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已於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所屬類別:司法解釋
- 發布文號:法釋〔2019〕3號
- 發布日期:2019-03-28
- 生效日期:2019-03-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已於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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