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77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答覆
- 頒布時間:2001年02月01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2月0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0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77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國家賠償法》)實施後,為規範共同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了《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在執行過程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497)(199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問題的答覆(500)(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在1997.06.2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
解釋第三條針對人民法院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經受理但尚未結案的確認案件,規定應當依照修正前的國家賠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繼續審理並作出確認或不予確認的法律文書。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發現違反本法規定的,應當向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意見,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在兩個月內重新審查並依法作出決定。第三十一...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辦理。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該解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解釋》根據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工作實際,針對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是為正確審理人民法院在審判和執行中違法侵權的確認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制定。經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15次會議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程式的規定的通過日期是2011年2月28日並於2011年3月22日起開始實施的一項規定。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程式的規定 [1] 通過日期 2011年2月28...
《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根據國家賠償法以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刑事賠償工作實際,對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出的解釋。由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5年12月28日發布,2016年1月1日起...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範審理申請確認人民法院司法行為違法的案件,切實保障賠償請求人申請確認、申請賠償的權利,進一步加強對人民法院自身的管理和建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15次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審理人民...
為了規範國家賠償案件審理,根據國家賠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中文名 關於青海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共同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人民法院與人民檢察院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的,賠償請求人向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適用質證程式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規定》經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0次會議通過,2013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13〕27號印發。該《規定》共26條,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為正確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就有關適用法律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55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 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賠償義務,確保人民法院公正、及時...
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公司經營因此受到影響,應認定精神損害後果嚴重,鑒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已聯合發布《關於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經做協調工作,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表示...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通過辦理檢察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刑事賠償案件,並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和行政賠償訴訟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保障國家賠償法的統一正確實施。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統一辦理檢察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適用質證程式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規定》,是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保證人民法院及時、準確審查受理國家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規定,2011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為正確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國家賠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規定》、《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程式的規定》,結合北京市國家賠償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共同犯罪案件中對檢察院沒有起訴、法院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案人應如何處理問題的聯合批覆》在1981.07.21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法院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四)賠償請求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在法定期限內不能參加賠償案件處理的;(五)宣告無罪的案件,人民法院決定再審或者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的。中止辦理的原因消除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恢復辦理,並通知賠償請求人。第...
為進一步提升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工作質效,切實加強人權司法保護,促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工作的意見 ...
同意你院意見,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應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此復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次 編輯次數:1次歷史...
有鑒於此,最高人民法院對《立案暫行規定》進行了修改,對國家賠償案件的立案工作重新予以規範,以便與修改的法律相適應。起草過程中,我們先後徵求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國務院法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案由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案由的規定》已於2011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37次會議通過,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為正確適用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結合...
榮曉紅. 論正確把握刑事司法政策與刑法司法解釋的關係——兼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民事訴...
(4)2011年9月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聯合發布粵高法〔2011〕382號《關於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該紀要發布後,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表示可據此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裁...
第二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複議賠償案件,實行一次複議制。第五章 賠償監督 第二十九條 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不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刑事賠償決定或者民事、行政訴訟賠償決定,以及人民法院行政賠償判決、裁定,向人民檢察院申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