條文的權wei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典型案例指引】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點出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
  4附錄實用。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如損害賠償金額標準)等內容,幫助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式]
[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第二十六條【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管理人行為的許可】
第二十七條【管理人的忠實義務】
第二十八條【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員與管理人的報酬】
第二十九條【管理人的辭職】
實用核心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
問題的規定(一)
(2011年9月9日)
第一條【破產原因的具體情形】
第二條【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認定】
第三條【債務人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認定】
第四條【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認定】
第五條【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
問題的規定(二)
(2013年9月5日)
第一條【債務人財產】
第二條【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
第三條【債務人特定財產】
第四條【債務人共有財產】
第五條【債務人執行迴轉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節錄)
(2013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2014年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案件立案受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6年7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2007年5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2009年1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覆
(2008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7年1月20日)
……
實用附錄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10起關於依法審理破產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典型案例
重整制度和和解制度的比較
企業所得稅納稅速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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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是讀者選購法律圖書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單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據,但單純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術語,讀者不易理解;法律釋義類圖書有助於讀者理解法律的本義,但又過於繁雜、冗長。“實用版”法律圖書至今已行銷多年,因其權wei、實用、易懂的優點,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xuan工具。
  “實用版系列”獨具四重法律價值:
  1出著作權wei。中國法制出版社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所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wei出版機構。
  2法律文本規範。法律條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單行本的資源,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確保條文準確、權wei。
  3條文解讀專業、權wei。本書中的【理解與適用】均是從龐雜的相互關聯的法律條文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等對條文的權wei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典型案例指引】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點出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
  4附錄實用。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如損害賠償金額標準)等內容,幫助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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