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條文釋義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條文釋義與適用

競爭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有競爭就會失敗。使競爭失敗的企業有序地退出市場,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因此,企業破產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礎性法律。因此,企業破產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礎性法律。在我國,對於企業的產,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6年制定了企業破產法,對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破產作了規定。

基本介紹

  • 作者:吳高盛
  • ISBN:9787802173309
  • 頁數:510
  • 定價:29.00元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9
內容介紹
為了更好地學習、宣傳企業破產法,我們約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的部分同志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條文釋義與適用》一書。編寫根據立法過程中的審議情況,力求準確闡明立法精神和願意,便於人們正確理解企業破產法並在實踐中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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