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經濟糾紛案件級別管轄的規定》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經濟糾紛案件級別管轄的規定》的復函在1994.12.2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經濟糾紛案件級別管轄的規定》的復函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94.12.21
  • 實施時間:1994.12.21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蘇高法(1994)279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你院關於一審經濟糾紛案件級別管轄的規定,望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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