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法實用教程

企業破產法實用教程

《企業破產法實用教程》是2006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安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破產法實用教程
  • 作者:安建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9月
  • 頁數:330 頁
  • 定價:22 元
  • 裝幀:簡裝本
  • ISBN:9787802265387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破產”一詞,從通常的語義上理解,是指財力耗盡或徹底失敗的意思。法律意義上的“破產”,是指債務人處於法院依法定條件和程式所確認的已不能以現有財產清償到期債務的狀態。法院依法定程式宣告債務人破產後,將依法強制接管和清理債務人的財產,按特別程式清償其債務。
在商品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活動中,“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欠債可以任意不還,商品交易活動將無任何安全可言,社會經濟秩序將會一片混亂。債務的清償,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通過債務人自覺主動地履行清償義務來實現的。如果債務人對其依照契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所產生的債務不主動履行,債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依照仲裁協定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判決或裁決債務人履行還債義務;債務人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或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有關執行程式的規定,採取凍結。劃撥債務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債務人的收人,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債務人的財產等執行措施,強制債務人履行還債義務,以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維護交易活動的安全與秩序。然而,當債務人因經營失敗或其他原因導致其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即處於破產狀態時,應如何處理債務清償問題,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呢?這就需要制定專門的法律來作出規定。破產法就是解決債務人破產時的債務清償問題的專門法律。

目錄

緒 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為什麼要制定破產法
第二節 破產法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企業法人的破產原因
第四節 企業破產法與民事訴訟法的關係
第五節 企業破產法的域外效力
第六節 保障職工合法權益,追究經營管理人員法律責任
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 破產申請的提出
第二節 破產申請的受理
第三章 破產管理人
第一節 破產管理人的設立
第二節 破產管理人的選任
第三節 管理人的任職資格
第四章 債務人財產
第一節 債務人財產的範圍
第二節 破產程式與財產執行程式
第三節 破產程式前債務人處理財產行為的撤銷和無效
第四節 欠繳出資的追繳
第五章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第一節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概念和範圍
第二節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受償
第六章 債權申報
第一節 申報的債權必須是財產請求權
第二節 申報債權的登記審查和確認
第七章 債權人會議
第一節 債權人會議的性質和組成
第二節 債權人會議成員的表決權
第三節 債權人會議的議事規則
第八章 重整
第一節 重整制度概述
第二節 重整的申請和審查
第三節 重整期間
第四節 重整計畫
第九章 和 解
第一節 和解制度概述
第二節 和解的申請和審查
第三節 和解協定
第四節 和解協定的執行和不執行
第十章 破產清算
第一節 破產宣告
第二節 破產財產
第三節 破產債權
第四節 取回權
第五節 抵銷權
第六節 別除權
第七節 破產財產的變價和分配
第八節 破產程式的終結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一節 債務人及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管理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破產犯罪及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一節 關於職工勞動債權的優先補償權
第二節 關於國有企業實施破產的特殊事宜
第三節 關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破產問題
第四節 關於其他組織的破產清算
第五節 關於本法的施行日期
附錄:
法律
行政法規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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