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在1999.08.27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
- 頒布時間:1999年08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8月27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在1999.08.27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在1999.08.27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 頒布單位 ...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財產侵權和人身侵權由各侵權機關分別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 (1999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 (1999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第一條 賠償請求人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口頭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填寫《申請賠償登記表》,由賠償請求人簽名或者蓋章。
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依照本條規定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第二十五條 複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
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9年6月30日[1999]寧高法賠字第2號《關於撒新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
要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加強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切實為經濟困難的賠償請求人申請賠償提供便利。要認真對待賠償請求人提出的各項權利訴求,引導其依法、理性求償,發現賠償請求明顯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或者依法應當賠償...
2010年《國家賠償法》增加了對賠償委員會決定進行監督的程式規定,即第三十條規定:“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決定生效後,如發現...
為正確審理人民法院在審判和執行中違法侵權的確認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國家賠償請求的,除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賠償申請,適用前款規定。第五條 對公民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後終止追究刑事責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違法刑事拘留:(一)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採取拘留措施的;(二)違反刑事...
該規定已於201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規定》予以廢止。 為切實保障賠償請求人依法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規範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以下簡稱賠償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即不能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應視為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依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檢察機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取保候審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1998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對象錯誤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1998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錯誤逮捕檢察機關應當...
第二條 賠償委員會的任務 (一)討論、決定下列案件:1、賠償請求人向本院申請賠償,應由本院作出賠償決定的國家賠償案件;2、不服本院賠償委員會的決定,需要重新作出賠償決定的案件;3、不服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的決定,向本院...
第二條 賠償請求人因在起訴、審判階段被錯誤羈押而申請賠償的,可以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中的任何一個機關提出申請,先收到申請的機關為賠償案件的辦理機關。第三條 二審人民法院宣告無罪的賠償案件,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案範圍問題的批覆在1995.01.2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案範圍問題的批覆 頒布...
為規範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以下簡稱賠償委員會)適用質證程式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國家賠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賠償委員會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聽取賠償請求人、賠償...
【檔案來源】人民法院報 具體規定 根據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國家賠償法),結合國家賠償工作實際,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以下簡稱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程式作如下規定:第一條 賠償請求人...
(九)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第二條 賠償請求人向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人民法院提出賠償申請,或者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9年10月10日[1999]黑法委賠批字第4號《關於賠償請求人李勇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同意你院對李勇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請示中第一種意見,即賠償請求人被侵犯人身自由權的事實發生...
上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國家賠償案件時,對下級人民檢察院作出的相關決定,有權撤銷或者變更;發現下級人民檢察院已辦結的國家賠償案件確有錯誤,有權指令下級人民檢察院糾正。賠償請求人向上級人民檢察院反映下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國家賠償案件...
如果對複議結果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的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請求,這樣從程式上保障了賠償請求人的救濟權利。二是對賠償程式方面的一些操作程式進行了完善。明確舉證責任 第二,這次國家賠償法明確了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的舉證責任,在...
第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對象錯誤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在1998.12.30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對象錯誤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批覆》在1999.06.01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批覆 頒布單位 ...
為正確審理人民法院在審判和執行中違法侵權的確認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制定本規定。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檔案號 法釋〔2004〕10號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
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或者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規定的,賠償請求人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還可以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問:如何確定賠償的標準和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造成公民傷亡的怎么賠? 答...
本規定所稱自賠案件,是指人民法院辦理的該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第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小組、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負責辦理該院的自賠案件。第三條 人民法院對賠償請求人提出的賠償申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