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案件
- 內容:通過司法程式
- 管轄1:概述
- 管轄2:地域管轄
- 管轄3:級別管轄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三種破產程式均為獨立破產程式,均可直接啟動,即債務人可直接向法...
破產程式是指對資不抵債的企業進行破產處理的司法程式。法院審理破產案件的程式。在西方和其他一些國家中,債務人既不能以其現有財產清償全部債務,又不能達成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02年07月30日發布,自2002年09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破產管理人是指破產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揮和監督之下全面接管破產財產並負責對其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在我國現行立法中又被稱為“破產清算...
破產犯罪,是指破產人、破產債權人、破產管理人、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和依法負有職責者,因違反法律規定,破壞破產程式進行,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而構成的犯罪。通常包括...
為規範企業破產程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
破產申請,是指由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債務人破產以清償債務的訴訟請求。從各國破產法看,享有破產申請權的通常包括債權人、債務人和準債務人即法人...
破產受理即破產案件的受理,又稱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產案件申請後,認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而予以接受,並由此開始破產程式的司法行為。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是破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是為公平、公正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保證破產審判工作依法順利進行,促進管理人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制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
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當負債達到或超過所占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的企業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已於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2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二○○七...
破產清償順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對不同性質破產債權在分配時的先後次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的破產清償順序為:(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破產審計,是以企業破產法及其相關的司法解釋為依據的活動,其運用特定的審計方法,對破產企業的財務、經管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相關責任進行監督、審查與...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該法律由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86年12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五號公布...
破產重組,是指當企業資不抵債時,管理層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重組。法律允許由同一個企業的管理層向債權人提出一個重組方案,延期歸還債務,停止發放股息。在目前建設...
第三條 上級人民法院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企業破產案件,或者將本院管轄的企業破產案件移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以及下級人民法院需要將自己管轄的企業破產案件交由上級...
公司破產(gōng sī pò chǎn),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中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
破產違法行為是指相關責任人員實施的妨害公平清償秩序,損害當事人利益尤其是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對破產違法行為的制裁,包括程式上的強制措施和刑事處罰,在破產法的歷史...
法律上的破產,指企業或商店因虧本而停業。高額的稅收,差勁的買賣等原因造成公司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